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违法行为怎么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8:41:24 221 人看过

关于本条款目前尚未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学术界普遍认可行政法范畴内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首先,在行政法领域中,所谓"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于某一违法行为者的同一种违法行为而言,不能够基于同一事件背景以及相同证据材料,实施两次及以上的处罚。

其次,从具体规定的内涵来看,应理解为对于同一名违法行为者违反同样法律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可执行两次或多轮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违法行为的准确界定:扰民几点算违法?
    夜间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几张高级麻将桌算是违法手段是否违法与几桌麻将无关,打麻将一般不构成违法,但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则一桌麻将也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
    2023-07-03
    210人看过
  •  如何界定合同的严重违约行为?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中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变得没有意义。如果违约方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关键因素,如期限、地点、标的物或特定身份等,则构成根本违约。合同中一方是否违约导致了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变得没有意义,如果确实如此,那么这一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2、一方的违约是否违反了合同中期限、地点、标的物情况、特定身份等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则构成根本违约。根本违约的判断依据根本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且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从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无效。判断根本违约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为根本债务: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且该债务是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则可以认定其为根本违约。2.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本违约会导致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即当事人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情
    2023-12-20
    499人看过
  • 何谓“同一违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西方国家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原意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其目的在于防止国家法律规范之间的设定冲突,避免重复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行政处罚法》立法时,参考了西方有关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和原则,但没有在条文里写上“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文字。《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
    2023-04-21
    451人看过
  • 哪些车牌安装行为会被界定为违法
    1、将机动车号牌以反装、倒装、弯折等形式安装的;2、使用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或更换式活动牌照架进行安装的;3、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机动车辆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固封装置对机动车号牌进行固定,或号牌固封装置上压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与号牌不相对应的;4、号牌前方采用有机玻璃、固定防护装置遮挡,影响号牌字符的识别的;5、在车辆号牌安装处同时安装有其他标牌的;6、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字符边缘小于5mm的;7、车辆出厂时号牌安装位置即处于固定防护装置之后,导致不能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以及号牌破损未及时更新而影响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号牌掉漆别不在意,罚款200元记12分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以来,其中对不少违法都会实时严厉的扣分制度,不少司机开车都小心翼翼,唯恐自己发生道路交通违法。涉牌违法行为也是交警蜀黍严厉打击的,
    2023-06-18
    371人看过
  • 猥亵犯罪行为与猥亵违法行为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在不具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严重情节情况下,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尽管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罚,但并非只要存在猥亵儿童行为,就必然构成猥亵儿童罪。首先必须准确认定是否属于猥亵,其次必须准确界分猥亵儿童是构成犯罪,还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对于何谓猥亵,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治安管理法均没有作出明确界定。通常理解,猥亵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动机,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的淫秽行为,客观上包括抠摸、舌舔、吮吸、亲吻、手淫、鸡奸等行为方式。但是,这种理解较为宽泛,实践中仍存在争议。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主观上通常具有刺激、满足性欲的动机。
    2023-08-16
    142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吗?
    一、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吗?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二、犯罪行为的特征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行为的特征是指:(一)主体性,行为的主体性涉及行
    2024-01-07
    25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关于违约行为的界定
    租赁合同中只要是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均不构成合同违约。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有法定解除权。承租人在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哪些情形下租赁合同无效下列情况下租赁合同会无效:(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不适格;(二)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三)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四)房屋租
    2023-07-15
    58人看过
  •  违反商标法的行为界限
    根据商标管理法律和法规,生产者和销售者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且达到规定立案标准,将承担刑事责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所得数额不同,对应的立案标准也有所不同。若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且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就应予立案。同时,若生产者和销售者通谋犯罪,则将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和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话,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违法所得(即销售收入,下同)数额达到下列标准的,应予立案: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2023-09-02
    437人看过
  •  合法行为与不合法行为的界定
    违法违规行为和违章行为都指违法行为,但违法违规行为是指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违章行为是指未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了相应的损害事实,而违章行为则是由于过错或疏忽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1.违法指的是某个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在进行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行为时,导致了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此进行了否定性评价。2.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出于过错或疏忽,未遵守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违法行为。3.违法违规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区别在于,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出于过错或疏忽,而违法行为是指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2.违章通常是指交通违章,即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管理及影响交通路况的行为。另外,违章也可指违反常规章法处理事情。3.违规:是指违反了某些规定。违章与违规违章与违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都涉及到违反规定或法律的行为。然而
    2024-05-16
    234人看过
  • 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法律界定是什么?
    在实践中违法转包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他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承包人在承接工程后,如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均属工程转包行为。(2)一次转包与多次转包。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原合同中全部的承包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不再转包的行为;所谓多次转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原合同中全部的承包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后,工程被再次或数次转包的行为。违法分
    2023-06-22
    467人看过
  • 违法分包该怎么界定,如何界定违法分包?
    一、违法分包该怎么界定,如何界定违法分包?《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二、违法分包中的工伤认定责任有哪些(一)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与前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但根据人社部2013年第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最高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前用工单位对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二)直接起诉由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共同
    2022-03-12
    364人看过
  • 偷渡与偷越:边境违法行为的界定
    在偷渡这个行为上,一个负责组织(比如说偷渡组织的头目),一个负责具体操作(比如说开偷渡船的人),这是两者的区别,法律对两者的量刑也不同。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一、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1、偷越国边境罪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判断:(1)偷越国边境罪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2023-08-05
    237人看过
  • 如何界定民事裁判中的违法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指的是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故意违背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主要包括下面四个要件:第一,在主体上,只有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第二,在主观上,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背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仍然做出判决;第三,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扰乱了审判秩序;第四,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存在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行为。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民事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
    2023-07-03
    352人看过
  • 怎么处理一般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处理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一般违法行为有:1.民事违法行为,包括违约、侵权等;2.行政违法行为,包括治安管理等;3.司法违法行为,包括拒不到庭、违反法庭纪律等;4.刑事违法行为,包括各种犯罪。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区别: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刑事违法。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应实行刑事处罚,这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得到公认。而对一般违法行为,人们往往容易忽视,总是认为其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触犯刑罚,所以不必承担法律责任。其实不然,只要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虽然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但同样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损害,所以应受到相应处罚: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
    2023-07-08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怎么界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而侵权行为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如何界定一般违法行为和赌博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7
      1、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日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3、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
    • 违法分包行为如何界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违法分包行为有以下这些: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 怎样界定非法同居的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2-26
      非法同居,也即人们常说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由于非法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将会对当事人产生如下影响: 1、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
    • 一般违法行为和诈骗犯罪的认定界限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9-30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