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15:22:46 123 人看过

一、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

赠与合同产生的纠纷不属于债权纠纷,而是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

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

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赠与签订赠与合同后,因赠与财产产生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不是债权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遗赠属于赠与合同吗
    一、遗赠属于赠与合同吗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是诺成行为,只要当事人达成合意赠与关系就可以成立。达成合意后,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的,被赠与方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遗赠与赠与的区别:(一)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必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就可以在遗嘱中作出遗赠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依据遗赠人的遗嘱就对其遗产取得了受遗赠的权利。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只有在得到受赠人的承诺,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发生法律效力。(二)意思表示
    2023-05-03
    438人看过
  • 合同的赠与性质是否属于实践合同?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8
    361人看过
  • 侵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权益纠纷
    一、侵权纠纷是否属于人身权益纠纷1、侵权纠纷并不一定是属于人身权益纠纷。2、侵权纠纷是指侵犯民事权益产生的纠纷,而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商标权等。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
    2023-04-20
    126人看过
  • 纠纷性质判断:债权债务是否属于同一案由?
    债权债务纠纷不是同一个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如果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认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是一种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转让,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防范1、进行任何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或者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备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有据可查。2、履行交货或者付款义务时,应当取得收货单、送货单、收款收据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重要证据。3、保留交易对方的身份资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保证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能快捷地找到债务人。4、债权债务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债权债务形成或者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超过2年将丧失法律的强制性保护。5、妥善保存一切债权债务资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6、遇到困难,及
    2023-08-11
    412人看过
  • 赠与属于法律行为吗,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赠与属于法律行为,赠与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赠与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不需要使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也能成立。赠与合同也是诺成合同,不需要将标的物转移到对方手中也能成立。赠与行为是单方承诺,不构成要约。一、赠与属于法律行为吗赠与属于法律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不能成立。《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赠与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当事人订立赠与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赠与合同也是诺成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
    2023-06-05
    259人看过
  •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否属于有偿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有偿合同是指合同一方享有约定的权利,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二、签订房产赠与协议要注意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赠与人自愿赠与,被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除此之外,签订房产赠与协议还要注意如下问题:一、赠与人必须对被赠与的房产有处分权,无权属纠
    2023-03-30
    224人看过
  • 农村拆迁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一、农村拆迁是否属于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后。因协议产生纠纷的,属于协议是属于合同,所以协议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
    2023-06-16
    1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承揽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也即,侵权不调整合同关系。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当中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民法典》当中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私底下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7
    229人看过
  • 判定健康权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健康权纠纷当然属于侵权纠纷。行为人侵害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什么叫健康权纠纷案健康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
    2023-07-06
    140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否属于经济纠纷的一种特例?
    保证合同纠纷不一定属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中不存在经济问题的,不属于经济纠纷。经济纠纷的范畴很难界定。一般经济纠纷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合同纠纷,如销售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建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种合法的、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体。股权转让属于合同纠纷吗股权转让可能存在四种类型的合同纠纷:(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
    2023-07-02
    435人看过
  • 股东撤股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股东撤股产生纠纷是合同纠纷。股东撤股可以协议转让股份。即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自然人或者股东。这不需要老板同意,但最好和其谈判,达成协议。股份有限公司不能退股。只能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别人。股东之间可以协议转让,也可以向第三人转让,但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退股,但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在内部股东之间转让或者转让给他人。买股票就是股东了吗买了公司的股票就算是该公司的股东了,买了股票就表示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出资,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对该公司享有决策权等权利,只有持有的股票份额大到一定的比例,才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
    2023-07-01
    157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一、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利益,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订立后或者赠与人已经部分履行赠与义务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赠与义务或者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但尚未履行的部分赠与义务。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一)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二)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不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
    2023-03-30
    75人看过
  • 王**诉赵**赠与合同纠纷
    原告王*清,女,1948年6月2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人民政府退休干部,住本市海淀区朱房西洼村19号。委托代理人贾*旺,北京市同-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增,男,1946年4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品厂退休工人,住本区双槐里小区3号楼6门B02号。委托代理人张*花(赵*增之妻),女,1957年12月12日出生,无业,住址同上。原告王*清与被告赵*增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新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清诉讼代理人贾*旺、被告赵*增及其诉讼代理人张*花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清诉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座落于宣武区双槐里小区3号楼6单元B02号(原地址为双槐树小区8号楼6单元B02号)两居室住房一套系被告名下的私产。1998年1月2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被告将位于宣武区双槐里小区的这套两居室住房赠与原告,约定
    2023-04-27
    499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否可以赠与
    一、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否可以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形以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赠与和转让意思相近,而且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合同债权不可以赠与,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民法典合同债权是可以赠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赠与的特征1、债权赠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
    2023-06-19
    11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属于合同纠纷还是财产权属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我国《合同法》把赠与合同的性质规定为诺成合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旦达成合议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权利。赠与的有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赠与行为无效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
    • 房屋赠与是否属于赠与协议的诺成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一致时成立,不需要等待赠与物的交付,即为诺成行为。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就能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特点是双方意思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所以赠与合同就是诺成合同。
    • 合同中赠与协议是否属于单务合同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31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 赠与合同纠纷能否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5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同时,赠与合同又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然而,根据《民法典》第
    • 债权债务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30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与实践合同相对称,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借款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最典型的实践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均为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况,一般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而是属于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