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是什么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5:34:14 353 人看过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属于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承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法定责任。

减少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方法如下:

1、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

2、严格遵守装修相关规范,拒绝野蛮施工、违规装修;

3、装修垃圾不乱丢乱放,请打包封装后运送至相应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4、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5、高空坠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6、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高度危险物致害的责任承担

制造、加工、使用、利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在不同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之间运输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向受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对运输中的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所造成的损害,运送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进行使用,交由他人储藏中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物的所有人与仓储人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不同民事主体所有的高度危险物储藏在一处,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不能证明损害非因自己之物造成的,其各所有人与仓储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在依法划定的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内,高度危险活动人或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管理人已通过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等方式尽到充分的警示、保护义务的,未经许可进入该区域的,高度危险活动人或高度危险物的所有人、占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在该区域内所遭受的损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破坏生态和资源,直接或间接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为环境污染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抛弃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一、抛弃物和遗失物的区别(一)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丧失占有的物,并非无主财产。2、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也就是失主,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二、什么是遗失物遗失物是一个特定的法学术语,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一)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2
    2023-05-06
    233人看过
  • 高空抛物未造成损失可以报警吗
    一、高空抛物未造成损失可以报警吗在高层建筑物中发生的物体坠落事件,若未对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导致伤亡事故的情况下,不予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然而,此类行为无疑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完全有理由向当地执法机构报案并进行后续调查与处理,以维护社区的和谐秩序和广大公共利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二、高空抛物未伤人也要拘留还要判刑吗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如果进行高空抛物而没有造成人员伤害,那么通常是不会被判定为犯罪的。然而,这种不当行为依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具体措施包括出具警告命令或二
    2024-03-06
    263人看过
  • 高空抛物行为有什么危害
    一、高空抛物行为有什么危害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1.尤其是高层小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2.高空抛物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甚至生命安全。3.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务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4.高空抛物会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二、高空抛物行为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属于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负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三、高空抛物行为的立案所需标准是什么没有所谓的立案
    2023-08-17
    276人看过
  •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建筑物使用人,并不包括建筑物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若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补偿责任。小区物业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的,也要承担责任。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怎么确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
    2022-07-16
    351人看过
  • 高空抛物涉及哪些罪名,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哪些
    一、高空抛物涉及哪些罪名1、其相应罪名包括: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最高可判死刑。在无法确定加害人的情况下,要由全部的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予以赔偿。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哪些1、高空抛物危险极高,尤其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高空抛物会危及公共安全。因此,故意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最高可判死刑。2、卫生保洁难维护:常常有业主为了图省事,将垃圾果皮等随手丢出窗外,造成小区卫生环境的破坏。特别是一些较
    2024-01-31
    62人看过
  •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一、高空坠物适用法律有哪些高空坠物适用法律有《刑法》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
    2023-04-06
    115人看过
  • 高空抛物砸伤人是否涉及危害他人安全问题
    一、高空抛物砸伤人是否涉及危害他人安全问题高空抛物砸伤人涉及危害他人安全问题,高空抛物罪属于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空抛物砸到人怎么赔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
    2023-12-30
    227人看过
  • 高空抛物造成危害怎么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一、高空抛物造成危害怎么处理故意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构成高空抛物罪,可以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他人重伤等严重后果的,按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二、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
    2024-01-21
    472人看过
  • 工作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什么?
    工作物致人损害有两种情形:一为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致人损害的行为,指在土地以上以人工建造的房屋和其他设施,因设置或保管有欠缺,以致发生倒塌、脱落而造成他人损害,由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行为;二为建筑物上的悬置物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指因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行为。一、高空坠物的影响范围是什么高空坠物的影响范围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打赌喝酒过量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打赌喝酒过量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酗酒后殴打情节较轻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2023-06-25
    352人看过
  • 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的损害责任怎么承担
    一、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的损害责任如何承担案情简介:因道路上倾倒、遗失物品造成他人损害。16日,胡某驾驶的轿车与同行在这条路上的由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在公路上相撞,致使王某驾驶的重型货车上的乳胶桶倾倒,其中乳胶泼洒在公路上。胡某和王某也并没有重视其情况而后胡某和王某从道路边取土覆盖乳胶沾染的路面后撤离现场。次日凌晨,张某下了晚班骑电动车回家时经过乳胶泼洒的路面时因为道路滑失去平衡而跌倒受伤。张某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公路管理站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个被告共同承担其医疗费等计20107.88元法院判决: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道路管理者应承担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同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公路管理站行为人承担赔偿的,人民
    2018-02-14
    3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高度危险物致害
    1、制造、加工、使用、利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该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2、在不同所有人、占有人或管理人之间运输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物的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向受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3、对运输中的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所造成的损害,运送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无过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未进行使用,交由他人储藏中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物的所有人与仓储人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5、不同民事主体所有的高度危险物储藏在一处,因其高度危险性质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不能证明损害非因自己之物造成的,其各所有人与仓储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6、在依法划定的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内,高度危险活动人或高度危
    2023-06-05
    129人看过
  • 小区高空抛物构成高空抛物罪是什么?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有致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受损的危险,并且责任人对此危险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114条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认定本罪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握危害公共安全的概念,即必须要求抛物或坠物的行为可能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不具有后果严重性或行为方式高度危险性的,则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本罪的成立不要求出现具体的伤亡后果,只要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产生前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即可。具体要考察抛物、坠物行为发生的场所是否属于公共场所,是否可能存在不特定多数的潜在受害人,更要注重考察抛物、坠物的性质是否足以造成危害多数人的威力,如果抛坠物还不足以产生危害不特定
    2023-06-25
    64人看过
  • 高空抛物未造成损失怎么处理比较合理
    高空抛物如果未造成损失的,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法律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高空抛物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警怎么处理高空抛物报警处理高空抛物的方式是公安机关寻找高空抛物者,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的后果,抛物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主张侵权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无法找到具体的侵权人,主张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
    2023-07-21
    313人看过
  • 故意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伤害是否构成犯罪
    一、故意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伤害是否构成犯罪故意高空抛物未造成人员伤害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故意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但如果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高空抛物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高空抛物赔偿案件标准是赔偿伤者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伤者残疾的,还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伤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近亲属精神抚慰金。三、高空抛物判刑程序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
    2023-10-07
    10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被遗失或抛弃的高度危险物的致害责任由谁担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占有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谁担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
    •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 什么是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中的过失造成危害物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我国《刑法》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如果在运输过程(车发生故障)中行为人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例如《民用爆炸品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置保护条例》、《核材料管理条例》、《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用毒
    • 抛弃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7
      抛弃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 1、抛弃物是所有权人放弃了物权的物,原所有权人对抛弃物不再享有权利。遗失物是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丧失占有的物,并非无主财产。 2、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也就是失主,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