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纳税应该在什么地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01:01 486 人看过

【资源税知识】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相关知识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期限。根据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应缴)税额的多少,分别核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者1个月。一般情况是应纳税数额越大、纳税期限越短,反之则越长。不能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例如不定期开采矿产品的纳税人,可以按次计算缴纳资源税。对资源税的报税期限规定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资源税相关文章
  • 个体户资源税税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是怎样的
    【资源税征收】个体户资源税税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资源税的税目、税率资源税设置七个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各税目的具体内容见《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其适用税额,依照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执行。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执行。矿产品等级的划分,按《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执行。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按照规定,对于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量小的,在
    2023-05-04
    12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有什么关系
    一、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的关系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的一种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二、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
    2023-02-18
    2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是什么关系
    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是什么关系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是地方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一种税,是指在市、县、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入和差别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制总称。我国资源税的主要税种有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收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既有对资源差别收益的调节,也有对资源收益的征收。根据定义,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对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资源税。行为税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它是国家为了达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收。开征行为税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
    2023-05-02
    14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吗
    一、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的一种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二、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
    2023-03-18
    333人看过
  • 税包括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
    一、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二、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的关系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的一种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
    2023-04-02
    2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该纳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的规定,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1、按城市区分算:大城市1.
    2023-03-17
    168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资源税
    相关咨询
    • 资源税的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
    • 销售应税煤炭应在哪个环节缴纳资源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煤炭在生产开采环节缴纳资源税,税率为折算后9%。
    • 纳税人在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
    • 纳税人应在哪个地方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哪里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地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地点的确定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向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
    • 资源税资源税资源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资源税是什么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资源税的税目反映征收资源税的具体范围,是资源税课征对象的具体表现形式。 资源税暂行条例共设置7个大税目: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盐。是指**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4.黑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