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纠纷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31:12 440 人看过

一、行政纠纷如何进行行政诉讼

进行行政诉讼的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作出判决。

二、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区别

1.争议主体不同

行政争议的主体之中,一般情况下,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起码也应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种争议通常不可能在平等主体之间产生。而民事争议无此特殊要求。同时,绝大多数行政争议,作为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比相对人年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经“命令——服从”为基本特征的不平等关系。民事争议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即使是权利方,也不能以强制力为依托对对方当事人直接发号施令。

2.争议起因不同

行政争议由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民事争议由民事法律行为所引起。进一步说,行政行为可以引发民事争议,民事行为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

3.解决争议的手段不同

行政争议,有相当一部分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判等行政司法途径解决,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程序,只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条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民事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一概诉诸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三、解决行政纠纷的主要途径具体是什么

解决行政纠纷的主要途径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是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正确认识与处理行政诉讼,如何解决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的正确认识: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真的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影响行政诉讼的发展。只要行政相对人认为有侵权行为并向法院起诉,诉讼的提起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就可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参与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8-16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要如何进行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一并审判。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因果关系清楚、案件事实简明无异议时,人民法院就将两种诉讼一并审理及判决,以迅速、及时地解决争议。其二,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开审理,一并作出判决。这种方式下人民法院首先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审理民事争议、附带将其解决。其三,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别审理、分别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关系复杂、案情事实以及与行政案件的内在关联性含混不清、一时难以查明,如果一并审理,会超过行政诉讼的法定审理期限,影响行政案件的及时解决。此外,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也应当考虑先对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后再解决民事争议。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将两种诉讼分开审理,先审理行政案件,待行政案件审理完结后,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并另行作出判决,这样处理有利于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集中
    2023-06-13
    59人看过
  • 土地侵权纠纷是否应当进行行政诉讼
    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土地侵权纠纷是可以通过行政裁决的方式解决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诉讼。一、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
    2023-03-26
    1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如何进行
    一、行政证据合法性审查如何进行(一)对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的程序审查。第一、是否是在完备的法律手续条件下搜集的。第二,如需专门的科学技术鉴定方能确认其效力的物证、书证,还必须审查是否经法律规定的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或鉴定机关进行鉴定。(二)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进行程序审查。必须注意获取证据过程中,证人、被害人是否受到他人的威胁或其它不良因素影响,犯罪嫌疑人有无被刑讯逼供等情形,以及取证人员在取证中有无指认、诱证或者其它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三)对视听资料证据程序审查,一是审查其形式是否完备,手续是否齐全。二是审查判断收集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四)对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的审查。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对司法机关交付的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应从两方面考虑:第一,鉴定物是否客观真实,即是否确与案件事实有真实的
    2023-06-06
    4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合议庭如何进行判决
    一、行政诉讼合议庭如何进行判决(1)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3)给付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4)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在五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是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是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三是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四是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五是被告不履行
    2024-01-16
    475人看过
  • 养老金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补发
    一、养老金行政诉讼如何进行补发养老金行政诉讼如下进行补发: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等给付义务的理由成立,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而拒绝或者拖延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给付义务。《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取出来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能取出来,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针对于这几种的情况,是可以进行退保申请的,但是对于成功与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关政策;5.达到领取养老保险条件的。如果交的是农村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那么不论男女统一60岁退休。如果是单位职工,那根据国家规定:男职工60岁,女干部5
    2023-11-03
    281人看过
  • 行政合同纠纷行政诉讼是怎么样的?
    1、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提起诉讼应该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行政合同虽然叫合同但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订立行政合同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时附带审查行政合同,这体现了国家对行政权的尊重。因此如果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应该告知其变更诉讼请求,提起民事诉讼。值得注意的的是行政合同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协议仅限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和其他行政协议,其他合同是否能提起行政复议,只能以具体情况而定。2、行政合同案件管辖搞清楚行政合同纠纷应该提出的是行政诉讼之后,就可以确定应该到哪里提出行政诉讼,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到作出行政行为即订立行政合同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提起诉讼,对不动产纠纷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提起诉讼;除非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的政府、海关到中院提起诉讼,其他
    2023-04-02
    193人看过
  • 如何审理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诉讼?
    起诉的方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一、行政诉讼状应该怎么写行政起诉状是由以下六大部分组成:①标题。标题写行政起诉状,或行政诉状。②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原告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等。③案由和诉讼请求。案由即为何提起诉
    2023-06-27
    395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如何?
    拆迁纠纷是属于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的,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在双方产生纠纷之后经沟通无效所采取的化解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一种维权的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不能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通过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拆迁行政诉讼的特征1、拆迁行政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拆迁行政诉讼具有司法最终解决的性质,这一特征使之与同为解决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复议相区别。第一,拆迁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所设置的对拆迁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的制度;拆迁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拆迁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的对拆迁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拆迁管理机关的具体拆迁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第二,拆迁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依据
    2023-07-01
    2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解决土地划拨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划拨土地的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划拨土地的行政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行 政 诉 讼 中 划 拨 土 地 的 审 理 期 限 是 多 久 ?行政诉讼中划拨土地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因此,行政诉讼中划拨土地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这一规定适用于行政诉讼中的各种案件,包括划拨土地纠纷案件。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8-31
    357人看过
  • 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解决民事纠纷
    应当提倡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增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权利的行政意识。??这个观点的提出的基础是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侵权人侵害权利人的权利;行政机关有权利处理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行政机关对权利人负有法定的保护义务,并对权利人负责。??因此权利人可以运用法律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性义务的规定,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对侵权人予以行政的处理,最终达到保护自己权利的目的。??在民事活动中,当公民的权利受到非法的侵害时,公民首先选择的不是民事诉讼救济的途径,而是行政救济的途径。这些被寻求救济的行政机关常常是负有法定职责的机关,但是这些行政机关常常将权利人推到法院,而自己不通过依法行政的方式保护公民——纳税人的权利不受非法侵犯。??而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权利人的一大诉讼障碍。权利人不一定都是精通法律的律师,他们不懂得或不能正确、熟练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
    2023-04-24
    439人看过
  • 如何突破与纠纷中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的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最长时效,普通时效一般为三个月,适用该时效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政相对人必须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二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了行政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二者缺一不可,一旦缺少其中一项将可能导致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内容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5年,涉及物权的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行政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但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则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日起计算,但从知道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问题,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该条的一般理解为:行政复议
    2023-08-01
    116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法》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三、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修改(一)扩大受案范围行政诉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有专家甚至认为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司法权对行政权监督范围的大小,实质上反映出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文明程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越小,司法审查的空白就越大,这势必导致权力机制的失衡在西方法治国家,公民行政诉权的行使很少受到限制,比如,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02条规定:因机关行为而使其法定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者受到有关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机关行为的不利影响的人,均有权要求司法审查英国法律界则认为,除非有最明确无误的语言外,任何成文法决不能取消调卷令的救济方法而我们现行
    2023-08-08
    29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如何打好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行政案件。由此可见,诉讼的输赢是以事实为基础的。那么,当事人要想赢得诉讼,就要收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经法院审查属实,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是: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2.时间效力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3.对人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4.对事的效力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
    2023-08-18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行政复议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以严格、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法定的程序。行政申诉程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受理、裁决等程序方面更为灵活。在处理时限上,对行政申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处理机关灵活掌握。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
    • 房产物业纠纷行政诉讼的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房产物业纠纷行政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房产物业纠纷行政诉讼的程序如下: (一)起诉与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房地产行政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后7日内作出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审理和判决法院应当地立案后按规定的日期将起诉状副
    • 行政诉讼新时代如何进行行政管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5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要达到以下6点要求: 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
    • 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如何进行调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3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
    • 如何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进行衔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