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落户条件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5-10 21:24:11 225 人看过

江苏省自2013年就开始部署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并全面铺开了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大大方便了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等地的流动人口。。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限期结束,将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居住证如何申领?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2、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于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证签注年限为多久?

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4、申领居住证需要费用吗?

条例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5、符合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怎么办?

条例还规定,对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或者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者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篡改居住证信息都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落户条件是什么?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最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就开始变高了,要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对此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7、申请材料不全怎么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8、居住证有哪些赋权功能?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9、我省居住证制度推行情况

国务院正式对外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明年起实施。江苏自2013年就开始部署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并全面铺开了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限期结束,将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2011年,苏州市率先试点居住证制度。在前期试点基础上,2013年江苏部署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全面铺开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今年7月开始,全省13个市均已开展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其中苏州已完成,常州、镇江、淮安、连云港、盐城5市发证率均超过90%。到今年底,江苏省内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限期结束,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全覆盖。

在推进居住证制度过程中,江苏省公安厅下发《流动人口登记项目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推进居住证信息系统与警务基础平台等相关系统对接。去年以来,全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1672.7万人,占2014年底登记流动人口总量的99.5%,共采集录入居住房屋信息452.6万间。其中,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镇江6市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数量已超过2014年底登记数,南京、常州、盐城3市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数量占2014年底登记总量比例超过95%。

10、我省申领居住证条件

和《条例》规定有所不同的是,江苏申领居住证没有居住半年以上的限制。根据《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在江苏,只要是外地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没有居住时间年限。而且,在江苏一地申领居住证后,流动到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生活,无须重新办证,只要持证去公安机关更新资料,进行签注就可以了。

此外,苏州、常州、南通、淮安、泰州、扬州等6市已出台“地方版”居住证管理和服务提供办法,另外7市针对居住证享受的服务和权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了享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驾照申领、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等多项服务。以南京为例,在南京申办居住证并稳定居住半年后,便可以在南京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附:无锡市《江苏省居住证》集中制发工作已全面完成。

2015年9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锡居住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正式颁布,这也意味着无锡市市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新市民所能享有的服务被正式明确:220余万名持证新市民将依法享有社保、救助、教育、医疗、计生、证件办理等11类25项公共服务。同时,自2015年9月1日起,将停止办理《暂住证》和《无锡市居住证》。

1、持证人将依法享有11类25项公共服务

2009年5月,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颁发《无锡市居住证》,对一般流动人员颁发《暂住证》,实施居(暂)住登记服务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无锡市居住证》2.3万余张。2013年,省政府颁布了《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施行统一的居住证制度。2015年4月,无锡市公安机关全面启动了《江苏省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共制发《江苏省居住证》220万余张,集中换发率已达到100%。据悉,我市拥有自己的制证中心,其软硬条件、规范化生产管理可说在全省也是一流的。目前,全市包括江阴、宜兴在内,已有974个《江苏省居住证》受理及发放点。

今年8月31日,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锡居住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享有本市公共服务待遇政策》,明确了在锡居住并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的基本待遇,共涉及11类25项公共服务:持证人享有无锡市法律服务、参加社保、计生医疗、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评先评优等公共服务基本权益,符合条件的还可享有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优生健康检查等方面待遇。符合条件的持证人未成年子女,还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公益金相关扶助,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中考招录、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录,办理公交学生卡以及残疾儿童相关救助等方面的服务待遇。

2、年满16周岁拟在无锡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

据了解,无锡市制证中心制作的居住证样卡:正面是彩色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等相关个人信息,反面为江苏省地图及监制部门等字样,卡内含有可机读智能芯片,通过全省联网的居住证系统可查询到持证人相关信息。

相比《无锡市居住证》,《江苏省居住证》的申领门槛更低、受惠人群更广: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无锡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仅需带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出具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即可申请,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发证。未满16周岁或在我市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也可自愿申领。《江苏省居住证》在江苏省全省通用,持证人的居住地变更后,可以到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变动数据在系统中进行改变而无需重新申领。持证人首次申领《江苏省居住证》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工本费由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3、持证人可申领驾照及申请办理机动车业务

据了解,《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办理机动车证件等相关业务:除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持证人可初次申领、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普通三轮摩托车D、轻便摩托车F的机动车驾驶证。可初次申领的还包括普通二轮摩托车E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外地车管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向无锡市车管所申请换证,就不涉及准驾车型的问题。

而本人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并且经核查最近在锡居住已满3个月的,可在锡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在锡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将外地机动车转入无锡车管所。“居住满3个月是一个基本的条件,我们判断的时候是从办理业务往前推算,连续居住满3个月,当中不能间断。如果居住地改变,《江苏省居住证》对持有人并不强制要求更换,如申领地在南京,现在暂住在无锡,并不要求其至无锡来更换居住证,但是要求其到无锡后就至暂住地派出所签注最新的信息,以证明其在无锡已经居住或暂住。因为在《江苏省居住证》上,只能看到申领地址和户籍地址,暂住地址反映不出来。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无锡境内,居住、暂住信息发生变化,也应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变更签注,否则派出所在审查时,持证人的联系居住期限可能会中断,从而影响其办理相关手续。”

4、持证者可申领、换发、补发护照等证照

《通知》规定:外省户籍就业或就学人员的配偶,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锡居住满6个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外省户籍就业或就学人员未满16周岁的子女在锡居住满6个月,符合条件的可随持有居住证的父亲或母亲一起申请普通护照。本人单独申请的,提交在本市就读已满6个月的中小学校《在读证明》或《未满16周岁流动人口居住证明》。60周岁(含)以上的持证者在锡居住满6个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普通护照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在锡居住满6个月,符合条件的可就近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最后一条指的是换发、补发及再次签注,而不包括首次申领。

具体来说,比如一个就业人员张三,他的配偶凭张三的身份证、户口本,张三在无锡连续12个月缴付的社保证明,另外再加上配偶本人李四6个月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可在无锡申领护照等,随迁未成年子女一起申领也可以。张三自己则凭12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就可以办理,不再需要凭居住证。(无锡市公安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山西省买房落户的条件
    1、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在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的;或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住房协议,且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或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并办理了《居住证》的。3、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在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
    2023-02-09
    394人看过
  • 2023年江苏新生儿落户政策是什么
    江苏新生儿落户政策办理条件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3、申请人父母民法典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办理流程(一)婴儿监护人持申
    2023-05-08
    163人看过
  • 江苏省低保证申请条件
    一、江苏省低保证申请条件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相关法律知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2023-05-28
    132人看过
  • 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支书(主任),并任现职务2年以上,表现优秀的人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
    2023-06-12
    310人看过
  • 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什么
    江苏省税收局根据国家制定的房地产税的相关条例,特结合江苏省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是需要江苏省内公民在房产交易过程当中,严格遵守的税收制度。房产税这其实和大家的生活也是息息相关的,也是属于公民纳税义务当中的一种税费制度。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什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第二条在《条例》第一条规定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以外,工商企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的确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凡在开征房产税范围内的一切房产,除特定的免税房产外,均应按《条例》和本施行细则的规定
    2023-06-02
    55人看过
  • 江苏省户口迁入的规定及所需条件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3、迁入人户籍证明。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4、迁入人户籍证明。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7、
    2023-07-11
    496人看过
  • 江苏落户申请新政策
    我国法律规定,在江苏购房落户。首先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三年,同时与市区单位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满三年,同时在市区经商三年以上,在最近三年年累计纳税五万元以上。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未成年子女。江苏落户一般需要什么条件苏州落户具体条件如下: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
    2023-07-01
    314人看过
  •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什么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内容为:第四章工程质量第二十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第二十一条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有权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应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质量由总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负责施工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及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五章工程安全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预防火灾以及抗御地震、洪涝、飓风等自然
    2023-06-15
    141人看过
  • 苏州积分落户条件考核
    苏州积分落户条件明细是:1、在苏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依法购买了社会保险;2、在苏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12个月及以上;3、苏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全款或贷款购买的房或者正规途径租赁的房屋。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请。苏州积分落户怎么办理苏州积分落户的办理方式如下:1、提出申请。准备好基本材料和加分材料后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申请。积分管理窗口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3、审核评分、查分。各审核评分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录入的资料分别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审核通过的做出评分并反馈系统;4、公布达标分值。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3-07-01
    459人看过
  • 苏州落户条件2022新规定
    苏州落户条件2022新规定如下: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见文末的图片;3、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
    2023-08-12
    187人看过
  • 江苏省户口管理的规定全文是什么?
    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本规定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和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办
    2023-05-22
    369人看过
  • 苏州落户的限制和条件
    苏州落户条件如下:1、购房落户,各区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办理购房落户;2、人才落户,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3、积分落户,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苏州落户需要什么条件苏州落户需要以下条件:1、由苏州公安机关受理的,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2、通过苏州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苏州市或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
    2023-07-05
    89人看过
  •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2024规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江苏省工伤认定的条件,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4-01-25
    96人看过
  • 江苏省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
    一、江苏省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2023-05-3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从黑龙江户口落户苏家屯需要啥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
      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苏州落户条件2022新规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3-05
      苏州落户条件2022新规如下:1、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3、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5、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7、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
    • 江苏省户口迁移条件2021最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4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
    • 北京积分落户什么条件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3
      北京实施427积分定居政策,满足4项资格条件可申请积分定居,积分算法共设置9个指标,包括2个基础指标和7个指标。根据北京市积分定居操作管理细则(试行),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持有市居住证:北京市公安局发行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前申请。(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不含),女性劳动者不超过50岁(不含
    • 江苏省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哪些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4
      关于你提出的江苏省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以下几条: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三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商标申请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