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与责任状有何不同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18:49:14 120 人看过

责任书和责任状在性质上具有显著差异性。

责任书是明确责任义务之规定的书面法律文件,其内容详细阐述了责任范围以及相关职责的具体规定。

而责任状则是责任人对于自身所承担责任义务的一种自我承诺及表达,是保证能够履行相应责任的书面文件,同时也是执行人针对重要紧急工作事项所作的公开声明。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责任与义务之间有何区别
    合同义务与责任的显著差异在于:义务乃法律明确规定下的法律关系主体在特定环境中的行为准则,代表着对此种行为或禁止行为的规范及限制;而责任乃是因行为人过失导致违约、违法乃至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产生之不利法律后果,必须由行为者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所有义务都必然导致不利后果,唯有那些违反法律义务的人才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相反地,法律责任必定与不利后果密切相连;法律义务可透过义务主体自发履行而得以实现,然而,要追究法律责任则依赖于国家机构的介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7-26
    141人看过
  • 网络名誉侵权与普通侵权责任有何不同之处
    一、网络名誉侵权与普通侵权责任有何不同之处网络名誉侵权与普通侵权责任的不同之处:侵权行为难以认定、侵权主体复杂隐密、侵权后果域宽速快、司法管辖不好定位、自我救济无能为力。1.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论网络侵权使得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认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计算机领域的证据资源,可能因无法归入法定证据形式,法律地位不明确而无法释放其应有的效能。2.侵权主体复杂隐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环境下所特有的主体,网络的运行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参与,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会卷入大量的网上侵权纠纷中。而且在网上人们可以自由使用根据自己爱好所起的名字甚至匿名,这就给实践中侵权人的认定带来了技术上的难题。3.侵权后果域宽速快:网络在全球范围的覆盖,突破了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的地理限制,模糊了领土和国家的界限,沟通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网络的交互性和实时性使网上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快捷。4.司法管辖不
    2023-12-15
    348人看过
  • 责任和义务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责任和义务有什么不同之处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2.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3.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责任;4.法律责任为违反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二、法律义务的特点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影响;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对公民违法设定法律义务。坚持义务法定,是法治国家和保障人权的重
    2023-09-06
    258人看过
  •  探讨公司责任与不责任之间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定义、特点和组织结构方面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其特点是设立程序简单、资产负债表不公开、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其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的程度不同,会导致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有所差异。具体如下:1、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特点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3、组织结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
    2024-01-20
    222人看过
  • 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有什么不同吗
    一、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有什么不同吗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在多个方面存在不同,具体包括责任主体的数量和责任承担方式。1.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责任主体单一,责任承担较为简单直接。例如,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将直接向该保证人追偿。这种责任形式的简单性在于责任主体的单一性,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直接明了。2.共同责任则涉及两个或以上的保证人共同对同一债务承担保证。这些保证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法律认可的组织,且这些保证人之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意思联系。3.共同责任的成立条件是保证人数目的要求以及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相同的。这种责任形式的复杂性在于涉及多个保证人,他们与债权人之间以及彼此之间均可能形成复杂的法律关系。二、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在债务的性质和对外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1.共同责任主要指的是数人共同负担一个债
    2024-08-05
    171人看过
  • 区分责任与连带责任:责任明确与责任不明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在连带责任中,不仅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还存在各责任人内部的效力,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而不管其承担是否已超出各责任人内部确定的责任份额,只是在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就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在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十种责任形式中,它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其他八种责任形式不能适用。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
    2023-08-13
    262人看过
  • 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有何不同之处
    一、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有何不同之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不同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3.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为科以刑事处罚;4.追究责任的形式不同。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有多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限制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与二十年。具体规定如下: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就不能再追诉。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后就不再追诉。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刑事责任年龄的几种情况刑事责任年龄的情况如下: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2023-11-30
    124人看过
  • 严格责任就是无过错责任吗,与其他责任相比有何不同
    严格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行为人造成他人的民事权利权益受到伤害,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相比不同于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严格责任不是绝对原则。一、严格责任就是无过错责任吗严格责任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两者都是属于归责原则之中,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在于,严格责任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它介于无过错与过错推定之间的责任,多用于民法典之中。具体如下所述:严格责任(英美法系):指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一种责任。无过错责任:大陆法系。无过错责任指的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严格责任与其他责任相比有何不同严格责任与
    2023-07-06
    2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与普通违约责任有何不同
    1、责任性质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既具补偿性,又具惩罚性,而以补偿性为主,对双方当事人适用是平等的。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虽然也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但对劳动者主要是补偿性,对用人单位重在惩罚性,同时兼顾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2、责任类型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仅为民事责任。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而且劳动合同中的民事责任仍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在于前者以法定责任为主,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必须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否则往往无效。3、归责原则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仅以过错责任为例外,对当事人双方统一适用。劳动合同实行分立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劳动者承担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其利益的需要。4、违约责任形态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可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2023-06-18
    472人看过
  •  限定性刑事责任与传统刑事责任有何不同?
    限制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对于其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仅承担有限的责任,其责任能力处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盲人、又聋又哑的人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者,虽然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应当或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对于其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仅承担有限的责任,其责任能力处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之间。虽然行为人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应当或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通常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盲人;又聋又哑的人。 哪些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在故意犯罪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应当从轻
    2023-08-20
    315人看过
  •  问责与追责有什么不同之处?
    问责是针对政府官员的责任追究,其目的是权责对等,确保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责任。在问责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查和核实以确定责任归属,这是追究责任的第一步。一旦核实完成,就可以进行追责,即追究责任。因此,问责是追究责任的重要环节,有助于维护政府的法制形象和公正透明。问责是追究责任的第一步,意味着在出现某个错误之后,我们需要进行调查和核实,核实之后就可以进行追责,这也是顾名思义的责任追究。问责指的是调查核实的那一步,追责是指追究责任那一步。2、问责,本身是个舶来品。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 问 责 与 追 责 的 关 系 : 调 查 核 实 、 权 责 对 等 、 责 任 追 究行政问责制是指对政府负责人、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管辖范围内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等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而纪检追责与问责的区别在于,纪检追责是对党员、
    2023-10-07
    221人看过
  •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有何不同之处
    一、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有何不同之处1.两者的目的不同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它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工伤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回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2.两者的实施对象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危险性很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所以,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雇主责任险的实施对象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雇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双方根据保险合同产生权利义务。虽然只要是符合保险合同规定条件的雇主都可以投保,但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一般不愿接受职业
    2023-06-20
    371人看过
  • 惯犯和累犯的刑事责任有何不同之处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犯罪分子经过适用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再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表明他与初犯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相比,主观恶性教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因此,惯犯不再是从重处罚的情节。累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从重处罚,必须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对于累犯应当比照不具有累犯情节的情况
    2023-06-11
    268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1.两者的设立条件不同:个人独资公司在设立的时候一般都是一人设立的,而且必须是一个自然人,这是最基本的一个设立条件。而有限公司在设立方面是没有这个条件的,两个和两个以上的人都是可以直接去设立有限公司的,这种情况下设立出来的有限公司也是比较好的。因此,大家在设立人独资和有限公司的时候必须要知道这两者的基本区别。2.两者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个人独资公司一般都是承担的无限责任的,而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的时候承担的时候有限的责任,这一点大家在设立人独资和有限公司的时候必须要了解,因为不了解可以就会盲目的去设立人独资和有限公司,这样的话想要获得一定的收益就比较难了。3.两者相关的法律资格不同:个人独资公司是不具备相关的法人资格的,大家在设立个人独资公司的时候要注意一下。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有法律资格的,所以这就是人独资和有限公司最大的区别,大家在设立的时候要清楚。
    2023-07-2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责任书和责任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1、责任书和责任状之间有一字之差;2、具体的区别应该以责任书和责任状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具体条款来区别;3、其实两者只是抬头名称不同而已,在现实生活中责任书和责任状一般是互通的,是一个意思。
    •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2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不同之处如下: 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不同之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8
      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是: (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 底薪中有责任与无责任之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18
      有责任底薪和无责任底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薪资发放策略,其核心区别在于对业绩或任务达成的具体要求。在有责任底薪制度下,雇员需要满足特定的业绩水平才能领取全额月基本工资;如果未能实现设定的工作成绩,则可能被扣除相应部分,甚至无法享受基本工资待遇。相反,在无责任底薪政策下,雇员即使未能达成用人单位设定的任务指标,仍可获得法定的最低薪资。 无论是哪种薪资制度,它们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严格监管,
    • 怎么区别责任书和责任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1、责任书和责任状之间有一字之差;2、具体的区别应该以责任书和责任状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具体条款来区别;3、其实两者只是抬头名称不同而已,在现实生活中责任书和责任状一般是互通的,是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