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不应滞留劳动者的档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12:41
469 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企业,企业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企业滞留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实中,经常会有企业以员工在离开公司时不交培训费、不退住房、不交纳违约金等为理由扣住员工的档案不放,也不给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企业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员工档案。即使员工因为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企业的损失而不辞而别,企业正确的做法也应该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法律救济手段来恢复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该扣留其个人档案。企业扣留员工档案的行为,影响了劳动者的再就业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权利,是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资料不全致档案长期滞留单位赔1万元
457人看过
-
单位解雇引发的劳动者档案问题
92人看过
-
档案辞职了留在原单位
400人看过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19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规扣留劳动者档案,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314人看过
-
为确保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建立哪些档案
23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最新文章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7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档案被原单位丢失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材料,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7《劳动力登记表》是随《劳动手册》一起办理,记录劳动者工作情况的表格。它与《劳动手册》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力登记表》存入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工作期间随档案转交用人单位保管,失业期间,随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保管。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一些单位与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因种种原因发生不快,而采取不开退工单、扣押职工档案材料等手段,即便是职工不对,单位这样的做法也是以错对错,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根据有关
-
-
单位可以转移劳动者档案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61、单位不可以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单位需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3、单位的这些做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
单位丢失劳动者档案是谁的责任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241、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担责。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转递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