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不是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15:03 173 人看过

问:我于2002年8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档案仍旧在职介中心,未转入公司;公司以我的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至今不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我多次询问公司,公司答复:公司没有你本人的档案,也就与你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答:你公司的答复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你公司不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材料是存在劳动人事行政管理关系的依据。只要没有办理人事档案材料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无法保持劳动人事关系,劳动者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劳动人事权利并履行义务。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自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就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及北京市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如若劳动者档案存在职介中心,用人单位无法为该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该名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评述:社会在发展,观念也应及时更新;否则,就根不上形势的发展,社会的需要。所以,用人单位应及时转变观念并认真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法办事,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体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档案相关文章
  • 档案关系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有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劳动报酬,才能算形成了劳动关系。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仅保管档案,未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也未领取过劳动报酬,该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仅存在档案保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哪些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
    2023-04-07
    167人看过
  • 档案没有移出单位不代表存在劳动关系
    楚先生于1995年9月后一直未到某单位工作,近期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在1995年10月至今仍与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1995年10月至今的生活费6万元。因楚先生在该期间未到某单位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楚先生的请求未获支持。楚先生称,1995年9月因身体不好,当时单位效益不景气,就回家待岗了,直到今日,但档案仍在单位,因档案在单位放着,所以至今仍与某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支付1995年10月至今的生活费6万元。某单位辩称:其单位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1995年9月26日终止,此后,申请人未到其单位上班,由于当时单位人事管理人员疏忽,档案未及时转出,但档案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单位提交《通报》、《养老保险手册》。《通报》显示:关于职工楚先生按自动离职处理的通报:楚先生系我厂职工,已长期离岗二十天,单位领导曾先后多次通知其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该同志一直未予理睬。根据我厂《实行劳动合
    2023-06-05
    171人看过
  • 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裁决的证据包括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是否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依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进行劳动备案等辅助的手段进行判定。员工只要在公司存在上班的事实,提供相关的工资发放信息或者考勤都可以进行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用工的情况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体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2023-02-17
    166人看过
  • 个人档案能否按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张小凯于2005年3月被成都市某公司招收后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张小凯认为公司给予自己的待遇太低,因此合同期满后就直接离开了公司。在张小凯离开公司后,由于与公司还有一些债务没有结清,公司没有为其转移档案。2009年6月,张小凯回到该公司,以自己的档案关系没有转移,和公司仍保持着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公司补发1年多的基本生活费和补缴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公司认为和张小凯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3月已经终止,且此张小凯也离开了公司,再没有为公司做过工作,因此断然拒绝了张小凯的要求。遭到公司拒绝后,张小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该仲裁委员会认为,张小凯的档案仍在公司,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该公司补发张小凯基本生活费和补缴各种社会保险费。该公司不服裁决,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裁判结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小凯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张小凯败诉。
    2023-06-05
    139人看过
  •  确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方法研究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依据劳动合同,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其他凭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以上凭证可以作为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依据。依据劳动合同,可以证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照下列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 未 签 劳 动 合 同 , 如 何 证 明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问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分析和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2023-10-06
    11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是否会存在诉讼时效
    劳动关系确认一般存在诉讼时效。根据民事法律相关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几乎都是绝对权,而确认劳动关系并不属于绝对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关系确认是否有仲裁时效确认劳动关系并不适用于仲裁时效。根据民法理论,“诉”有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在这三类“诉”中只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相关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但按照民法理论中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法理精神,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应不受仲裁
    2023-07-27
    35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不存在是否存在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规划的原用人单位发生的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费纠纷。这三种情况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因此,没有劳动关系自然没有劳动争议。试工期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试工期阶段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就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双方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2023-08-08
    116人看过
  • 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
    一、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产生劳动争议时,要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所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
    2023-06-04
    454人看过
  • 是否存在不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案例?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劳动关系的能否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能够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2023-07-06
    475人看过
  • 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一、工伤保险责任应当以劳动关系为前提。首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应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工伤认定须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可见,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认定的逻辑起点和前提条件。其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这里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那么,什么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据什么法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显然,该条规定的目的是解决适格主体问题,“用人单位”是劳动法领域内的概念,其依据劳动与工伤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该责任的前提仍在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再次,整个工伤保险制度,就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赔偿制度。劳动
    2023-04-29
    43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0]12号)(一)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成立需要同时具备的情形,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第二条则规定了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及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
    2023-04-29
    357人看过
  • 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书是什么?
    一、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依法确认被申请人和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年月份申请人通过到被申请人处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资元,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年月日时,申请人在上班中发生事故,造成申请人的。当场送往医院。事故发生后,因单位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此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
    2023-04-13
    119人看过
  • 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曾在某某公司工作,10多年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出国留学。因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她目前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社保。她以向单位缴纳截至2007年的党费凭证为依据诉至法院,认为与单位有劳停薪留职后档案一直在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曾在某某公司工作,10多年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出国留学。因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她目前到了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社保。她以向单位缴纳截至2007年的党费凭证为依据诉至法院,认为与单位有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昨天,某法院一审判决对王某之诉不予支持。王某诉称,自己于1980年调入该某公司工作,3年后办理了留职停薪手续并赴法国留学,人事关系及党员关系仍保留在某公司。1993年,北京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某公司没有替她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1999年,她回
    2023-06-10
    373人看过
  • 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1.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者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三、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
    2023-06-15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更多>

    #人事档案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确认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劳务关系是否存在工伤认定的依据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工伤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 请律师调取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存在的相关依据后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7
      请律师调取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存在的相关依据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
    • 派遣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5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和本公司不算劳动关系,而是和派遣公司算劳动关系。
    • 劳动仲裁可否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