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拖延不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6 10:02:14 459 人看过

一、借款人拖延不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借款人拖延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违法行为,债务人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别人借钱不还起诉状怎么写

对于借钱不还起诉的,写起诉状应当首先写上起诉状,然后要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清楚,包括原告、被告姓名、性别、住所等信息,接着要写清楚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再接着应当写证据有哪些、证据来源等信息,最后是落款,写上法院名称、个人签字以及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欠钱不还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欠钱不还起诉费用败诉方承担。债权人因债务人拖欠借款不履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费由原告,即债权人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另外若还涉及律师费等维权成本的,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书面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的,则由原告自行承担。

借钱不还起诉书的写法是:

1.债权追讨的请求事项;

2.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3.相关的证据事实与理由;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5.履行债务的时限;

6.违约责任;

7.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n(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n(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n(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n(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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