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债权人为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0:21:08 343 人看过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如果买受人支付了价款,出卖人没有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务人,买受人是债权人。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了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权人,买受人是债务人。

一、居间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房屋的居间合同不等于买卖合同。房屋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定义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货到付款拒收是否需要赔款

是否需要赔款要看具体情况。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买受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货物价款收货物;卖方有义务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转让货物所有权。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拒绝接受货物造成的损失。此外,自买受人拒绝接受货物以来,货物损失的法律风险已转移给买受人。同时,卖方还可以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谁出?
    车辆过户一般都是在300-500元左右,最贵不会超过900元。车辆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最低过户费用200元,最高过户费用800元,其中1.0L以下排量收费200元,1.0L-1.9L排量收费400元,2.0L-2.9L排量收费600元,3.0L及以上收费800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
    2023-06-16
    473人看过
  • 确定买卖合约中的债权方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支付了价款,出卖人没有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务人,买受人是债权人。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出卖人交付了货物的情况下,出卖人是债权人,买受人是债务人。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谁是6000万元真正的债权人6000万元的借贷往来,如果放在大型公司企业间,那只是一笔再寻常不过的财务账目,但发生在两个节俭度日的务工人员之间,令人不得不疑窦丛生。历经数月,辗转数省多个城市,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和临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细心查证,终于理清了一起通过虚假诉讼申请6000万元支付令案件的脉络。日前,法院已裁定撤销制造虚假诉讼所申请的6000万元支付令。一起离奇的6000万元支付令案件2012年6月11日,家住江西省芦溪县的胡开文和抚州市临川区的万妍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胡开文借款6000万元给万妍,借款期限为12天(从2012年6月15
    2023-07-04
    25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债务能否转移
    买卖合同中债务能转移,但是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一、债务加入的含义是怎样的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债务加入的基本特征如下: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因第三人的清偿发生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二、债权债务转
    2023-02-04
    33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债权还是物权
    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具体分析如下:1、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域外法上或称契约)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的行为),(设立)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2、此处对债权合同及债权行为做简单解析。债权行为也叫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仅产生使他人为特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之请求权,其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而不及于合同以外之第三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下位分类。3、法律行为可以区分为复旦行为与处分行为。负担行为就是债权行为(以设立债权合同行为为主),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以及准物权行为(如债权让与)。一、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但以下情况除外:1、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自愿,所有权可以
    2023-03-25
    464人看过
  • 谁该承担买卖合同中的风险?
    买卖合同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日常经济生活中最常遇见的合同,也是和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结合最密切的合同,因此,明确买卖合同中关于风险承担的一般规则对于妥善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当事人来承担。风险承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情况,也是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的地方,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往往缺乏对这方面的预见,以及由于
    2023-07-08
    7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只是债权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吗
    是的,买卖合同纠纷是债。债权行为是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又称为负担行为。买卖合同,是买卖法律关系的债权行为,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一方具有交付出卖物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怎么写才有效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有以下几项才有效:1、卖家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2、买主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3、房子位于哪里;4、房屋质量,以及房屋内部结构;5、房屋面积。买卖合同特征如下: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
    2023-03-01
    99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应为合同中的债权转让吗
    债权转让合同不是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三)依法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双方达成协议后,还款合同生效。从合同是其他合同存在的合同来看,主合同无效可以导致合同无效,但债权转让合同不依附于其他合同,可以独立存在。同时,债权转让合同只能因自身原因无效,不会因其他合同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具有哪些特点债权转让合同的特点有以下三点:(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二)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量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
    2023-08-05
    500人看过
  • 买卖合同找谁做
    仲裁委员会
    一、买卖合同找谁做一般情况下是卖方编写,然后需要买方的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签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哪方提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能接受。二、产品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一)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二)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三)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四)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五)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2023-04-30
    328人看过
  • 合同中的买卖合同
    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执行。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确认该合同无效的管辖确认无效合同的管辖首先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确定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后达成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未事前约定,事后又无法协商确定管辖权的,适用一般地
    2023-02-22
    13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以物抵债的权益分析
    以物抵债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签字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仅有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一方未签字但已盖章的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
    2023-07-08
    353人看过
  • 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
    一、买卖合同债权能否继承遗产能由继承人继承,而买卖合同的债权是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接受遗赠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1、如果被继承人遗产只有受遗赠人继承的,受遗赠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
    2023-04-18
    18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死亡债权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集体组织等。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怎么写被告根据法律规定遗嘱诉讼应该写清楚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还有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有文化程度,姓名,性别,年龄。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2023-03-14
    475人看过
  •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有哪些
    (一)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三)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四)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五)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七)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八)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一)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二)按约定的
    2023-02-28
    384人看过
  • 合同买卖的客体是债权吗
    不是,债权合同往往与债权行为同时出现,简单地说,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一、借钱还债是否受法律保护?借钱还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债权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丧失胜诉权。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款人与出借人是属于什么关系二者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借人是指借出钱款的那个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2023-03-1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中谁是债权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简单点说就是两点, 1.谁履行了合同; 2.谁遭受损害。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就是债务人,因对方不履行而受到损害的就是债权人。 比如买家履行了支付货款义务,卖家未履行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遭受损害,那么买家是债权人,卖家是债务人; 又如卖家履行了给付货物的义务,买家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卖家遭受损害,那么卖家是债权人,买家是债务人。 当然,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能如此简单划分,为此,有一些概念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 是不是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简而言之,设立合同的法律行为是债权行为(但债权行为不仅仅是设立合同),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的一种形式。买卖合同和债权合同是上下关系。也就是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是债权行为。
    • 房屋买卖中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怎么区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
    • 施工合同中谁是债权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6
      看合同呀,合同开始一般会约定甲方和乙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实在没有,就看结尾签字处,怎么签的。再如果没有,就根据你们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么,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来确定甲方和乙方。
    • 谁是抵债房买卖中的买受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3
      1、以抵账方式进行的房屋交易中,可以认定买受人已经向出卖人给付房屋全部购房款。 2、依据法律: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