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放弃继承权对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1:52:20 277 人看过

当事人对继承的放弃,并不当然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构成擅自处分。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被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只有继承遗产之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之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

一、如何解决转继承纠纷

转继承纠纷的进行:1、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2、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并且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转给其他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会消灭吗

1、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也没有担保的,债务消灭。

2、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以债务人遗产为限偿还债务,遗产不足的,债务消灭。

3、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被告确定如下:

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3、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4、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6、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三、继承该怎么继承适用的继承范围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

1、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的;

2、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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