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是民事案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2-28 17:41:41 185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案件是民事案件吗

通常情况下行政赔偿诉讼,一般是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一种但是国家赔偿案件并不属于行政诉讼,这两者是有关系的,行政赔偿就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每一类的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国家赔偿案不服可以申诉吗

可以申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至于抗诉,是检察院的权利,但没有表述为抗诉,而是提出意见应理解为是检察建议。

三、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

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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