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抚养权涉外离婚如何争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21:42:10 183 人看过

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夫妻一方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抚养权可以判给丧失生育能力的这一方;

3、子女随夫妻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将抚养权判给子女愿意与之生活的这一方。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1、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监护人致使被监护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对于其监护职责怠于行使或者拒绝行使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的权益,致使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损。上述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到法院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会、残疾人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涉外离婚孩子归哪个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2024-05-16
    273人看过
  • 海外一方如何离婚争取抚养权益?
    男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女方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起诉状;2、关于抚养权、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法院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进行判决,例如: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法院一般会倾向判决给女方。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对方国外的住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
    2023-07-08
    337人看过
  • 离婚涉外如何申请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起诉方式:当事人该带齐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则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2023-08-12
    465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争取抚养权和抚养权,离婚后如何争取抚养权
    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取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具体实践操作中,要由双方来提交证据和主张,由法院来综合衡量一方是否有明显的优势适合抚养孩子。因为孩子是你们双方的,谁都有权利抚养小孩,作为母亲,如果从孩子小时候就已经建立了深厚感情,在小孩子满两岁后,只要其它条件也尚可,一般法院不会轻易判决改由男方抚养,这是考虑到孩子年幼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宜。但是如果是2周岁以上的孩子男方可以多收集一些有利的证据,如经济情况、生活环境、孩子的爷爷奶奶与孩子比较亲近、孩子的意见也倾向男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2023-02-23
    26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管辖权,涉外婚姻离婚处理期限怎样?
    一、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的管辖权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
    2023-02-12
    358人看过
  • 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离婚
    涉外婚姻可以协议离婚,流程如下:1、双方共同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双方未反悔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一、怎么拿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
    2023-03-24
    161人看过
  •  怎样起草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
    这份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具体信息,表示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并协商确定由谁直接抚养婚生子女以及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金额,同时强调对方享有探望权等。双方在协议上签名并注明签署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下为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的改写:1.明确双方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业等具体信息;2.表示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并协商确定由谁直接抚养婚生子女,以及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和金额;3.强调对方享有探望权等;4.双方在协议上签名并注明签署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怎 样 书 写 涉 外 离 婚 抚 养 权 协 议 ?涉外离婚抚养权协议的书
    2023-09-08
    439人看过
  • 怎样有效变更涉外离婚抚养权
    一、涉外离婚抚养权如何变更当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将对子女的安排放在要求婚姻关系解除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但是,当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一些客观的情况时,这就包括一方不能抚养子女,或者一方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就成了一个应当解决的问题。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不管男女出于什么目的离婚,而子女终究是无辜的。因此,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
    2023-04-22
    20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我国公民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
    涉外离婚我国公民如果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进行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我国涉外离婚判决书怎样改判?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
    2023-07-04
    236人看过
  •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登记离婚,涉外婚姻如何进行诉讼离婚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登记离婚:一、办理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二、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说明: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
    2023-06-22
    427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方式包含哪些,涉外离婚如何处理
    一、协议离婚1、涉外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2)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2、涉外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诉讼离婚1、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
    2023-02-11
    386人看过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除了如何分割财产的之外,最大争议的就是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争夺如火,互不认步。如果是个男孩,在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下以及老年人要求下,更加的付血本的也要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现在婚姻律师团队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列明,人民法院在审理孩子抚养权方面,倾向保护妇女的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
    2023-04-27
    165人看过
  •  针对涉外离婚的抚养纠纷,如何应对?
    本文介绍了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和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抚养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和给付人能力综合确定。一、关于涉外离婚中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抚养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当事人无法抚养纠纷协商一致的,可以据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二、抚养费包括那些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给付人能力综合确定。 涉 外 离 婚 中 如 何 解 决 抚 养 纠 纷 ?在涉外
    2023-10-09
    363人看过
  • 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
    一、涉外婚姻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此外,2-8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24-01-05
    358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能变更吗,如何进行涉外抚养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涉外离婚能变更抚养权吗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也是会对抚养权作出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必须要在符合规定情况下,才能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
    • 涉外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7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
    • 怎么计算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在离婚诉讼中,对离婚后孩子扶养费的支付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区分国内、涉外,而是按照同一套规定处理。但是,在抚养费的支付当面,涉外婚姻纠纷中,法院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年支付抚养费的可能性更大。处理涉外离婚案件,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 外国离婚为什么争抚养权,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
    • 离婚涉外小孩如何判抚养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1
      1、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