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能不能盖合同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12:11:29 469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能不能盖合同章

股权转让能不能盖合同章。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双方的行为都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未上市股权能不能溢价转让

未上市股权能溢价转让,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溢价转让股权转让作为个人权利的交换,当事人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溢价交易并无不可。

《证券法》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股权转让款能不能分期支付

股权转让款能不能分期支付。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不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n(一)公司章程;\n(二)发起人协议;\n(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n(四)招股说明书;\n(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n(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n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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