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合伙人都有什么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23:15:16 339 人看过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财产。

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具体而言,合伙经营权包括以下这样几个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合伙事务执行权、监督检查权。

3、利润分配请求权。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进行经营的目的在于获得经济利益,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利润分配请求权应是合伙人最基本的权利,应当依据合伙协议中的约定行使。

4、退伙的权利。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邮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邮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人的行为对其他合伙人的效力
    合伙企业应当有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对外签订合同是有效的,至于合伙人内部的责任承担要根据法人章程或合伙协议、内部管理制度来确定。如果是没有起字号或登记的个人合伙行为,合伙人自行签订的合同只其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对其它合伙人不产生约束力。上述即为合伙人对外签合同效力的具体解答,谢谢采纳。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
    2023-03-04
    182人看过
  • 合伙股份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吗
    一、合伙股份转让通知其他合伙人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份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有效条件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
    2023-05-03
    383人看过
  • 监护人的其他权利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1)年满六十五周岁(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5)现役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我国监护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监护的期限。在实际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以18周岁为限。但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往往无限期,成为监护人后需要履行监护义务直到被监护人康复或死亡。长时间的监护责任极其繁重,而其他潜在的监护人却处于闲散状态,极易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立法应对监护期限给以
    2023-02-16
    419人看过
  • 合伙人能否对他人执行权利有异议
    一、合伙人能否对他人执行权利有异议合伙人能对他人执行权利有异议。在共同执行事务的合伙企业中,由于各合伙人都参与事务执行,企业没有,也无必要安排专人对各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因而在这类企业中,各合伙人既是事务执行人,也是他人执行事务的监督人。故而他们都既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将自己负责的业务执行好,也有权利和义务对他人执行企业事务中的情况进行监督。既然每个合伙人负有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那么他在监督中对其越权行为或其他不正当行为就有权提出异议。对此,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作了专门规定: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二、合伙人是老板吗合伙人不一定是老板。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老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一个日常用语,应当是一个自然人。合伙企业中首先具
    2023-04-24
    36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他人有优先购买权吗在有限合伙人对外部进行财产份额转让之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其余合伙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至于普通合伙人进行对外的财产份额转让行为,除非经过合伙协议的特别约定,否则在同等条件之下,其他合伙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他们也需要关注并遵守合伙协议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有哪些有限合伙人有下列特殊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
    2024-04-14
    108人看过
  • 2024合伙人工伤死亡,其他合伙人有赔偿责任吗
    一、合伙人工伤死亡,其他合伙人有赔偿责任吗合伙人因工伤事故造成死亡的,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
    2024-03-20
    277人看过
  • 专利怎么授权给其他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专利怎么授权给其他人专利的授权给他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转让。1.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2.这种方式下,转让方仍保留专利的所有权,而受让方只获得专利技术的使用权。3.另一种方式是专利转让,即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或持有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4.通过专利转让,受让方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并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二、专利授权方式比较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转让各有其特点。1.专利实施许可保留了专利权人的所有权,仅转让使用权,适用于希望保留专利所有权但希望获得经济收益的专利权人。2.而专利转让则是将专利的所有权完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新的专利权人,可以自由行使专利权利。3.在选择授权方式时,专利权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利益进行权
    2024-08-02
    417人看过
  • 退伙是否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有下列情形,具体如下:1、协议约定的退伙原因;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的原因;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合伙人退伙怎么清算合伙人退伙的结算方式如下:1、合伙人退伙的时候要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分出退伙人的财产份额;2、退伙人有过错的,在分出财产的时候应该扣除应当赔偿的金额;合伙企业有债务的,退伙人在退伙的时候应该承担共同清算债务的责任,然后再分出理应的财产。3、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4、经结算,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规定的亏损分担办法和比例,以自己的
    2023-07-02
    50人看过
  • 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强制退伙吗
    是否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强制退伙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强制退伙,退伙的情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1、退伙条件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退伙损失赔偿合伙人违反本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4、合伙人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2023-06-14
    226人看过
  • 合伙人提退伙申请其他合伙人是否必须受让
    咨询:我、A、B、C四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艘渔船,我占2/5股份,其余三人都占1/5股份。现在C提出退伙申请,但C的股份合伙人中没一个人想要。C说一定要我们给他钱?怎么办?我们是否要给C钱?律师解答:不用,如果有人要退伙并且影响了接下来的经营和生产,那就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才行!一个生产经营的项目是几个合伙人合伙成立的,合伙人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提出退伙申请,如果合伙人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分割合伙财产,具体包括实物分割和变价后分割价金等。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一、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其他合伙人面对合伙人退伙的情境,关于应当提前多少天通知其他合伙人的问题,实际上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法律上并未设定一个固定的提前通知期限。为了确保合伙企业的平稳运营及合伙人间的良好沟通,通常会选择在退伙生效之日起通知其他合伙人。这样的处理方式既尊重了合伙企业的灵活性,也保障了合伙人的知情权与合伙关系的稳定性。二、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享有一系列与普通合伙人不同的特殊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这一权利突破了传统合伙企业中的“竞业禁止”原则,为有限合伙人提供了更多的商业自由度。如果合伙协议中有特别约定,则应遵循协议内容。2.有限合伙人还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同样体现了对有限合伙人商业活动的宽松限制。3.有限合伙人还享有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权
    2024-08-20
    165人看过
  • 所谓合伙企业法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法中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包括股权、债权、信托受益权、矿产资源开发权、林地使用权等等。一、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哪里第一,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第二,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二、企业法与公司法有什么联系和区别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是:1、投资主体不同;2、组织形式不同;3、资金制度不同。企业法与公司法的联系是: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三、合伙财产份额如何确定合伙财产份额依照出资数额
    2023-03-29
    86人看过
  • 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不满意怎么办
    见《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09
    123人看过
  • 合伙人怎么办?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他们可以决定将其从名单中删除
    法律咨询:合伙人的情况如何?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他们可以决定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律师的回答:(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的不当行为;例如:竞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五条可以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向具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本节的规定适用于特殊普通合伙;如果本节没有规定,本章第1节至第5节的规定应适用于第56条“特殊普通合伙”一词第五十七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人在其专业活动中无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和合伙企业其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以
    2023-05-07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对企业的事务有什么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其他合伙人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是因为,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利润不足而被限制退伙,其他合伙人是否有权退伙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可以拒绝这个合伙人退伙。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那么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是有权退伙的。 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按照退伙人占有的份额
    • 合伙资产被合伙人侵占其他合伙人如何维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0-06
      1.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如将应归属的利益据为己有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其财产,应予强制要求返还企业;若已造成损失,则需负起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应按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处理的事项,可能导致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遭受损失,故需对此类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赔偿。 3.无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若擅自执行企业事务,从而导致损失,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如在经营过程中从事与其
    •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1
      律师解答 其他合伙人具有以下权利:合伙事务决定权、合伙事务执行权、合伙事务监督检查权、合伙事务表决权、合伙事务知情权、合伙共有财产权、合伙利润分配请求权、合伙退伙权。
    • 合伙人能否开除其他合伙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已经对将合伙人除名的法定事由进行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企业作出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