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撤销有哪些区别
合同变更和撤销的区别有:
1、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变更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行使的方式不同。撤销合同需要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合同除此之外还可以由双方协商变更。
3、变更合同具有优先权。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原合同已不能履行或不应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从狭义上讲,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来看,合同的变更是指狭义的合同变更,即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合同主体的变更则称为合同转让。合同的变更应具备以下内容:
第一,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变更合同的一般条件和必要前提。因为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对合同进行变更将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均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不仅不能对合同的另一方产生约束力,而且还可能构成违约。这里所讨论的合同变更,仅指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变更,不包括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或撤销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定变更。
第二,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作某些修改或补充,是对合同内容的局部调整。例如合同标的数量增减、交货时间、地点的改变,价款和结算方式的改变等等。合同的变更不应包括合同标的变更。标的是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实质内容。标的变更,合同的权利义务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从而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合同变更也不应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广义的合同变更,指的是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是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这种变更,《民法典》将其规定在合同转让之中。
第三,合同的变更会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内容。由于合同的变更,当事人不能完全按原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而应按变更后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履行。但这并不是说在合同变更时,必须首先消灭合同关系。事实上,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留原合同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它仅仅是在变更的范围内使原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而变更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有效并应履行。所以说,合同变更只是使原合同关系相对消灭。
-
取保候审撤销和变更的区别
121人看过
-
注销和变更的区别
240人看过
-
变更监护人和撤销监护人区别有吗?
132人看过
-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74人看过
-
合同变更中的法定变更和约定变更有什么区别
437人看过
-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区别有哪些,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效力
320人看过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
如何区别合同可变更与可撤销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24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合同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效力待定合同以合同无效为原则,义务人进行了追认的作为行为之后合同方为有效,消极不作为则合同无效;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合同有效为原则,当事人积极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行为并经有权机构变更或撤销则合同无效,消极不作为则合同有效。 (3)效力待定合同义务
-
合同存续期限可撤销和能变更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如何区分待定合同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过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订立的合同,以及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和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有权追认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关于无权处分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学术界存在有效性和有效性等不同观点,可以在民法典编写后统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取保候审撤销和变更的区别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18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
-
《》和《》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什么定义上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当然不正确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你应该分清楚,《合同法》调整的是合同行为;《民法通则》除了合同行为外,还调整其他民事行为。《合同法》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民法通则》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如果要评价合同行为只需要看《合同法》怎么规定,要是评价合同行为以外的其他民事行为才需要看
-
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1可变更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变更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可撤销合同订立时经常出现违背一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可变更合同由双方协商变更,可撤销合同由一方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撤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