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14:50:25 226 人看过

一、浅析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

1.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案件审理的便捷性和效率,同时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情况,同样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保证了法律适用的明确性和争议解决的及时性。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及受理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文本明确界定的。

2.该受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除、除名争议,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争议,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3.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间的劳动争议也适用本规定,确保了各类劳动关系的争议都能得到合理的处理。

三、请律师的优势

1.选择专业律师的好处多多。他们不仅深谙法律知识,还能在法庭上为你辩护,作为你的声音。

2.专业律师可以高效地处理法律文书,节省你的时间和精力,为你争取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在任何诉讼案件中,找到一位经验丰富且值得信赖的律师,无疑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明智之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接连遇到两个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方面的问题,法院的处理截然不同,结局都对我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因此对代理律师意见很大,真应了法官一句话,律师糗死人。案例一:张某通过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派遣到某外国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任职电脑工程师,由深圳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代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2008年底深圳办拟关闭,但该办负责人却未能妥善处理好员工清退补偿事宜,引起包括张某在内的多位员工不满,后张某委托本律师以深圳办、深圳公司、上海公司分别为第一、二、三被申请人向深圳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多项请求,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张某大部分请求。张某对裁决基本满意,接到裁决书后考虑了一周,反复征求代理人的意见,后因担心深圳办
    2023-04-22
    3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有适用协议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可以协议管辖。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能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2024-04-25
    4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问题的深入分析
    如果是在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注意劳动争议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需先进行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
    2023-07-05
    30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诉讼审理的管辖权争议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管辖的通知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文号:渝劳仲发[2008]1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56号令)自1999年起施行近10年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大部分已完成改制,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及外地驻渝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发展迅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赋予了
    2023-07-11
    149人看过
  • 浅议行政诉讼之协议管辖
    关键字:行政争议法院约定当事人协议管辖行政诉讼协议管辖管辖权一、行政诉讼:协议管辖之目前立法现状。协议管辖,就是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约定受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它是一种诉讼行为,是通过合意的方式约定纠纷解决选择管辖法院的行为。协议管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得到了广泛和肯定的应用,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并发挥了其解决管辖权争议应有的优势。协议管辖能否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都无只言片语,既没有作肯定性的规定,也没有作禁止性的描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所以没有规定协议管辖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笔者个人理解认为,大概人们普遍认为是行政诉讼领域没有适宜协议管辖生存的土壤:一是,行政诉讼领域中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在行政管理或者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象是民商事诉讼领域中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
    2023-06-13
    103人看过
  • 浅议破产案件中劳动争议的处理
    企业破产案件中,职工劳动债权是清算的主要内容,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职工劳动债权的清算无需职工逐一申报,清算组可依据破产企业的帐务记载和劳动保险机构的欠费证明直接予以审核认定。但在清算中同时存在着大量的包括开除、除名、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纠纷。能否正确确定这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这类纠纷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整个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职工与企业或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才可能通过诉讼予以解决;实践中,对这类纠纷的处理程序有三种观点:其一,由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二,具备起诉条件的按照普通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其三,直接纳入破产清算程序,由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一并处理。笔者认为,对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劳动争议应分清类别和性质。清算组成立后,清算组与因清算工作需要而决
    2023-04-21
    13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管辖法院是哪一个
    管辖劳动诉讼案件的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一、企业拖欠工资到哪里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或者合同旅行的法院起诉,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劳动仲裁是指什么程序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中断和裁决的程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如果单位要求员工上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员工应该在单位上班,而不是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在单位上班。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的,单位认定员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员工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单位可以解雇员工。因此,建议在单位决定解雇
    2023-04-06
    214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
    (劳部发〔1995〕209号)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38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函复如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你局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资关系在上海市,争议双方当事人是在北京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法规标题】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发文字号】劳部发[1995]
    2023-06-05
    203人看过
  • 浅议劳动争议案件庭外调解的作用
    庭外调解,是指已发生的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到仲裁委员会申诉后,仲裁委员会在立案前,与争议双方协商,推动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已发生争议的一种方式。庭外调解省时、省力,不伤感情,不伤和气,是一种迅速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最快捷的办法。一、庭外调解工作的必要性1.庭外调解能够迅速化解劳资矛盾,时间短、手续简便,有利于劳动者及用人单位解决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进入仲裁程序后,处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最快也得30天,否则,程序就不合法了。而庭外调解则不然,少则几天,多者半个月,缩短了办案时间,可以收到事半功倍效果,既化解了劳资矛盾,又维护了双方利益。2003年3月份,一私营企业20多人向当地仲裁委提起仲战申请,诉该企业收取抵押金并不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后,没有急于立案。首先找到这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向对方了解、核实事实真相后,向对方讲解了国家有关政策,希望企业
    2023-06-10
    1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劳动争议管辖问题作为劳动者进入法律救济的前提,直接涉及到劳动者权利的实现程度,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规对于劳动争议管辖的规定没有体现对劳动者权益的特别保护,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不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针对劳动争议管辖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动争议管辖制度的若干建议。【关键词】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管辖【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实体法上的问题,更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程序法上的规定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试想,即使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拥有无限的广泛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如果遭到侵害并没有救济的渠道或者寻求权利救济的成本极其高昂,那么这些权利只是纸面上的权利,对劳动者来说只是画饼充饥而已。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作为劳动争议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
    2023-04-22
    401人看过
  •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南京市哪些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下案件由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产生的争议执行《公务员法》的市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三)军师以下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的人事纠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驻南京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发生劳动争议4.省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单位、宁夏中央政府所属企业所属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的下属单位,以及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以外的其他省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市级国有企业和市级国有控股企业>6。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香港)的劳动争议;澳门和台资企业)7.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私营(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8.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的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劳动和人事纠纷由上述第4、5、6和7段所述的雇主在江宁、浦口、柳河、高淳、丽水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
    2023-05-07
    199人看过
  • 一般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争议通过诉讼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强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8-16
    1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
    2023-04-04
    23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优先管辖接连遇到两个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管辖方面的问题,法院的处理截然不同,结局都对我方当事人不利,当事人因此对代理律师意见很大,真应了法官一句话,律师糗死人。案例一:张某通过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派遣到某外国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办)任职电脑工程师,由深圳某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代为张某办理社会保险。2008年底深圳办拟关闭,但该办负责人却未能妥善处理好员工清退补偿事宜,引起包括张某在内的多位员工不满,后张某委托本律师以深圳办、深圳公司、上海公司分别为第一、二、三被申请人向深圳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多项请求,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张某大部分请求。张某对裁决基本满意,接到裁决书后考虑了一周,反复征求代理人的意见,后因担心深圳办
    2023-04-22
    33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劳动争议管辖规定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与其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的级别管辖,本法没有直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在决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应当明确级别管辖。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
    2023-02-23
    1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有适用协议管辖吗
    劳动争议不可以协议管辖。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能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
    2024-04-25
    4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问题的深入分析
    如果是在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为15天。如果是直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注意劳动争议案件是仲裁前置案件,需先进行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
    2023-07-05
    30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诉讼审理的管辖权争议
    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团体即工会发生的争议;也包括用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争议。从狭义理解,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我们在诉讼中所称的劳动争议,通常指的就是狭义的劳动争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管辖的通知发布部门: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文号:渝劳仲发[2008]1号各区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56号令)自1999年起施行近10年以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企业大部分已完成改制,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及外地驻渝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发展迅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赋予了
    2023-07-11
    149人看过
  • 浅议行政诉讼之协议管辖
    关键字:行政争议法院约定当事人协议管辖行政诉讼协议管辖管辖权一、行政诉讼:协议管辖之目前立法现状。协议管辖,就是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以约定受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它是一种诉讼行为,是通过合意的方式约定纠纷解决选择管辖法院的行为。协议管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得到了广泛和肯定的应用,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理,并发挥了其解决管辖权争议应有的优势。协议管辖能否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都无只言片语,既没有作肯定性的规定,也没有作禁止性的描述。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之所以没有规定协议管辖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笔者个人理解认为,大概人们普遍认为是行政诉讼领域没有适宜协议管辖生存的土壤:一是,行政诉讼领域中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在行政管理或者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象是民商事诉讼领域中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
    2023-06-13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遵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
    • 诉讼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合同履行地、单位注册地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 劳动争议案件如何提起劳动诉讼,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起诉要件及内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
    •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呢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管辖权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一般说来,人民法院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只是受理当
    • 劳动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是怎么管辖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
      在实践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开庭审理。 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