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怎么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5:36:29 224 人看过

你好,现在我就给你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的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xx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害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受害人苏xxx、南xxx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仔细询问了案情,认真研读了案卷材料,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现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高xxx依法应当判处极刑,理由如下:1、被告人故意杀人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而不是临时起意。其作案有事先缜密构思、步骤清晰、手段残忍、犯意坚决的特点。首先,被告人杀人犯意产生已久。根据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第一次的讯问笔录15页,“问:你是什么时间有杀害苏xxx和高xxx的想法的?答:当我听说和感觉到苏xxx有生活作风问题的时候,我就慢慢有了杀害苏xxx的想法,时间越长想法越重,高xxx是我想要把苏xxx杀了后他也没人照顾,所以就索性一回全杀了。”第二次讯问笔录21页,“问:你用刀捅想将这两人怎样?答:街上人议论,再加上我想象,所以就想对她俩下手,想把她们都杀了然后自杀。问:你是什么时间产生杀害她二人想法的?答:就是最近不是多远,我梦见一些梦,苏xxx作风特别有问题,所以我才这么干......”第五次讯问笔录28页、29页,“问你是什么时间产生杀害苏xxx和高xxx的想法的?答:当我听说和感觉到苏xxx有作风问题的时候,我就渐渐有了杀害苏xxx的念头,时间越长想法越重......”可见,被告人早有杀害苏xxx的想法,并不是案发当晚才想杀人的。其次,被告人杀人有一个清晰的计划。被告人在案发前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是有周密安排的:2013年12月2日下午5时许,高xxx雇佣了一辆小轿车将苏xxx母女送回宝塔区冯庄乡冯庄村的娘家。12月3日下午6时许,高xxx再次雇佣这辆车来接苏xxx母子,并打电话让二人必须回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xxx在电话中说情,但高xxx坚决不允,苏xxx母子只好回到高xxx父亲高伟家中(冯庄乡赵家沟村)。12月4日上午,在即将离开父亲高伟家时,高xxx说:让苏xxx去李渠开门市,我在家里没住够。苏xxx母女离开后,高xxx又给其奶奶说:中午给我吃好一点,我吃的时间不多了。2013年12月4日下午,高xxx回到李渠镇的家中。当晚晚上10时30分许,高xxx开始实施杀人计划,先将防盗门反锁住,将后窗户用铁丝扎牢,又将自己和苏xxx的手机都关机,然后残忍的在苏xxx胸腹部连刺17刀、在女儿高xxx颈部连砍两刀,致二人当场死亡。可见被告人杀人是早有预谋的,并进行了一系列安排。再次,被告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意坚决。根据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第一次讯问笔录卷宗12页:“问:你详细客观的谈一下事情的经过?答:......我先朝坐在床上的女儿高xxx脖子上划了一刀,当时就出血了......接着我又拿刀在苏xxx的脖子上刺了几下,具体几下我不记得了,直到后来苏xxx躺在床上不动了......”。13页:“问:你捅了苏xxx几下,捅到了哪里?答:我捅到苏xxx脖子上,具体几刀我忘了......”第二次讯问笔录19页:“问:你详细说一下过程?答:我先在高xxx脖子上划了一刀,又在苏xxx脖子上划了一刀......问:你继续讲?答:......当时苏xxx在床上保护小亚(即高xxx),在她不注意时我又划了四五刀,划到脖子上和胸上(用手比划脖子和胸),连划带刺,刺完之后她俩倒在床上,在没起来。”第四次讯问笔录,卷宗25页:“问:你再将作案过程叙述一遍?答:......先朝坐在床上的高xxx脖子上大概划了两刀,苏xxx见状就大喊大叫,并把我手里的刀子夺了过去,然后我又夺过来,在苏xxx的脖子上、胸前扎了几下,划了几下直到苏xxx也不动了......”法庭调查中,公诉机关向法庭展示了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记录以及鉴定文书等,以上证据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被害人苏xxx颈部和胸部有多处刀伤,系被单刃锐器多次刺击颈部致吸入性窒息死亡;高xxx颈部被连砍两刀,系被单刃锐器刺切颈部致左右静脉破裂引发失血性休克死亡。从这些证据中,可以看出被告人捅人于致命部位及捅入这些部位的深度、力度均反映出被告人当时为达到剥夺被害人生命权的目的,其杀人手段已经到了丧心病狂、无以复加、令人发指的程度。2、被告人没有自首情节。庭审中被告人的辩护人以“被告人在作案后明知有人报警,却没有离开犯罪现场,被抓捕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为被告人属于自首。我们认为没有法律与事实依据。首先,上述辩护人所说的情形在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为是自首,这只是辩护人自己揣摩法律原意的结果,或者是某一学者的观点,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其次,被告人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5次讯问笔录,只有第一次其如实供述,并签字按手印,后四次其都拒绝签字,认罪态度很恶劣。在庭审中,被告人又对公诉人出示的被告人的讯问笔录中的一些关键事实予以否认(如用刀刺、划被害人的次数,刺、划的部位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3、被告人作案时没有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被告人虽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但从其供述可以看出其在作案时头脑清醒,意志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刑法》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对原告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虽然,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人在2013年12月2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书,但是该协议中只是对精神损失费和抚养人生活费做了赔偿,其他赔偿费用没有约定。并且,在庭审中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高伟也承认原告人在处理被害人后事过程中是有花费的。所以,根据《调解协议书》第四条约定:“苏xxx由高伟负责安葬,......期间产生的一切安葬费用均由高伟承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应当赔偿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损失情况,具体数额如下:尸体清洗以及尸体袋费用2100元,寿衣等相关物品费用3800元,即以上所说的丧葬费,;交通、住宿费8700元,处理后事人员误工费58600元,即以上所说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死亡补偿费50000元。共计123200元。综上所述,被告人高xxx杀人是有预谋的,归案后认罪态度差,无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情节,应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应承担对原告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人家属心灵上的伤害。以上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评议并予以采纳。此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人: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仲裁撤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陈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天职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申请人贵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张*浩、李*春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首先,我们认为本案仲裁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人民法院应驳回申请人的撤销申请。

一申请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从形式到内容皆违反法律规定。从形式上看,申请书末尾是打印“陈某”字样,没有在名字上压指印(不压指印必须用手签名)。如果人民法院据此申请书作出决定,陈某说申请书不是她的意思表示,将使诉讼走入尴尬的境地。从内容上看,整个申请书不是阐述事实、法律,而是大量使用“歪曲事实、颠倒黑白、随心所欲、荒唐、荒谬、强奸民意”等贬义词指责仲裁委员会,指责裁决书“互相矛盾、文理不通、荒诞不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当事人在诉状中有漫骂和人身攻击之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实事求是地修改。”可见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文书中,只能讲事实、摆道理,而不是看谁的文书骂的凶就有道理。可以谅解的是申请人不是律师,要是我们律师象你这样,就要受到处罚。(实际上本申请书是一律师写的--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第一百六十二条“律师不得在公众场合或向传媒散布、提供与司法人员及仲裁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品行有关的轻率言论。”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责仲裁人员不懂(不够格)、胡乱裁决(品行不良)等,在西方国家是蔑视法庭或仲裁庭,要受到司法制裁。

二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没有法律依据。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所提的理由是仲裁“程序错误”,但是只字不提错误在什么地方,那些地方违反了仲裁规则的哪一条哪一款。申请人列举的五个所谓“程序错误”全是实体上对案件认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撤销裁决的理由“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指仲裁违反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类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仲裁规则)是规定仲裁流程问题,即申请仲裁的条件、几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几日内向对方送达副本、开庭几日前送达开庭通知等。至于如何认定证据和事实、如何裁决是实体问题。

申请人认为的第五个“程序错误”是“开庭时允许无关人员参加庭审,违反了仲裁不公开进行的原则。”我们认为:一是开庭时我方没有无关人员参加,倒是申请方有一个无关人员参加,就是陈某某案除代理人李某外的那个姓陈的代理人(陈某的哥),在陈某案中没有代理,但保管陈某的材料原件(陈某1、陈某2是近亲属)。在陈某1案开庭时,我方有个实习律师李*梅想旁听,征求陈某方意见,陈的代理人李某不同意,李*梅就离开了。陈某案开庭时,陈某的代理人(她哥)没有代理权了,申请方还怕我们报复也不同意他旁听,征求我们的意见时,我方表示同意。因为我巴不得他旁听,让他听听谁有道理,让他了解我们严密的逻辑推理,不至于一输了,就到处申诉、上访,大骂裁决不公,所谓“随心裁、随情裁”,让他旁听有利于息讼止争。后来我又将代理词送了一份给他,以便他拿去找其他人咨询。有一次我在电梯碰到他,他说这个案子律师在搞,我不知道。鉴于申请书没有签名和以上情况,如果申请人不亲自到庭,请人民法院核实;二是如果申请人以自己方请求一个无关人员参加开庭,过后又以此作为程序错误的理由,做个圈套让我们钻,依法也不能得逞,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所以你方申请,我方同意,也是符合法定程序的;三是《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第五十五条“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仲裁暂行规则或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未被遵守,但仍继续进行仲裁程序,又没有口头或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申请人的理由仍不能成立。申请人其他所谓“程序错误”全是实体问题,我们本可不予反驳,但为有利于息讼止争,我们仍发表一些意见。申请人提到第一个“程序错误”是未裁决合同中涉及36层部分无效(理由是超规划);第四个“程序错误”是违反民事纠纷不告不理的原则,申请人原文是“申请方请求仲裁的是被申请人承担逾期未协助申请人办理产权证的责任,并没有要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是否超规划卖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本案裁决将申请人未提出的事项也作了裁决。”我不知道申请人想表达什么意思,裁决36层因超规划无效,是申请人的第四个“程序错误”,不裁是申请人的第一个“程序错误”。事实上申请人自己都是提到“应当认定36层买卖无效”,如何认定案件事实是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不是仲裁程序问题;哪些该裁、哪些不该裁、应该怎样裁,更是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不是程序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故意伤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因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的,人民法院就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可以先审判刑事案件,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一、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方式有哪些(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精神痛苦理应成为衡量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量刑上应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被告人承担了精神损害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应当视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可以降低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减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度,便于被害人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局限于物质损失,还应包括精神损害。(二)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对时间的限制会更加严格,如果精神损害赔偿的存在与否以及损害的大小和赔偿的数额在较短的时
    2023-03-13
    34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资格条件
    一、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资格条件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资格条件如下:1.律师;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是指有关单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时,该单位可以委托其工作人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其所属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可以推荐有关公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2023-10-11
    406人看过
  • 怎样提起故意杀人案的附带民事诉讼?
    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现在刑法故意杀人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故意杀人案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涉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故意杀人罪应按如下规定判处: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的规定定罪处罚;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2023-07-17
    298人看过
  • 故意杀人后如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应该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交程序:1、提起的主体;2、提起的时间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规定的过程中提起,即刑事立案后及时提起。在调查、审查和起诉阶段,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达成协议的,旅行结束后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但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二审期间提起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刑事判决生效后通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3、提起方式一般应当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4、主张范围只能主张物质损失,没有死亡赔偿、残疾赔偿、精神损失。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23
    400人看过
  • 如何赔偿故意杀人罪民事责任的附带赔偿
    一、如何赔偿故意杀人罪与民事责任的附带赔偿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应该进行民事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残疾的还会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
    2023-10-30
    93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要注意什么,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损害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就非物质损害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杀人、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对虽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损失的案件(如抢劫、盗窃案件等),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按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挥霍的,应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2023-02-15
    37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律师事务所代理合同怎样写
    甲方(聘请方):乙方(受聘方):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犯罪,受害人(近亲属)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委托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委托事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苏义飞律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办案费。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律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可以开始以下工作:1、提供法律咨询;2、代理申诉、控告;3、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4、二审调查取证、出庭辩护或代理。第四条律师费双方依据《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乙方收取律师代理费
    2023-08-15
    110人看过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杀人辩护词怎么写
    一、关于公诉机关指控曾某某犯有故意伤害罪的问题。辩护人认为:曾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且造成受害人徐某重伤的结果,其符合我国《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对指控这一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但需要强调的是:曾某某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但其主管恶意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二、关于本案中被告人曾某某的量刑情节问题。辩护人认为本案中曾某某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务必予以注意。1、被告人系初犯。据查,被告人曾某某在此之前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和任何治安处罚,属初犯,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条第12款“对于有前科劣迹的,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的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那么对于没有前科劣迹的、初次犯罪的应当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相对应的可减少基准刑。2、被告系因民间纠纷所引起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
    2023-05-04
    214人看过
  • 故意杀人案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支持吗
    一、故意杀人案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支持吗若受害者或其亲属在故意杀人案件中遭受损害,他们可依法向审理此案的法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赔偿相应的物质损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残疾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赔偿范畴之内,因此,即使经过法院审判,也无法得到此类赔偿。然而,如果受害者与加害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故意杀人案一审下来多久宣判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后一般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2024-03-31
    158人看过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来自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他们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仍需做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5)参加法庭调查;(6)参加法庭辩论;(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8)可以撤诉,也可
    2023-11-26
    33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二审上诉辩护词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海南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审判决***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第一、一审判决认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符**相勾结,采取虚报工程款、隐瞒已支付工程款的方法,实施了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首先,一审判决认定***在结算工程款时承诺给符**好处费、符**为了得到好处费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关于***是否承诺给符**好处费、符**是否为了得到好处费才在工程结算书与还款计划表上签章的问题,符**的证言自相矛盾,***的供述前后矛盾,并且两人的口供不一致,应当依法不予采信,一审判决违法采信证据,是错误的。比如:卷二第81页:符**对梁**送来的结算表看后无异议就在上面做意见并签名盖章;卷二第86页:符**没有详细
    2020-01-03
    384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如何审理?
    一、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如何审理?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被害人只能就直接的物质损失,请求被告人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伤残赔偿金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法院是不支持的。但如果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对方自愿作出的赔偿不受上述赔偿项目的限制。所以,被害人在调解中提出赔偿请求是正当的,是应有的权利。如果民事部分达不成调解,法院在判决中只支持直接的物质损失。二、刑事附带民事的审判程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
    2024-01-26
    20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词的写法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诉词的写法是怎样的?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3、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2、原告起诉的出发
    2023-06-03
    456人看过
  • 谁有权委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实践中往往不限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包括:(1)被害人,包括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公民;(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死亡的场合下,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被害人的近亲属与被害人之间具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且是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害人财产的权利,因此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近亲属为了挽回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
    2023-06-08
    21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附带刑事原告代理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代理词是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故意杀人怎样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4
      第一,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该行为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区别二罪的关键,就是两种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意伤害致死的故意只是要损害他人的身体,行为人对造成死亡的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 第二,犯罪故意分为直接
    •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关于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 刑事附带民事强奸、盗窃代理词诉讼如何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5
      强奸罪刑事附带民事强奸、盗窃代理词诉讼申请如下,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害人某某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现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刑事部分。 对犯罪事实的叙述 二、关于民事部分。 对犯罪事实的叙述 以上代理意见,请考虑采纳。 代理律师:某某 年月日
    • 案中原告代理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辩护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1.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应发表代理词而非辩护词。2.具体的代理词或代理意见应根据案件的具体争议焦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