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原文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2:13:23 138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的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管理与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

住院就医和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人员的居住登记,以及流浪、乞讨等居无定所人员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技术开发区作为人才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武汉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武汉市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合法凭证。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制作居住证所需费用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公安机关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制作、发放以及居住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房管、教育、人口计生、国有资产管理、工商、民政、卫生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有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原则,可以委托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与发放及持证人住址变更等工作。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本辖区内通过公告等方式告知居住登记、居住证的办理方式和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和受委托从事居住登记、居住证受理与发放及持证人住址变更等工作的组织以下统称受理机构。

第二章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

第七条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之日起3日内,携带本人居民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

在本市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办理了住宿登记的,或者住院就医办理了住院登记的,或者在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办理了救助登记的,不再申报居住登记。

第八条居住登记由受理机构负责办理。办理、变更居住登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居住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婚育状况、服务处所、居住事由、联系方式等。

第十条已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的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日内到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分别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员由本人到居住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条件的,应当督促居住人员在3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满3日仍未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报告居住人员的情况。

第十三条办理居住登记后,受理机构应当出具登记证明。

第十四条年满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不再另行办理居住登记。

来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照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办理居住证。

第十五条申请办理居住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招(聘)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被招(聘)用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

(二)在本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居住证;

(三)其他人员由本人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十六条已满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满30日仍未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报告受理机构。

第十七条受理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第十八条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证件工本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居住证载明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本人相片、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有效期限、证件编号等信息。

——相关指南及答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证相关文章
  • 武汉居住证如何办理
    一、武汉市居住证如何办理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一)合法稳定就业;(二)合法稳定住所;(三)连续就读。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
    2023-03-27
    118人看过
  • 武汉居住证办理条件
    一、武汉居住证转户口条件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和3张身份证相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2、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4、退伍、出国、劳改劳教放回人员凭相应证明和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证件办理;5、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入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居住证转户口条件是哪些您好,在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有几点注意(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
    2023-03-29
    138人看过
  • 武汉居住证办理条件
    武汉居住证办理条件包括: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3、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或产权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读证明(由学校保卫部门出具)。居住证优点,作为一种应当依法废除的“旧法”,暂住证制度在许多地方还能继续存在下去。主要原因就在于,有关方面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而是从他们更为看重的“社会”的角度,认为暂住证制度继续存在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即使暂住证制度失去了合法性,其合理性也不可动摇,所以不能为了“合法”而将其一废了之;如果批评者一定要追问合法性,那么通过修改相关法律,使暂住证制度重新变得“合法”,也并非不可能之事。看来,只否定暂住证制度的合法性是不够的,还应当认真审视其存在的“合理性”。综合有关方面为暂住证制度开列的“合理性”,不外乎
    2023-03-03
    375人看过
  • 武汉居住证如何办理?
    根据《武汉市居住证服务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计划在本市行政区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书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关(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关)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在网上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和社区服务机构在收集非市户籍人员信息时,必须提示当事人进行居住登记。第八条是市内居住的非市内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超过半年,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居住证(1)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学习。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使用者录用(录用),或者被使用者录用,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市内非户籍公民在市内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宅,合法租赁住宅,使用者和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学习是指在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学习和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习。第九条申领居
    2023-03-04
    133人看过
  • 武汉如何办理居住证
    一、武汉如何办理居住证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一)合法稳定就业;(二)合法稳定住所;(三)连续就读。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用人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单位招收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合法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者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
    2023-03-05
    474人看过
  • 武汉暂住证如何办理2023年
    一、武汉暂住证如何办理(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2023-05-04
    370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证
    词条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更多>

    #居住证
    相关咨询
    • 武汉市居住证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首次办理居住证准备资料,居住证申请人首次申请应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 (3)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读证明(由学校保卫部门出具)。
    • 武汉城市居住证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4
      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
    • 办理武汉市居住证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3
      首次办理居住证准备材料,居住证申请人首次申请时应出示以下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片。(3)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业证明(由学校保卫部门出具)。
    • 怎样办理武汉市居住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2
      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
    • 武汉市居住证如何办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3
      根据《市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公安机关及社区服务机构在采集非本市人员信息时,应当提示当事人办理居住登记。第八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