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9:12:02 217 人看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所有权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一、有宅基地使用证可以自建房吗

有宅基地使用证经批示可以自建房。建房户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二、挖鱼塘需要什么手续

挖鱼塘,一般需要五个手续,具体如下:

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报县政府进行审批,给予发证。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宅基地使用证相关文章
  • 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农民集体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所有?在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从原则上讲,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般是指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承包和转包。通过土地划
    2023-06-19
    294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由哪些主体承包经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15条的相关规定,下列主体可承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1)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以承包经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也可以取得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
    2023-06-15
    414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归属
    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即每个村民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如果有合作社或村民小组,则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流政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
    2023-07-05
    91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村土地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由于我国农业人口较多,有的地方一个村的地理面积较大,因此可能会在一个村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如生产队或村民小组,也就可能出现村内的土地属于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所有的情况。但由于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公有制结构,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轻易变动的。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只是进行经营和管理,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力。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特别强调在发包土地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
    2023-08-13
    350人看过
  •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确定要求有哪些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资格怎么确定?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全面的公有制,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现行土地所有制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确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要求是:(一)凡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放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或者″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暂为代管。(二)对于已经打破了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另外,不能证明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或村民小组农民
    2023-02-19
    497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有以下流程: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
    2023-04-05
    396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谁有权征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地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一、农民集体土地如何征收在征收土地公告作出前应当对土地进调查登记、并制作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发布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根据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和方式、社会保障等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3、听取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均要听取;4、召开听证会并修改方案。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
    2023-02-21
    408人看过
  • 将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界定为按份共有制
    用不同方式剥夺农民的土地,已成为新形势下侵犯农民利益的最重要的形式。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源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不够规范。现行土地制度存在如下四大问题: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不明晰。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有关重要法律中,都有规定,但是,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内涵是,农民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都平等地拥有对集体土地的人人有份的成员权,但并不拥有按份分割农地所有权的权利。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人走权失,退出权被剥夺。集体产权的这种特征,使得集体与农民在权益关系上往往很模糊。现在的乡镇是一级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都不是全体农民以平等身份参加的集体经济实体,都不适于充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农民集体所有实质上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大量的调查表明,现在多数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相当一部分农村
    2023-06-08
    193人看过
  • 房山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指界人推举办法
    发文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文号:房政发[2005]40号发布日期:2005-11-7执行日期:2005-11-7经本届区政府第四十五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一月七日房山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指界人推举办法第一条为了依法保护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权益,保障我区集体土地地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和《北京市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各行政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指界人(以下简称集体土地指界人)的推举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土地指界人是指参加集体土地地籍调查,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席现场,并指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人员。第四条集体土地指界人的
    2023-06-10
    320人看过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监察局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反映。二四年七月十六日关于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
    2023-08-17
    9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主体分类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三类土地所有权主体都是谁?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4、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解读: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都有正式,但农民拿到的都是使用权证。
    2023-05-05
    104人看过
  • 村委会能否随意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村土地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由于我国农业人口较多,有的地方一个村的地理面积较大,因此可能会在一个村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如生产队或村民小组,也就可能出现村内的土地属于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所有的情况。但由于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公有制结构,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轻易变动的。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只是进行经营和管理,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力。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特别强调在发包土地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
    2023-03-29
    473人看过
  •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一定时间后所有权能否变更?
    【解答】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仅在20年期满之前曾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一、土地证会有什么用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
    2023-06-20
    17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
    2023-08-02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使用证
    相关咨询
    • 如何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现在通行的集体是村集体,看看行政区划的边界就知道了,用不着多余确认
    • 哪些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如何办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7
      集体土地使用证怎么更名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 如何确定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其使用权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划拨文件确定;没有审批、划拨文件的,依照当时规定补办手续后,按使用现状确定;过去未明确划定使用界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土地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 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承包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5
      土地一般是村集体所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至六倍;村集体;当然。 开发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关的政策,请查询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征用土地,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补偿. 1.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 2.房屋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另外计算 3.征用耕地的标准政府诉讼也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