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工程款的方式有: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一、签字的结算单可以推翻吗
工程结算签字后甲方想推翻应当审核工程结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1)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完工、经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作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2)看办理竣工结算是否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纪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工程结算是可能被推翻的。
二、工程款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款,又称作工程价款,按照价款支付阶段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四种:1、工程预付款;2、工程进度款;3、工程竣工结算款;4、工程质保金。其中,工程预付款的价款一般不能低于合同金额的10%,同时也不能高于合同金额的30%。而对于工程竣工结算款来说,其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承包人主张预付款、进度款,其诉讼时效为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提出付款要求后二年。承包人主张工程结算款,其诉讼时效自工程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后二年,为发包人工程价款的确认时效,如工程价款结算已经确定,自确认之日后二年为承包人的返还时效,如承包人送出工程价款结算报告,发包人在二年未确认结算款,承包人的返还时效最长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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