两审终审制有例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4:32:52 480 人看过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4、民诉中的小额诉讼程序。

一、什么情况下会立即执行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一审死刑到执行大概要多长时间

我国罪犯被判处死刑后最晚多长时间必须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

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五年有期徒

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

三、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的裁定区别是什么?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的裁定区别是: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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