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31:17 414 人看过

1、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一、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根据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施工安全的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篮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砖石、沙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安全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怎么赔偿受害者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待遇主要有三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工亡待遇的支付渠道: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3、具体标准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
    2023-04-02
    489人看过
  •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抄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袭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zd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一、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程序(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二)造成3人
    2023-02-27
    214人看过
  •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怎么投诉
    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实施,是属于行业管理的安全生产范畴。安监局是统筹管理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他们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性质作出直接处理或上报的决定的。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4、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
    2023-08-17
    3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哪些属于一类工程
    一、建筑工程哪些属于一类工程一类建筑工程的类型,可以参照当地定额的规定,大部分区域是根据工程的建筑面积、跨度等来区分,例如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就属于一类建筑工程。(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6、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形、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
    2023-04-14
    135人看过
  • 建筑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安全责任的设定主要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产生危害后果的大小来划分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最后我们从责任的认定哪些人员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负责: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间的事故责任认定。1、建设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2、勘察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3、设计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4、监理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5、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一、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具体指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具体责任如下: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
    2023-04-12
    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类如何进行分类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的项目。(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
    2023-03-29
    373人看过
  •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建筑工程发生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急预案同时明确了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可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建设部门应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和使用。一、工伤处理程序(一)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所以工伤事故发生以后,企业首先要做的是
    2023-06-28
    21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第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第三条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第四条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
    2023-06-06
    214人看过
  • 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如何进行追责
    第一个安全责任的设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对安全责任设定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事故的种类一共有以下的内容:1、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责任也好,刑事责任也好,都是根据事故性质来判定。是指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根据行政的上下关系。对犯有失职和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一种行政制裁。而行政处罚呢,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和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管理机构,对于违反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一种行政制裁。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分违法合同和不履行其法律义务,侵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2、由于直接导致事故的就是直接责任人,比如说违规施工等原因造成3、主要责任,一般是由肇事者或有有关人员负主要的责任。次要责任,是指行为人不一定能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对事故的发生起着重要的作用或间接作用。因此要承担次要责任,全部的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事故的直接发生与其他行为人的行
    2023-03-23
    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事故索赔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023-06-05
    3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责任是由谁来承担?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建筑法规定的损失赔偿标准建筑法规定的损失赔偿标准是: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条件有: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抄关设计规范
    2023-03-27
    330人看过
  • 浅谈建筑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
    随着近年工程技术水平的提高,高架桥、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空作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作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2003年上半年度建筑行业事故中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超过60%,因此加强高空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已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施工单位高空作业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1强化安全管理1.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现在各施工单位均设有安全机构,但普遍存在层次不全、人数不足、专职人员少且素质低的问题,往往出现管理机构只挂在墙上看并起不到真正管理监督职能作用的现象,因此建议针对不同规模的工地,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数和专(兼)职安全人员比例,同时提高专(兼)职安全人员素质,要求不但要有实践经验而且要有相当的专业理论知识,以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并运行有效。1.2强化安全教育目前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劳务用工)素质相对
    2023-06-06
    2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有哪些
    1、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2、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对其过错的举证上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即经营人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对场所内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及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免责。一、建筑工程安全保障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
    2023-04-06
    481人看过
  • 建立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方法有哪些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施工企业都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必须由企业法人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分别担任公司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加强对各类特大事故的应急工作的领导,选派骨干力量分别担任通讯组、抢救组、交通治安组、救治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的组长。并备齐救援物资,如车辆、吊车、担架、氧气袋、止血带、送风仪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当施工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
    2023-06-15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安全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具体而言,建筑工程安全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配置、安全检查和整改等方面。... 更多>

    #建筑工程安全
    相关咨询
    • 安全事故分为哪些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01
      安全事故分为四类: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 2022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等级一般划分为以下两种: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建筑工程共同承包资质有哪些分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1、工程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是承包单位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建设等级资质。 2、如果共同承包的单位的资质不同,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来承揽工程,不能以资质高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来承揽工程。
    • 建筑安全事故可分为哪些,规定是哪些的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一般可划分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坍塌事故、起重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车辆伤害事故、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
    • 建筑工程承包有哪些种类及分包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方式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建筑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商的一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