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开发商是属于建设单位还是属于什么其他的单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1:33:04 290 人看过

开发商就是属于建设单位,工程建筑商属于施工单位。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商品房预售是指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了定金或者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中,对于商品房的迟延交付,主张免责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自然因素,即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交付。若因此类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可以使用不可抗力原则,当然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恶劣天气是不能构成不可抗力的。

二是人为因素,即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某种外界人为因素,例如政府在双方当事人订立预售合同后颁布的政策,或有关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措施,又如发生战争等社会异常情况,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开发商预售时应当预见的因素,或是商业活动的正常风险,如一些居民因不满拆迁或施工方案而集体阻扰施工,或者施工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等,而导致延期交付的,不构成不可抗力,对此开发商不能免除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房屋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三大类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第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第二,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属于谁?——业主、开发商还是其他相关方?
    小区车位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认权利归属,如果是地面公共区域划分的车位应当是业主共有、共同管理,如果是底下专用停车位,应当是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根据需要进行购买。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及停车位买卖合同等具体内容进行确定。小区车位的归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1、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2、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民法典》,这一部
    2023-07-11
    25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是谁
    建设单位即是业主单位,投资方,土地产权拥有方。开发商从事土地开发运营或者销售过程的具体事宜。一般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单位会是一个共同体,既一个组织同时拥有这两个身份,就如同一般大地产公司,既投资买地,又进行开发,他们就是唯一的业主单位;有些项目如PPP项目类型,国家出地,由其它组织合作,出资建设进行开发设计运营一系列工作,后期国家再回购,这里面国家部门和开发单位都是业主,但又是两个不同主体。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二)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三)地下防空工
    2023-06-26
    476人看过
  • 建设单位是什么意思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建设单位职责主要如下:1、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3、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4、建设工程
    2023-08-09
    3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
    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023-03-15
    412人看过
  • 单位犯罪属于什么法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于常见的单位可以构成的犯罪,列举如下: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如一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无实际交易的第三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某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发布教育宣传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的行为构成该罪。单位犯罪还可能涉及其他某些罪名,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是如果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023-03-10
    265人看过
  • 消防队属于什么单位
    消防部队系武装警察体系现存的一个警种,是应急管理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法》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5-04
    220人看过
  • 建设局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什么单位?
    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是对建筑工程及其材料依法进行检测并出据检测结论的单位。多数是建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但沿海一带已经改革了,原来的检测中心,都成立了有限公司,也就是独立的企业,有专门的法人代表,不再是譬如质监站副站长兼任试验室主任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依据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所允许的范围开展业务,并对其出具的报告负法律责任。什么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可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操作的执行原则,主要源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1],该规定是2008年11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8】36号文发布。规定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2023-06-04
    276人看过
  • 建筑单位发生的建筑事故主体谁
    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执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遵循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承包或指定的专业承包工程,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由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浅谈农村建筑事故的赔偿关键词:农村建筑事故赔偿主体认定责任划分内容摘要:建筑事故分为发生在城镇的事故和发生在农村的事故,发生在城镇的建筑事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而发生在农村的建筑事故处理起来就相对地比较困难。本人在该文中,对农村处理建筑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责任的划分两大难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仅供同行参考。建筑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人的过失或意外情况而造成施工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
    2023-08-18
    151人看过
  • 商标注册属于什么机关单位
    商标局负责。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商标注册要向商标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一、商标商标是识别某
    2023-02-20
    490人看过
  • 发包方和建设单位的关系是什么?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不只是包含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等,但是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在总包完成了主体以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九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和总包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可以劳务分包吗建设单位可以劳务分包。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
    2023-07-01
    163人看过
  • 医保局属于什么单位
    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的主要职责: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一、医保局和社保局在一起吗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二、医保中心和医保局区别一、机构分类不同1、医疗保险处机构分为政府机构型、独立经营型和中间型;2、医保中心分为生育保险科、业务管理科、稽核科、大额保险办公室、医疗服务科、慢性病管理科、医疗管理科、基金征缴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综合科。二、机构
    2023-06-20
    39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的发包条件是什么?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三)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工程承包经营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
    2023-03-29
    281人看过
  • 政府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吗
    政府单位多数都是公务员,也有一部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一、哪些人可能触犯贪污罪以下这些人可能触犯贪污罪:国家公务员,还有其他三类主体可能触犯:第一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二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类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代表国家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二、公务员开始享受人才引进政策了吗享受。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在公务员岗位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签定用人合同。2、引进到机关的人才,原为公务员身份
    2023-03-26
    328人看过
  • 建设单位的留置权是什么
    1、建设单位的留置权如何?留置权可以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其他工作条件,接受已完成的工程并支付报酬。建筑安装单位履行义务后,在一定期限内不支付报酬的,建筑安装单位可以扣留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当然,由于建安合同是高度计划性的,建安单位在行使留置权时应注意不要与国家计划相冲突,否则不能行使留置权。拍卖不动产时,所有担保物权的优先权,按照登记生效之日排列。但是,如果业主在工程开工前申请工程抵押,并将贷款挪作他用,将损害建设留置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没有人愿意将在建工程的抵押贷款提供给业主偿还工程债务,因此有以下例外规定:1。在工程开工前登记的工程抵押贷款,用于支付工程款的部分优先于留置权,其余部分次于留置权。新登记的工程抵押贷款用
    2023-05-08
    28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是否属于投包单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9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1.如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
    • 房地产开发企业属于建设单位还是属于工程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0
      首先声明:房地产开发应属一个独立机构,它的资质里面就含有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等,属于建设方(即: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一般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是它可以另外注册一个下属公司(即:房地产公司)。总之,房地产公司投资建设把项目总包给建筑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公司)要在合同中注明那些项目又建设方指定发包。
    • 地下车位到底属于开发商的还是建设商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30
      视情况而定。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属于建设单位吗建设单位可以分包工程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1
      建设单位能分包工程,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并不需要发包人的同意,分包时要通过招标。 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是否属于合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3
      建设单位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直接分包合法: 1、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认可; 2、分包的工程是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3、分包人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4、分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