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工商企字[1992]第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已于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为实施该规定,我局曾发出了工商企字<1991>第309号通知。现对执行该规定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的直属分支机构,其名称核定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核发的《全国性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核转通知函》(附件1)为准。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的企业名称,如需变更,应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准,其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范围的,则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核定,并将变更前后的企业名称和核准变更登记日期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备案。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名称的企业,如经核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将该企业名称和核准注销日期或吊销营业执照日期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备案。四、下述类型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不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1991>第309号文件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2.各专业银行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办事处、营业所、储蓄所,其企业名称应该冠专业银行名称的。3.中国**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所属从事保险业务的分公司、支公司、营业所,其企业名称应该冠上级保险公司名称的。4.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隶属企业的名称,且其所隶属企业的名称是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过的。五、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企业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有关文件、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说明企业使用申报名称的理由和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3.其他有关的文件、材料。(二)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同意使用申请企业名称的,应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申报材料如下:1.本局审查的意见;2.企业申报的文件、材料。(三)按照上述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附件2)。(五)登记主管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有关登记注册,并予以公告;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司收到《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后,对已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予以公告。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请将本通知转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遵照执行。附件(略)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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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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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哪个, 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机关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冠以市名或者县名的,由各该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在同一市、县范围内,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凡冠以省名、自治区名而不冠以市名、县名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各该省、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在省、自治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不得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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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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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哪些企业的登记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及其呈报上级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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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名称应遵循什么规定?对于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我国企业名称应当遵循《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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