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三十九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5:00:18 397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一、取保候审案子是如何结案的

取保候审的案件结案流程如下: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

二、撤案的依据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打架多久自动销案

如果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有罪判决的,永远不会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所谓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是指经侦查查明的事实不是犯罪的事实者虽有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者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特赦令免除的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罪嫌疑人死亡的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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