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01:29:48 242 人看过

重新招标的条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法律规定,中标无效的;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交履行金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违反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且不能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投标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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