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20:19 345 人看过

一、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

二、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以及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

周一至周日9:00——17: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1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事故诊断证明及病历材料。二、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法定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三、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流程怎么走申请(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一式二联)审核(由经办机构经办人按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返还(由经办机构经办人将返还至用人单位留存)四、宜春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05-14
    194人看过
  • 江苏省宜兴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宜兴市对下半年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待遇自2010年7月1日起开始计算。此次调整的待遇主要是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70元、160元、150元、140元;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5元和110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度分别为:完全护理依赖增加12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增加95元,部分护理依赖增加7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此次不再调整待遇。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差额将陆续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宜春居住证变更地址要什么材料
    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1、填写《居住证申领表;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3、居住证原件。延伸阅读:宜春居住证,即江西居住证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说明: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按照《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按照《办法规定,由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登记的连续就读人员,可凭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证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2023-05-29
    58人看过
  • 宜春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资料基本账户银行流水二、宜春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2.《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3.
    2023-05-18
    231人看过
  • 到柳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科地址办理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
    2023-02-08
    496人看过
  • 长春市工伤保险待遇怎样规定的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吉林省实施若干规定》(省政府第151号令)精神,从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出发,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现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3年1月1日以前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符合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人员,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调整标准1.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16元;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204元;三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2元;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80元;五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68元;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
    2023-03-17
    407人看过
  • 宜春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
    一、宜春市伤残待遇申领如何规定1、《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第三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3、《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
    2023-05-18
    99人看过
  • 伊春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伊春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需要什么材料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应提供其他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终止证明判刑人员提供法院判决书及刑满释放通知书二、伊春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设定依据1.《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
    2023-05-19
    166人看过
  • 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二、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三、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船舶取得船舶识别号。四、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05-14
    305人看过
  • 宜春办健康证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办健康证需要什么资料1、体检前需准备个人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2、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3、预防性健康检查需每年进行一次,证件有效期为自体检合格之日起的一年;4、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者,不予办理健康证;5、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不能取得健康证明,疾病完全康复后方可进行办理。5、健康证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是由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以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二、办健康证要多久能拿到拿到健康证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因为地方的不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办理健康证的时间,有些地方效率比较
    2023-03-23
    179人看过
  • 宜春市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
    一、宜春市伤残待遇申领流程有哪些1.申请网上办理:申请人在互联网或人社app上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所需材料。窗口办理: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2.受理(1)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3)材料不全的,告知补全材料。3.实人认证需要4.办理进程查询可登录互联网、app上查询,也可拨打查询。5.办理结果办结(出具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6.送达方式自动送达二、宜春市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1.《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节选)第三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2.《
    2023-05-14
    115人看过
  • 宜春监理工程师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监理工程师申请需要什么资料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二、宜春监理工程师申请的办理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2021年继续在北京、上海开展提高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试点工作,试点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不参加试点),试点地区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
    2023-05-18
    481人看过
  • 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
    一、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什么时间办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2:30)-5:30。二、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条款号: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三、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流程1、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2、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3、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四、雄安新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援助(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
    2023-05-25
    110人看过
  • 宜春市失业补助金停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春市失业补助金停发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2、《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领取通知书》3、法律文书4、就业或参保证明5、入伍表6、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7、失业人员的死亡信息材料8、移居境外的,提供本人的申请材料二、宜春市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节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三、宜春失业补助金停发的流程怎么走1、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2、对录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初审3、对录入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核4、办理完毕,反馈结果四、宜春失业补助金停发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023-05-14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保险待遇能否代替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 2、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人身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待遇,要经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
    •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多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9
      劳动者离职时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 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3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
    • 长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原标准低于此次调整标准按此标准执行,高于此次调整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同时,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126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01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761元。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3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该文为2011年前版本)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