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
二、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宜春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的办理时间以及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
周一至周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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