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有哪些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3 17:16:08 216 人看过

关于竞业禁止的范围,其具体内容应由员工所在用人方以及相关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决定议论确定,同时需确保此范围不会侵犯到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的竞业禁止的实施对象往往会涉及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经营上高度相同或者在业务方面存在激烈竞争关系的同行业单位,这其中还可能包括员工本人在获得原用人单位许可后,所创办的企业直接与其原单位的业务范围存在部分重合的状况。

需要指出的是,竞业禁止的适用人群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阶层人士、资深技术人才以及其它对保密义务具有严格责任的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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