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担责任不意味着共同承担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8:10:44 191 人看过

不真实的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根据不同的原因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几项以同一付款为目标的债务。由于债务人的履行,所有债务都被消除。此时,几个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不真实的连带责任。例如,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彩电.乙方在储存期间借给丙方使用,丙方使用时意外损坏。这样,乙方对甲方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丙方对甲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不真正的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怎么处理

(一)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民法典》第四十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四)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五)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六)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法人的责任和风险夫妻共同承担吗
    一、法人的责任和风险夫妻共同承担吗法人并非自然人,并不具备配偶关系。因此,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并无须承担相关责任。在以公司名义涉足贷款业务时,并不强制要求共有婚姻配偶的授权签署,这表明法定代表人的配偶在公司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亦无需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唯有法定代表人的配偶作为公司股东身份存在情况下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分公司有何区别关于分公司与分支机构的区别,其关键在于公司或企业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特性的运营机构被称之为"分公司";相反地,那些由公司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企业设立但缺乏法人资格特征的运营机构则被命名为"分支机构"。然而,实际情况往往会出现将二者混为一谈的现象。值得注
    2024-07-09
    101人看过
  • 预约合同违反,是否意味着要承担责任?
    违反预约合同要承担责任。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贷款、消费贷款等个别合同中,然后被一些国家扩大到所有合同中。预约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的信任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反预约合同应当承担哪些违约责任预约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应当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具有“磋商义务”的预约合同,如果一方拒绝磋商或怠于磋商,则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但由于“磋商义务”的预约合同并不以最终缔约为目标,所以,请求继续履行磋商义务的意义不大。因此,守约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023-07-04
    378人看过
  •  酒驾不诉,是否意味着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关于醉酒驾驶行为的法律规定。若醉酒驾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尽管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但醉驾毕竟是醉驾,法规也对醉驾的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具体来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虽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但是醉驾毕竟是醉驾,法规也对醉驾的行为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 驾 违 法 不 等 于 免 罪 , 法 律 不 容 小 觑醉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虽然在一些地方,对于初次醉驾的当事人可能会给予暂扣驾驶证、罚款等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醉驾违法就等于免罪
    2023-09-11
    166人看过
  • 合同无效是否意味着对方不能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无效是否意味着对方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不是。无效合同对违约责任是没有影响的,违约责任依然有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责任也算解决争议的条款。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哪些情况可以使合同变得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违背公序良俗;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三、无效合同的特点是什么无效合同的特点有:1.具有违法性。无效合同
    2023-12-14
    377人看过
  • 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共同承担责任不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概念没有可比性。共同赔偿就是笼统的概括出一块赔偿,但是双方共同赔偿的方式并没有明确,而连带责任则明确了赔偿方式,就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赔偿所有的损失。二、共同犯罪的连带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各共犯确实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与共犯理论以及民事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承担具有理论上的一致性。1.当认定成立共同犯罪时,法益侵害结果会被归属于各参与者的行为。2.如果同犯罪行为符合共同侵权行为要件时,可能会发生刑事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之竞合。此时,可以适用侵权规则,而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就是连带责任。3.这意味着受害人可以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4.如果共同加害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其他共同加害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2024-02-28
    198人看过
  • 弃车逃逸是否意味着承担全部责任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未选择承担责任,而是采取了逃逸的方式试图躲避追责,那么他将被判定对整个事件负责。然而,如果存在能够证实其他参与方也存在过失的情况,便可能会酌情给予其部分责任的减免。然而,倘若出现证据表明逃逸这一方已经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证据,甚至是销毁了关键证据的恶劣行径,那么他的责任就不应该得到任何程度的减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2024-08-02
    438人看过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意味着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可以在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约定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2、也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一方如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只要履行了解除通知的手续,就不用承担违约金,相应的承租人也可以退回未到期的租金,以及事先缴纳的押金。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2023-07-02
    325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解除是否意味着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不影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什么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国有缔约能力的人分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另外,他们成为某一有效合同的主体还必须是合同缔约所规定标的在其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内。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完全一致。因为人有时候有意或无意说错话或嘴上所说与心里所想不一样,这样就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这种不真实在合同中也存在,可能是当事
    2023-07-07
    488人看过
  • 共同承担的股东责任
    1.出资义务。这是股东最主要的义务:股东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为出资需一次缴纳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约定为公司成立后分期缴纳的,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按时缴纳出资。对以实物特别是不动产、设备等和知识产权出贤的,股东应当依相关规定办理财产的权利转移手续,使公司取得出资物的合法权利并能有效行使该权利。股东逾期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已缴纳给公司的出资财产,股东不能抽回;2.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义务:参加股东会会议既是股东的权利,同时也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3.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的义务: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以及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行使权利,应当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
    2023-07-02
    199人看过
  • 不予批捕是否意味着嫌疑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不予批捕是否意味着嫌疑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不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如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不予批捕的情形都是什么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
    2023-12-30
    390人看过
  •  离开公司是否意味着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介绍了员工离职的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职会承担法律责任,不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违反通知规定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如果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离职,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违反通知规定,则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 工 离 职 需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离职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员工未能完成工作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在离职时,员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明确双
    2023-09-11
    486人看过
  • 房产证上共同共有意味着
    一、房产证上共同共有意味着在合法的房地产权证书上,“共同共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指每个共有者对属于全体人共同所有的财产不需分摊任何份额而拥有相同的权益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来说,“共同共有”意味着每位共有者无论其个人所占比例如何,均平等享有对该财产的全部权利,并须无差别地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二、房产证上加名字新政策是什么关于房产证增设配偶姓名的相关法律规范如下:首先,在未曾刻印配偶姓名于房产证之前,该项财产为个人独有;其次,若个人住房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富偿还贷款,尽管这种行为不可能对房屋产权属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在夫妻双方因婚姻破裂而进入法律程序之际,原本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仍需依法给予非责任方
    2024-07-31
    472人看过
  • 投资失败是否意味着投资人需要承担风险?
    创业失败后,天使投资是不需要偿还的,创业者也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如果在财务贸易上没什么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比如做假帐、贸易诈骗等,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因为天使投资就已经做好你做亏倒闭的风险。除非,你们在协议中有明确规定,那按协议处理。天使投资属于股权投资,也是风险投资。投资失败欠下大额债务怎么办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是要偿还的,如果到期不能偿还的。但是正当的借贷关系,债务人也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按期偿还的,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只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涉嫌诈骗罪。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
    2023-07-05
    313人看过
  • 员工在采购合同上签字意味着承担哪些责任?
    采购合同员工签字是否要承担责任情况如下:1、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法合同,经办人也有公司的授权委托,即合同签订人为公司的,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个人不承担外部法律责任。经办人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也不承担外部法律责任;2、经办人未经法定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经办人的公司事后不会承认合同,因此经办人无权代理,经办人应承担法律责任;3、如果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的另一方不知道经办人没有法定授权,如经办人有介绍信、有空白的合同等。这种情况符合表见代理人的特点。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承担责任1、是实行过错原则,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2、是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损失。合同解除后,对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且一般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
    2023-07-17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朋友与我共同投资,遭受骗局,是否意味着我需承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4
      在案件中,如果没有事先的预谋,通常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诈骗罪的定义,它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获取他人大量物品的行为。如果介绍人的所作所为反映出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素,即欺骗作为手段、对方产生或维持认识误区、对方利用此认知误区进行财务处置、行为人因此获得财物以及对方因此经济受损,那么构成诈骗罪的风险会显著增加。但是,仍需要严谨地分析每个案例,因为任何符合诈骗罪特征的行为都可能涉及到
    • 违反分包合同是否意味着承担连带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4
      关于违法分包的责任问题,只有在涉及到违法分包事态的情况下,违法分包的单位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违法分包的原因被宣布无效,但经过竣工验收评审后仍然达到合格标准,那么承包方有权按照原先的合同约定提交工程价款的申请,这一要求应该得到支持。当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失效时,仅在工程实现竣工验收并通过合格标准的情况下,承包方才能按照“折价补偿”的原则获取工程款项,否则只能依据“过错
    • 如果老公拿着去~是不是意味着我也要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若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则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配偶承担责任的话银行会要求配偶出面签字确认的;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情况下,申请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含):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有正当职业和稳
    • 可能是共犯,承担刑事责任风险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04
      债权人对于讨债公司的行为基本上是无法控制的,讨债公司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很容易采用威胁,骚扰,敲诈,绑架等手段讨债,情节严重的,对这些手段通常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时候委托人和讨债公司之间有可能被认为存在“指使”的关系,进而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共犯”,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共同承担责任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2
      共同承担责任不等同于承担连带责任,这两个概念没有可比性,共同赔偿就是笼统的概括出一块赔偿,但是双方共同赔偿的方式并没有明确,而连带责任则明确了赔偿方式,就是,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赔偿所有的损失。比如: A驾驶汽车与 B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至乘员 C死亡,交警认定A、B同等责任。法院判决A、B赔偿C八万元,并负连带责任,判决书中却没有认定A、B各自应承担的赔偿数额。请教有关法律规定!!!答:既然是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