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案件包括:有财产纠纷的婚姻家事案件、继承案件、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产案件、确定选民资格案件、与仲裁有关案件、认可和执行其他法域裁决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所构成的案件。
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事案件的起诉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对我国民商事案件指定管辖制度的修正
针对我国指定民商事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对民诉法相关条文作如下修正:
1、将民诉法第37条第1款修改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应当由直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修改的理由是:
(1)、现规定过于简单,给人民法院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间太大,为地方(或行业)保护主义开了方便之门。
(2)、原规定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具体,也可能包括非直接上级人民法院,因此,建议修正为直接上级人民法院。
2、将民诉法第37条第2款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删除。
理由是:
该款的规定与民诉法的移送管辖相冲突。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该条规定的情况是移送管辖的原因,而不是指定管辖的原因。
(三)、将第37条第2款修改为:由于法院的管辖区域不明而无法确定管辖法院时,由有关法院的共同的直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修正的理由是:
我国的法院是依据行政区划而设立的,因行政区域不明,而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规定此种情况作为指定管辖的原因,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
(四)、将民诉法三十七增加第3款:对指定管辖,人民法院用决定的形式予以作出。
增加的理由:
因为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用何种法律文书。司法实践中,用民事决定书符合客观实际。
(五)、将民诉法第三十七条增加第4款:对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决定,当事人不得提出异议,不得上诉。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增加该款的理由是:
参照民诉法第一百零五条第3款: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书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4条、117条、121条、122条的规定,以及先予执行制度的救济程序,设立对指定管辖决定的救济程序即复议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房产纠纷民事案件有哪些
97人看过
-
商事案件包含哪些案由?
443人看过
-
哪些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320人看过
-
民事案件当事人指哪些
372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有哪些类型?
273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民事责任是有哪些
262人看过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
商事案件分为哪些案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因经济合同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选择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事先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商事纠纷和民事纠纷的案件有哪些区别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01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 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
-
民事案件中止案件可有哪些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
-
常见的民事案件案由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5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只能适用2011年2月18日起施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