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生育津贴还参与公司业绩考核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23 04: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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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要求女性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必须参与年度考评,具体事宜需依据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然而,无论何时休产假都不应妨碍到员工的全勤评估以及合理的福利待遇。
对于生育子女的女性员工,她们享有至少为90天的特定假期。
在此90天的特定假期内,也被细化为两个阶段:
即产前休息15天及产后休息75天。
关于产前休息的15天,特指预产期前15天的特别休假日。
请注意,休产假的时间安排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倘若妊娠妇女提前分娩,多余的休假日数可以与产后休假期相结合进行适当调整;反之,若妊娠妇女推迟分娩,则超出正常规定的日期将按照疾病请假处理(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向所在单位申请疾病请假),但此情况下所产生的病休期间不享受产假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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