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更好地为中外投资者服务,特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前期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天津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天津市外国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承办具体工作。第三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审查要点(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1.中外方合作者情况简介和合作方式;2.经营产品的种类和规模,国内外市场的初步分析和销售意向;3.水、电、汽、热、油、运输等预计需要量(列明新增用量)和来源;4.预计投资总额和奖金筹措方式;5.厂址选择(说明是否需新建或扩建)及环境保护的意向。(二)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查要点:1.是否符合本市经济发展方向和规划要求;2.是否国家鼓励、允许的项目;3.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4.水、电、汽、热、油、运输等能否承受。(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1.合营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外方资信),合营方案的主要设想、内容和结论。2.国内外市场调查和预测;产品方案和生产能力的选定及理由;产品规格、技术性能和销售价格;国内销售和出口的可能性及方案;产品的运输方法和条件;产品国产化水平和进度安排。3.原料、材料、动力、水源、运输、公用设施等的需求和平衡方案。4.厂址选择,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主要工程内容及建设进度安排。5.生产技术、管理和设备的设置,并注明其中需要引进的部分。6.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劳动保护和人员培训计划。7.环境污染的防治方案。8.总投资额的估算(列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筹建期间专用资金额),注册资本、各方投资比例和出资方式,资金筹措方法和落实情况等。9.经济效益分析和外汇收支平衡方案。10.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和相应的主管机关对以上各项内容中有关技术、经济、资金、外部条件等方面出具的论证资料和承诺证件。11.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问题。(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要点:1.合营条件与立项要求是否基本相符,经营范围是否明确;2.外部条件是否具备;3.经济效益是否可靠;4.外方资信情况;5.资金是否落实;6.论证资料和承诺证件是否齐备。第四条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权限(一)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权限:1.总投资额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下的,除市政府另有授权外,均由市计委审批。2.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的,由市计委审查同意后转报市政府审批。3.总投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及3000万美元以下但有需要国家平衡解决问题的,由市计委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家计委审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1.总投资额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下的工业生产型项目,由局或区、县政府审批。报市计委备案,计委在接到备案文件后十五天内,如发现有问题,有权提出异议,并指定重审或撤销批复文件。需要市平衡解决资金、物资、能源、土建指标等问题的,由审批单位申报市计委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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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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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管理法律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12006年8月16日,商务部发布《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是指符合该《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请求人,反映情况,请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或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不法侵害或可能将要受到损害或不法侵害,请求协调解决,由投诉服务中心进行协调处理、答复的服务。服务请求人,是指依据《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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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企业外商投资项目需要哪些材料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5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个人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 3、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中标通知书(或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租赁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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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时间的规定上海法律网劳动律师提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也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缩短工作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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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企业境外投资业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以下称“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 第五条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第六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境外投资主管部门职责,根据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对境外投资进行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和全程监管。 第七条国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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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的认定和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外商投资除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属于投资国家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的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能发挥中西部地区优势的允许类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对于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