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的一项基本原则,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
四、“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六、“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有些地方有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见面礼的风俗习惯,离婚后,有些男方当事人就认为送见面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既然很快又离婚,见面礼就失去实际意义而理应返还给男方。法院在审理时,对女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财产。法院对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则按赠与处理。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
七、“骚扰前妻不犯法”。
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他们认为对方曾经是自己的妻子,闹点纠纷不算啥,没有违法。实际上,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就恢复了再婚自由,相互间不再具有忠诚、扶养、同居等义务,财产也重新作了分配。离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诉讼中有哪些错误认识
59人看过
-
最容易被误解的离婚诉讼认识有哪些
245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离婚诉讼误区
428人看过
-
常见的诉讼离婚误区都有哪些
367人看过
-
离婚案件争议的离婚诉讼误区有哪些
84人看过
-
诉讼离婚时都存在哪些误区
498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包括动机错误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不包括动机错误。认识错误指的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事实情况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认识错误主要包括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如假想的犯罪、假想的不犯罪、对应成立的罪或应判处刑罚的轻重上的认识错误)以及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如对犯罪客体、犯罪对象、因果关系等因素的认识错误),但不包含对动机的认识错误。动机错误是指行为人(民法中即表意人)在其意志形成的过程中,对其决定为某特定内容行为具有重要性
-
离婚诉讼中的认识误区有什么呢,法律上该如何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8离婚诉讼中的认识误区有:夫妻只要分居满二年即可自动离婚;判决离婚会断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先提出离婚的一方,离婚判决会对其不利;认为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等。
-
关于诉讼离婚的误区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21、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2、有婚外情就可离婚,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3、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4、对产权登记存在认识误区。 5、财产转移隐匿误区。6.“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7.“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8.小孩抚养误区—抚养费和抚养权。9.其他。
-
涉外离婚包括哪些知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3一、涉外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
-
离婚诉讼中赔偿咋办的,诉讼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一、离婚诉讼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赔偿实践中注意什么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之规定,具体而言: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