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销售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4:22:16 431 人看过

一、连带销售什么意思

连带销售不是完全无目的地推销某种商品,而是深度挖掘顾客的潜在需求后有目的性地推荐适合顾客的商品,这样的连带销售能够提升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及销售业绩,更能为顾客进行更满意的搭配。

二、连带销售的方式

1、运用陪衬式

运用陪衬式就是指在销售中给顾客搭配更多的商品组合。

2、家人推广式

家人推广式就是指在销售中告诉顾客,给家人或朋友也顺便捎带两件,基本上家人推广式这种销售方式都是和促销活动结合在一起的,既有人情,又能够得到实惠。

3、补零填充式

补零填充式就是指在销售中补零为整。

4、新品推广式

新品推广式就是指在新品上市的时候,对新品着重进行推广,包括开展相应的新品推广活动,这对于品牌新品的宣传和业绩的提升都有很大的帮助。在香烟推广时也较为常见。

5、促销推广式

促销推广式就是指在销售中给予顾客一定的让利,就连营销大师科特勒都说:没有降低2分钱抵消不了的品牌忠诚,所以促销推广式也是提升销售业绩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连带销售的注意事项

1、把握时机,一定要在客户已经确认要购买了,但是还没有完成付款交易的时候;

2、给出一个简单但是可以打动人的理由;

3、推出一个非常简单,一看就懂不需要多加解释的产品或者服务;

4、追加介绍的商品,一般是你有把握的商品,否则客户会把先选定的商品一并放弃。

5、说完这句话后请闭嘴,不要多说话,看着客户,进行无声的较量,你越多说,成交的机会将会越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目前,法律只规定了连带共同保证,没有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连带共同保证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而各自对全部债务均负完全的保证责任的保证。分为一般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连带共同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共同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不是一人而是二人以上。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一、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
    2023-03-12
    348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性是什么意思
    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023-06-13
    325人看过
  •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什么意思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属于连带担保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具体地说:(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民法典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民法典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
    2023-06-15
    88人看过
  • 无限连带责任是啥意思
    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得的是担保物权,所以对于担保物或将其变卖变现得到的价款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订金和保证则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这两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是否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到期债务人,确定不能履行其还债义务才可以问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而连带责任担保就不一样,若债务人没有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无论是找债务人还是担保人要求赔偿都是合理合法的。4、譬如说,李某借给吴某20万元,杨某作为一般担保人担保那么债务到期的时候,李某必须证明吴某确实拿不出20
    2023-08-18
    396人看过
  • 合同里的必须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合同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合同终止协议的意思是什么合同终止协议,就是以协议的形式终止履行的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终止的标的、终止时间、合同终止后续事项的处理、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8-03
    500人看过
  • 民法典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典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王某委托方某保管一台彩电.方某在保管期间借给元某使用,元某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方某对王某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元某对王某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98条中,不真正连带责任下的补充责任规则如下:一是,在有限的补充责任中,构成直接责任与补充责任的竞合,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责任人请求赔偿,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补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消灭,受害人不得向补充责任人请求赔偿,直接责任人也不得向补充责任追偿。二是,受害人在直接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无法行使第一顺序的赔偿请求权或者不能满足赔偿的要求时,可以向补充
    2023-06-19
    90人看过
  • 普通合伙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民法典》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民法典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表现为不作为(如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一、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中的具体责任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
    2023-04-10
    57人看过
  •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意思如下:1.无限责任的意思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2.无限连带责任的意思是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二、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关系。2.责任的效力不同在按份责任的效力中,只存在权利人与各责任人之间的效力,而且各责任人均只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负责
    2023-06-15
    59人看过
  • 法律明确规定连带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一、担保人会不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68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68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2023-06-24
    386人看过
  • 保证合同里的连带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被称为保证人的他人得为承诺者承担债务,债权人往往要求这样做,借以获得更大的保障。1、一切债务,无论是以要物、口头、书面或诺成的方式缔结的都能有保证人。又保证人所担保的,不问是市民法上的债务或自然的债务,均不重要;因此,任何人对第三人或对奴隶的主人,得就奴隶基于自然债务应对接受保证人为给付之物,担任奴隶的保证人。2、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3、债务的保证得发生于主债务之先或之后。4、如有多数保证人,无论人数多少,每个人都就全部债务负责,债权人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清偿。但是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债权人必须对在诉讼时有支付能力的保证人分别提出请求。因此,在诉讼时保证人中有人无力支付时,其负担即落在其他保证人身上。但若保证人中一人向债权人为全部清偿,而主债务人无力支付,则损失由该保证人一人负担;这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本可以根据哈德里安帝的批复,主张对方的诉权仅限于他自己应负责
    2023-06-08
    357人看过
  • 连锁销售--剖析连锁销售营销模式
    什么是连锁销售?连锁销售的起源:连锁销售起源于1859年的美国。由哈佛大学的犹太藉人所创立。起初销售的为茶叶。隐蔽运行19年后才逐渐走向明朗化。各位朋友可以看到而今之美国连锁销售事业之兴旺,在新加坡,日本,台湾卖米都利用了连锁销售。连锁销售合法吗?客观的地说,我们在这里讨论连锁销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一件多余的事情或者说是一件愚蠢的事情。首先,连锁销售属于经济范畴,仅仅只是一种营销模式,市场营销需要遵守的是市场规律,如果为了连锁销售还要制定一部专业法律的话,社会将会停止不前,因为人们几乎没有发挥自己创造能力的空间;其次,连锁销售是直销萌芽时期的产物,它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目前创造了什么,更重要的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法律通常对事物发展会有一个稳定地约束,如果给连锁销售制定一部法律无疑就像是给还未发育成熟的小孩套上枷锁一样使其无法成长,扼杀其潜在的巨大价值;另外,连锁销售属于直销的基本出发点,在国家
    2023-06-09
    425人看过
  • 连锁销售-销售比较
    按其本质,连锁销售仍属直销范畴,是传销的姊妹篇,即同为多层次销售属性。它与传销既有相同之处,如销售网络和市场倍增原理,又有本质区别,如传销奖金分配为三角形金字塔式,即极个别人暴利,绝大多数人垫背,而连锁销售为等腰梯形大平台式,即利益均等,人人都是受益者;又如传销是无限发展,世袭垄断,而连锁销售则实行限量限额,三代出局,即每个推销员只推荐2—3个业务员,每个业务员限购1—10份产品,当业绩上升到等腰梯形平台领完三代提成后,就必须自动出局,后续者依次补缺,使网络象流水一般周而复始,永续不辍;又如传销以产定销、发展人头、重复投资等,为层层加价和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条件,而连锁销售以销定产、业绩不下滑、合理退货等,从源头杜绝了商业欺诈行为,不但实现了生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也使推销商从中获得高额回报和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由此观之,连锁销售除保留传销科学合理性一面外,又根除了非法传销金字塔和老鼠会等固疾
    2023-06-09
    441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意思是什么
    一、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意思是什么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意思分别是:1.一般保证人是指不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2.连带保证人是指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2023-05-06
    487人看过
  • 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什么意思
    侵害债权是指以债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就各自立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独立地对债权人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其一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6-13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连带债权(s) 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7
      连带债权,“按份债权”的对称,债权的分类之一。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根据连带债权,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都有请求和接受债务人全部履行的权利。经一人要求债务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其他债权人就丧失了对债务人要求履行的权利,但却与已经接受履行的连带债权人之间形成了按份债权关系。接受履行的连带债权人必须按照协议清偿其他连带债权人所应得的份额。
    • 连带关系的意思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连带关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总则、、等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举个例子就是:甲和乙两个人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签了丙20万,之后丙向乙要求把这20万都还了,乙也这么做了。这债务就算清偿了。但是乙有权要求甲分摊这20万的债务。甲与乙之间存在连带关系。
    • 连带责任和不连带责任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17
      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连带责任是各个债务人对同一个债务都有全部承担的责任,如果其中一人承担,则责任整体消灭;后者是多个责任人由于不同原因对同一个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其中的不真正责任人如果承担了债务,可以向真正责任人追偿。
    • 连带债务人的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房屋销售中,房地产销售合同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0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人和预购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期付款,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但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关于商品房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