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无罪辩护着重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1:20:16 437 人看过

丰某某拐卖儿童罪辩护词

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丰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康昌亮、高秀峰律师担任丰某某的辩护人,根据费县公安局的费公刑诉字(2007)157号起诉意见书的指控,通过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现对本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出卖为目的,至于是否卖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并为自己控制;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进行接应、隐匿、转送、接转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有行为人有以上六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犯罪。

二,本案案件的事实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经仔细阅读起诉意见书,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调查了解,对本案的事实经过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我们了解得情况是:受害人梁文英2005年左右在丰某某的板厂工作过一段时间,与一起工作的丰培花(女,汉族,费县薛庄镇通太平村人)关系很好,受害人梁文英与马某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其后梁文英为马某某未婚生育了一男孩,生育后,马某某不照顾梁文英与孩子。2006年秋梁文英到丰某某的板厂玩,与丰某某、李祥奎(丰某某爱人姑姑家的大女婿)、丰培花等坐在一聊天时,梁文英说起,自己带孩子,马某某对她与孩子也不管,自己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况且自己还没有结婚,想把孩子送与别人。李祥奎得知后,回家告诉了其岳母张庆荣(音)(也就是丰某某爱人的姑姑),张庆荣打电话给丰某某,告诉丰某某说,自己想为其弟弟收养梁文英的孩子,要求丰某某给联系以下,经丰某某与梁文英商议,(丰某某出于保密,对梁文英隐瞒了收养孩子的人的具体情况),就送养孩子的事情达成一致,也就是张庆荣拿30000元补偿梁文英。再后来,丰某某与梁文英一起抱着小孩送给张庆荣,张庆荣不放心,由有其女儿徐光玲(音)抱着孩子到了医院查体,查完体的结果是孩子身体健康,张庆荣随后拿出30000元现金给了梁文英,当时张庆荣对梁文英说送养孩子没有不给孩子留东西,梁文英就从30000元现金中拿出2000元留给了孩子,并当着张庆荣的面,在证明书摁了手印,张庆荣随后把孩子抱走。梁文英出于对丰某某的信任,将27000元现金打入丰某某的帐户,梁文英自己与其父亲陆续在丰某某处支取了17000元,余款10000元在丰某某被刑事拘留后交于费县公安局。

三,犯罪嫌疑人丰某某客观上没有实施拐卖儿童罪的行为

通过上述事实,可以看出丰某某并没有实施《刑法》第240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即没有拐骗儿童的故意与行为,送养孩子是其母亲梁文英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母亲梁文英出于自身考虑,请求丰某某提供帮助,丰某某在这个过程中只起到了一个中间人的作用。假如把自己的孩子送与别人也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本案的被告人无疑就是梁文英,而不是丰某某。既然丰某某没有拐骗行为,显然也没有实施绑架行为;其他四种行为,即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这四种行为,丰某某有没有实施呢?答案是否定的,这几种行为必须有一个前提,是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的儿童必须是被拐骗的,如不是则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二、怎样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构成本罪。(二)确属通过介绍婚姻、介绍收养儿童索取了财物的,不构成本罪。而丰某某只是起到了介绍的作用,不构成犯罪。

四,犯罪嫌疑人丰某某主观上没有拐卖儿童罪的故意

综观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的行为,我们很难推断出丰某某有实施拐卖儿童罪的故意,首先犯罪嫌疑人介绍他人收养梁文英的孩子是基于梁文英的自愿,目的是为了帮助梁文英摆脱目前生活困难的状态,而梁文英自己也表示同意;其次,犯罪嫌疑人的实施的行为没有以拐卖为目的,所谓拐卖,必然有利可图,而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没有盈利的主观目的,也没有收取收养人的任何钱财;第三,犯罪嫌疑人对送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情况比较熟悉,根据常识我们可以推知,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拐卖的故意,他不可能犯一个这样的低级错误:就是将被害人与犯罪的受益人同时放在自己的身边,如果丰某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怕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不可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因此,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拐卖儿童的主观故意。

五,出卖至亲犯罪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26号的规定,第四条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只有情节恶劣的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哪些是拐卖人口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拐卖妇女、儿童多人或多次的;(二)盗卖婴儿、幼儿的;(三)拐卖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与他人同居的;(四)拐卖现役军人妻子的;(五)拐卖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四、怎样理解《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规定?《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规定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犯罪分子采取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的被害人或者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而本案中梁文英的孩子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也就是没有情节恶劣的情节。

总上所属,丰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以上意见请采纳

此致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康昌亮高秀峰律师

2007年8月18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拐骗儿童罪怎么认定认定拐骗儿童罪的处罚
    拐卖儿童罪的量刑处罚标准如下: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拐骗儿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
    2023-07-31
    52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无罪辩护词如何书写?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辩护意见要写上当事人的所有身份信息、家庭地址,还有案件的所有经过、拐卖妇女儿童为其辩护的理由、辩护的时间、辩护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决定怎么写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初中文化,出租三轮车司机,山东费XX,住XX城西小区XX单元XX东户。xxxx年xx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xxxx年xx月xx日被XX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现押费县看守所。XX被杀一案,由XX镇宋家XX村的宋XX于xxxx年xx月xx日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侦查,在侦查中,发现梁文英曾生有一男孩被人拐卖,经报局领导批准,我局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立拐卖儿童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丰某某分别于xxxx年xxxx月xxxx日被抓获归案。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
    2023-04-18
    303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包括婴儿么?
    一、拐骗儿童罪包括婴儿么?包括婴儿的;1.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即指使用欺骗,引诱等方法将儿童弄走,使之脱离家庭和监护人.3.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收养,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唤,奴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此外,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
    2023-04-29
    201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是死罪吗
    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是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主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拐卖妇女;4、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以暴力、胁迫、麻醉绑架妇女、儿童的;6、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受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将妇女和儿童出售到海外。拐卖妇女儿童是指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一、卖子女算犯法么如果把孩子卖给其他人进行抚养的话,这种情况会以拐卖儿童罪来进行处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且还会有相应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
    2023-03-15
    497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多久
    一、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的服刑期限是多久?服刑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是法院依法自行裁定的。《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
    2023-06-16
    238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是什么
    一、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有以下几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二、拐卖儿童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
    2023-04-16
    98人看过
  • 拐骗儿童与拐卖儿童的刑事罪名分析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方面不同。拐骗儿童罪表现为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的行为。拐卖儿童罪客观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儿童罪则主要是以出卖为目的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拐卖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罪有哪些拐卖妇女、儿童罪:1.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
    2023-07-20
    89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简析
    1、拐骗儿童罪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且通常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拐骗儿童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构成该罪需要具备特别目的要件,但理论界通说认为,行为人实施拐骗行为主观上一般具有收养或者役使等目的,以此区别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和以出卖目的的拐卖儿童罪。2、拐骗概念的界定与行为表现拐骗儿童,一般是指用欺骗、利诱等手段,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拐骗有偷偷摸摸、欺骗的含义,从文义解释角度看,拐骗不包含暴力等强制性手段。但在实践中,拐骗儿童罪中的拐骗泛指一切违背儿童监护人意愿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的行为,既包括欺骗性手段,也包括偷盗、强抢等手段。3、对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适用构成拐骗儿童罪,要求客观上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致使儿童的
    2023-06-11
    334人看过
  • 什么法律定义拐骗儿童罪?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比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拐走。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则往往是以献殷勤、假意帮助照看孩子、表示喜爱儿童等手段骗
    2023-06-25
    416人看过
  • 抢劫儿童应以拐骗儿童罪定罪
    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3年4月刑满释放。被释放前,张某父母均已病故,回家后一人独居。因家境贫困,加之有犯罪劣迹,难以娶妻成家,遂幻想能抚养一小孩度日。2004年3月的一天傍晚,张某手持一根1米多长的甘蔗,边吃边在县城一街道上闲逛。这时,恰遇一妇女李某怀抱未满周岁的幼儿路过,张某便尾随其后,乘李某不备,抡起手中的甘蔗将李某打坐在地(后经鉴定李某受轻微伤),然后从李某怀中夺取幼儿逃跑。李某大声呼救,过路群众将跑出400米左右的张某截获,夺回幼儿并将其扭送至派出所。关于张某抢劫儿童的行为,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如何处理,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抢劫儿童的行为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对张某不能定罪。因为,我国刑法中明确将儿童规定为犯罪对象的犯罪均不能包括抢劫儿童的行为:张某抢劫儿童是为了自己抚养,不是为了出卖,因此不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
    2023-06-11
    212人看过
  • 怎样界定儿童拐骗罪和拐骗罪
    1、客观上实施了拐卖、绑架、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他人的行为。所谓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应、运送行为。所谓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藏匿、转移、
    2023-02-26
    263人看过
  • 拐骗儿童罪绑架罪的不同点在哪
    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绑架罪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拐骗儿童罪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一、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是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二、法
    2023-03-16
    237人看过
  • 拐卖儿童犯罪:探讨辩护词的有效性
    拐卖儿童犯罪辩护词内容:拐骗儿童罪辩护词的具体内容包括辩护人的相关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辩护人的法律依据、辩护人对案件审理的建议等需要说明的建议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或全部申报、辩护、反驳投诉,证明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提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件。拐卖儿童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
    2023-07-05
    491人看过
  • 邹xx拐骗儿童罪一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邹xx,男,19xx年9月23日出生于湖南省xx县,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xx县xx镇xx村10组10号。因涉嫌非法拘禁罪,2008年7月7日经xx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年6月4日由xx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当日由xx县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xx县人民检察院以xx检刑诉(2009)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邹xx犯拐骗儿童罪,于2009年8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09年8月6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09年8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县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邹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xx县xx镇xx村村民谭xx(已判刑)为达到收养小孩的目的,以3000元酬金雇请被告人邹xx将本村刚出生15天的婴儿谭xx抱走。被告人邹xx为获取酬金,于2008年6月20日下午邀约xx、李xx、
    2023-04-29
    26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拐骗儿童罪 怎么处罚拐骗儿童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5
      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以说这里的犯罪对象就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了男童和女童。而要是拐骗14周岁以上的女性,则可能就认定为拐骗妇女罪。
    • 拐卖儿童罪没有罪辩护词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32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能够协助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具有其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 拐骗儿童罪主体是什么?拐骗儿童罪主体有什么特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使用各种手段拐骗儿
    • 拐卖儿童罪无罪辩护词包括哪些内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拐卖儿童罪无罪辩护词的回答可以阅读以上资料。
    • 拐骗罪和拐卖儿童罪如何区分拐骗儿童罪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3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身心健康,而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二)客观方面不同。拐骗儿童罪表现为采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的行为。拐卖儿童罪客观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三)犯罪目的不同。拐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