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指的是,由于犯罪分子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例如:由于罪犯采用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于罪犯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除此之外,对在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过程中犯有其他罪行的,如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故意杀害、伤害的,对行为人应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一、男子强奸继女致其怀孕后再卖掉继女,拐卖和强奸罪怎样判刑
2016年8月,48岁的袁力(化名)与杜芸(化名)登记结婚,组成再婚家庭。不久后,袁力在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并致其怀孕。此后,袁力夫妻二人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掉。2020年1月,郭某某生下女儿,孩子生父系郭某某继父袁力。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月7日,记者关注到,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已向法院申请撤销袁力对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女儿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申请时称,袁力与杜芸系再婚家庭,杜芸带女儿郭某某与袁力一起生活。2019年3月至6月期间,袁力在自己家中多次强奸继女郭某某,致郭某某怀孕。2019年12月7日,袁力与杜芸将郭某某以6万元的价格卖至李某某家中。2020年1月9日,郭某某产下女婴一名,经DNA鉴定,袁力系郭某某之女的生物学父亲。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袁力涉嫌强奸罪、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其不宜再担任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现依法申请法院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袁力对继女郭某某实施了性侵害,导致怀孕后又出卖,其行为严重影响了郭某某之女的健康成长,应依法撤销被申请人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的监护权。
4月1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袁力强奸继女致其怀孕,生育一女,因强奸、拐卖继女郭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支持撤销袁力对郭某某之女监护权资格的申请。而郭某某系未成年人,需要他人监护,其不宜担任其女儿的监护人。法院支持指定枣庄市峄城区民政局为郭某某之女的监护人。另据查明,郭某某及其女儿现已被解救,安置于枣庄市福利院。
二、拐卖和强奸罪怎样判刑
拐卖妇女并且强奸的,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强奸是拐卖妇女罪加重情节,只会加重刑罚,不另外定罪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拐卖妇女儿童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282人看过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301人看过
-
拐卖儿童罪追诉期,拐卖儿童罪追诉期限
90人看过
-
拐骗儿童与拐卖儿童的刑事罪名分析
89人看过
-
出卖亲生子构成拐卖儿童罪与民间送养的界限
89人看过
-
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犯罪的对象一样吗?
96人看过
拐卖儿童为拐卖儿童罪。一般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加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 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更多>
-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拐骗儿童罪如何进行区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1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
-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如何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
-
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判决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8一般是按照以下程序来进行判决。《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什么是拐骗儿童罪,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是: (一)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二)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
-
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拐骗儿童罪的量刑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