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2:59 344 人看过

深圳动植物检疫局:

现将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

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

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计司收费函〔1997〕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你局《关于检疫费收取港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你局所属深圳动植物检疫局邻近香港,在口岸现场收费中,少数固定项目的检疫费按当天汇率计收港币,经常出现尾数不整和找零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验放速度,也给货主和司机带来不便。为配合深圳口岸改革,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同意深圳动植物检疫局在口岸现场收费中,对统一收取人民币确有困难的少数固定项目的小额检疫费,在人民币汇率维持现行水平的情况下可暂按规定收费标准1∶1计收港币。但以商品总值计收、在口岸现场不直接收取现金的检疫费,仍须严格按当天国家公布汇率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货主或司机收取港币。

特此函复。

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民币相关文章
  • 关于征收火力发电厂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你局浙环计字[1993]230号《关于征收火力发电厂排污费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之前建成投产的火力发电厂,其排出的冲灰水,如果是直接向外环境(包括近海水域)排放,应按照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文)规定的“电厂粉煤灰”收费标准征收排污费;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及这之后建成投产(包括前述电厂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则应按“其他工业废渣”收费标准征收排污费。二、火力发电厂排出的冲灰水,经过专用灰场沉淀后,其废水向外环境(包括近海水域)排放时,应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衡量。若超过此标准,则征收超标污水排污费;若不超标.则征收污水排污费。三、你省杭州市是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收费试点地区之一。在按规定对火力发电厂等单位燃煤排放二氧化硫征收排污费的同时,还应按照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2023-06-06
    476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原建设部报来《关于申请批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与注册收费的函》(建综函〔2007〕16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9〕7号)规定,经研究,现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组织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部门”)收取的基础考试(2科)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5元,专业考试(2科)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0元。二、省级建设部门向考生收取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的费用核定。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
    2023-04-22
    225人看过
  • 国贸委关于收费的通知
    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地方贸促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7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11〕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和地方贸促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收缴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41号)有关规定执行。地方贸促机构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书费,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成,其中15%上缴中央国库,85%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具体收缴方式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收入上缴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
    2023-04-25
    122人看过
  • 关于征收海关规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一九八五年一月我署以(85)署货字第49号通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规费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每一关员每一工作日人民币十元”改为“每一关员每一工作日人民币五十元”,并说明“规费收入”留用比例另行通知。现经商财政部同意,将海关监管规费收入的留成比例由原来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留成部分作为监管费用(如误餐费、差旅费等),专款专用。请各海关于文到之日起执行。上缴中央金库百分之五十的规费,应按月就地缴库,不得拖延。留成的规费具体使用办法将另行通知。此外,据反映海关在监管区域以外验放旅客行李物品,征收规费标准偏高,经研究凡海关在监管区域以外验放旅客行李物品,申请人为单位的,海关按照现行规定减半收取规费;申请人为个人的,海关验放一件行李物品收费五元,二件及二件以上收费拾元。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249号)印发以后,济南、威海、临沂等市陆续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文件,部分市调整了幼儿园收费标准,这些措施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在管理和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规范、明确的问题。特别是幼儿园新生秋季开园以来,对收费管理方面的问题反映较多,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地幼儿园收费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幼儿园收费项目不得超出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四项。提供冬季取暖、夏季空调降温服务的,要根据收费管理权限由物价、财政部门在核定杂费标准时可以适当加收取暖或降温费。幼儿正常在园以外其他时间开办的服务收费,应坚持家长自愿、幼儿园自行制定的原则。非本单位子女入园的,可按月收取代办费。收取代办费后,一律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任何形式的建园费、押金等
    2023-06-06
    121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标字〔2008〕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机构: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5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579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你局《关于对网上商标注册申请给予商标注册费收费优惠的函》(工商办函字〔2007〕30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网上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推动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网上受理商标注册费收费标准比纸件商标注册申请优惠20%,即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
    2023-06-05
    70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币
    相关咨询
    • 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国家教委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6)教计字179号湖北省教育委员会:你委鄂教人〔1986〕028号《关于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商得劳动人事部同意,现答复如下: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合格人才从事教育工作,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从这个复函的规定上看:
    • 关于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司法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7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进行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和错误出证,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由于不检疫或延误检疫和错误发证,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无法进口或出口,合同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2、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流行是由于不检疫或延误
    • 《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收费问题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28
      根据住宅的不同,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也不同。江苏省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1、普通多层住宅:一级0.15,二级0.20,三级0.25,四级0.35,五级0.45(备注普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房屋按同档住宅收费标准一倍内核定)。 2、普通高层住宅:一级0.20,二级0.25,三级0.30,四级0.40,五级0.50(备注普通住宅小区内非住宅房屋按同档住宅收费标准一倍内核定)。 3、多层公寓:一级0.30,二
    • 关于《关于疫情停业治理工资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4
      瘟疫停业要发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