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需要取得多少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4:44:41 141 人看过

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一、公司合并股权比例怎么确定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对公司合并的程序作了相对详尽的规定,诸如合并各方应签署合并协议,应经有权管理机构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增资与股权转让。在开始合并之前,合并各方首先根据确定的标准评估各自的市场价值,明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各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及部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这样合并之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计算方法将会接近各方确定的股权比例,差额部分通过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进行调整,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是零元,也可以是各方确定的一致的价格。

二、公司合并需要哪些条件

1、首先需要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

2、合并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首先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然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最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通过了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4、公司合并的决定经过了主管机关的批准。

5、公司合并后办理了公司变更或者设立的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区分企业股权收购和合并
    1、主体不同。企业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2、效力不同。企业合并的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依然存续。3、性质不同。企业合并须由双方达成合并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在股权收购中,收购者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关系就不尽一样。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友好”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阻碍收购时,收购就呈“敌意”收购性质。4、控制程度不同。5、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企业合并作为一种法定合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股权收购则不需要履行上述程序,不须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权力机构的同意,不需要债权人保护程序等。企业合并与控股合并有什么区别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
    2023-07-06
    262人看过
  • 取得多少股权算控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取得多少股权算控制持有公司超过50%的股权可能会带来绝对控制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1.控制权的取得还受到公司章程、股东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影响。2.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即使持股比例低于50%,股东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如通过与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拥有特定的决策权等。因此,要确定取得多少股权才算控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二、股权与控制权的关系是什么股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微妙的。1.股权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所有权比例,而控制权则是对公司决策和运营的支配能力。虽然股权是控制权的基础,但两者并不总是完全对应。2.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股东拥有较高的股权比例,也可能因为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限制而无法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3.有些股东虽然持股比例较低,但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股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三、
    2024-07-21
    334人看过
  • 企业吸收合并需要多长时间
    一、企业吸收合并需要多长时间(一)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二)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二、公司合并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一)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
    2023-06-16
    270人看过
  • 合并与分立需要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作为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存在很重大的区别:1、主体不同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协议收购中,收购方要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订立协议;要约收购中,收购方要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2023-07-27
    230人看过
  • 企业合并聘请律师要花多少钱
    企业合并聘请律师的费用一般根据目标企业的情况和工作量等因素收取费用,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补偿与诚信律师事务所要惠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按照政府指导价提供下列法律服务:(一)代理民事诉讼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律师、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p>(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自治区、直辖市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如果您想了解聘请律师的费用,建议您在
    2023-05-07
    221人看过
  • 公司可以股权并购合伙企业?
    1、什么是股权并购?依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称资产并购)。2、公司可否股权并购合伙企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此,公司可以向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或者受让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但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023-06-09
    86人看过
  • 股权拍卖收购是企业合并吗
    一、股权拍卖收购是企业合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当一个企业将另一个企业的股权全部收购后,便相当于公司的吸收合并。但是,股权拍卖收购和企业合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企业活动,股份拍卖收购不是企业合并。二、股权收购和企业合并的区别股权收购和企业合并的区别:1、主体不同。企业合并是企业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企业。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2、效力不同。企业合并的效力使企业实体发生变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企业解散。新设合并中,各方都解散,新设企业取代合并各企业。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
    2023-05-06
    472人看过
  • 企业合并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主体不同。企业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2、效力不同。企业合并的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依然存续。3、性质不同。企业合并须由双方达成合并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在股权收购中,收购者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关系就不尽一样。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友好”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阻碍收购时,收购就呈“敌意”收购性质。4、控制程度不同。5、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企业合并作为一种法定合并,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股权收购则不需要履行上述程序,不须取得目标公司管理层、权力机构的同意,不需要债权人保护程序等。一、企业并购的法律方式包括什么企业并购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公司合并
    2023-03-08
    65人看过
  • 企业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是多少?怎么算出来的
    企业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标准(一)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
    2023-02-19
    46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按内外资企业性质建立了两套所得税制度,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情况已不适应当前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发展的需要。“两法”合并就是改革现行内外资企业分设的所得税制度,将现行内外资企业的税法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合并,制订一部统一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新税法将执行统一的税率、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2023-06-07
    414人看过
  • 企业合并中对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理解
    企业合并中对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式化理解这是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一)从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角度,其自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①按支付的成本入账(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为商誉列示。②新比商誉=新购成本-新公价*新比③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商誉为累计数,因此合并报表中的商誉=原比商誉+新比商誉,从而得出本题(3)的计算结果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除确认为商誉的部分以外,应当调整合并资
    2023-06-09
    325人看过
  • 注意区分是企业合并还是非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的形成是因为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不是这样则为非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情形下所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取得投资的直接相关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都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非企业合,那么这些费用就计入初始投资成本,高顿网校CPA培训班老师提醒这是很重要的,需要大家特别注意。一、如果情况是企业合并,那大家要注意的是,同一控制还是在非同一控制情形下的合并。要区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要看这对所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正确与否影响很大,这对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主体部分时所依据的内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合并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企业合并由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合并成本则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2023-03-19
    338人看过
  • 企业合并方式:控股并吞与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吸收合并(merger),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区别一: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上控股合并就是一般的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方是股本等科目,该结转的结转。区别二: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等于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和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吸收合并程序企
    2023-07-08
    5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是由谁缴纳的,要缴多少
    一、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是由谁缴纳的,要缴多少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因此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无法做到将税务管理作为股权变更的前置程序,这就决定了对于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管理和征收,更多依靠的是企业纳税人自觉申报,和税务机关自行搜集股权变更信息。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在哪儿?(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款入库地点是按照扣
    2022-07-09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合并中需要股权以外的支付及数量多少取决于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取决于下列因素: 1.参加合并的公司小股东的多和少,一般来说小股东多的,发生非股权支付的数额可能就大,反之就少。 2.不同意加入合并的股东多和少,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加入合并后的公司,公司就需要收购该股东的股权,非股权支付的比例就会大,反之就会小。 3.参加合并的公司资产评估的价值额与需公司股东投入合并后公司中资产价值额之间的对比关系。
    • 企业以违法犯罪所得货币出资并取得股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以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应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风险提示:公司股东被认定为系以违法所得出资,股金被司法机关作为赃款上缴国库后,如果公司并未在合理催告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解除其股东资格,其在
    • 企业合并持股比例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1
      企业合并也被称为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资产整合起来,形成新企业的行为过程。持股比例是指持股占总股份的百分比。持股比例越高,发行股份的公司控股权越高,持股比例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公司法》第十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作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 企业合并股东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交纳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6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符合特殊重组业务的企业合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被合并方是不需要进行清算。在会计账务处理中,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有关数据,基本上按原账面数额移植到合并方企业,在此过程中“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分配行为,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免
    • 企业合并需要哪些股东同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1
      我国《公司法》38、39、103、105条规定,公同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也就是说,合并的股东决议制度适用资本多数决议原则,这也是国内外的通例。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了资本多数决议原则,但是对出席股东会的人数未做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