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能否将绝户宅基地收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01:16 385 人看过

一、村集体能否将绝户宅基地收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知,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二、村集体收回宅基地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

1、村民批到宅基地后长时间不使用建设的。

2、村民在申请宅基地时隐瞒真实情况,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宅基地,经查明情况后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

3、用宅基地非法进行营利活动,而不是正常居住的。

三、绝户宅基地不能继承的情况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4、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因子女长期不在家导致老人无人供养,最后划分为五保户的,由村里人供养。这部分人去世后,他们的宅基地会被回收,子女不得继承。

6、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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