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认为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21:51 196 人看过

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的选择权没有加以限制,因此在实务上一般不应限制当事人的选择权。但在下列情况下,可认为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1、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

2、当事人之间事先并不存在着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违约责任而只能按侵权责任处理。尤其应当指出,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则由于恶意串通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又无合同关系存在,因此应按侵权责任处理,使恶意串通的行为人向受害人负侵权责任。

3、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通过合同特别约定,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则原则上应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但是如果在合同关系形成以后,一方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4、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则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偿举证责任是由谁来承担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出自己曾在某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5000元,但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该医疗票据遗失,且无法在医院补回,则该当事人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因为它无法提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

2、特殊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一般规则的举证原则,原本应该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在一些特定的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的具体方法、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举证存在现实的困难和不公平的后果,而另一方当事人则由于其特定的身份、职责和岗位要求而对该事实负有天然的举证责任,因而由法律明文规定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明确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只存在于机动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机动车一方负举证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即使是此种情形,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并不是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就特定事项如自身受损害程度、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有关证据等,受害人仍然负有举证责任。

3、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责任:是指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一方举证责任能力有限,则由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自由裁量权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和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方的情形在实践中比较特殊,而且相对比较简单,因而接下来本文中将重点介绍根据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下的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什么是产品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但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发生产品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产品责任的受害人只能依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1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当事人双方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在消费者以外的第三人与销售者之间或消费者及第三人与生产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在产品责任发生时,他们不能以违约为诉因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而只能要求其承担产品责任。2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伤害的场合,即使受害人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因人身伤害赔偿不符合民法典的可以预见规则,受害人若要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就只能依产品责任的规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在产品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时,应当注意到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在诉讼管辖、赔偿范围、诉讼时效、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等方面的区别,以正确地适用法律。
    2023-06-13
    80人看过
  • 违约责任有哪些不同于侵权责任的特点
    这两类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即只要行为人的违约行为,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抗辩事由,行为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不需证明其是否有过错。2、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相比之下,违约诉讼中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较小,负担较轻。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赔偿,损害事实是物权的债权保护法行使前提的体现,即要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实;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以造成损害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4、责任承担方式
    2023-03-13
    1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属于侵权责任的,因其通常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打官司费用由个人承担。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
    2023-03-14
    366人看过
  • 乙方可以主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中的乙方一般是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因为违约责任即为双方所约定的侵权责任的一种。《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一、定金和违约金同时存在怎么处理在定金与违约金并存的情况下,如何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两者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需要细致的思考,当自身违约被他人追究责任时,也应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一规定通常也称为定金罚则。一般来说,定金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其功能在担保债权的实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但根据定金罚则,一旦合同一方
    2023-03-23
    162人看过
  • 侵权与违约竞合驾驶员免除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2001年8月13日,田某等人共同投资设立**客运公司,并申请工商局颁发了营业执照,租赁经营汽车客运站,经营范围为道路旅客运输、售票、停车、洗车服务。2002年1月1日,公路运输管理所为该公司核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路运输管理所给汽车客运站也核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汽车客运站未持该许可证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个体司机朱某与**客运公司签订了《进站协议》,**客运公司按照协议为朱某所有并驾驶的中巴车售票、检票、排班,每次发车时收取停车费5元,并提取所售票款的7%作为服务费。2001年10月19日,税某在该客运站购买巴东至恩施的客票1份,价款35元。当日上午9时,由该客运站工作人员检票后安排税某乘座朱某驾驶的属其个人所有的中巴车前往恩施,当日下午1时30分,当车行至318国道1558Km+600m处时,因天雨路滑,驶出公路右边翻入坎下,造成税某等17人受伤的交通事
    2023-08-17
    461人看过
  • 旅游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表现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表现形态为:(1)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导致游客人身伤亡,如未按约定提供旅游空调车,提供破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伤亡;(2)导游未尽职责,带领游客参加危险旅游项目,造成游客人身伤亡;(3)出境游客人在出入境时由于所持旅行社代办的护照、签证等手续不齐全或由于导游丢失客人护照等证件,被当地海关边检审查扣押,不仅旅游不成,而且损害游客的人格尊严;等等。受害人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两个请求权,允许受害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请求权,他可以提起合同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是,受害人的双重请求权因其中一项请求权的实现而消灭。无论如何不能使两项请求权同时实现,加害人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基本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
    2023-03-14
    32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认为保证人已尽到责任?
    保证人可以免责的情况是: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5.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哪些人可以成为保证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可以对债务人提供保证的人必须是具有清偿能力的人,并且需要经过保证人的书面认可,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并且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且保证人也应该是债务关系双方认可的,即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
    2023-07-08
    446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台
    (一)责任竞合概述责任竞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符合民法规定的数种责任要件,权利人只能请求责任人承担一种责任的情形。在责任竞合的情形之下,由于行为人的同一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求,使得受害人可以产生多项请求权,因此也被称为请求权竞合。(二)责任竞合具有下列特征:1、责任竞合是由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事实所造成的责任竞合的情形之下,虽然只有一个法律事实存在,但该事实却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例如,某人将衣物拿到干洗店去干洗,却因该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衣物丢失,该干洗店既违反了其与顾客订立的服务合同,又侵害了该顾客对衣物的所有权,即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的数个责任之间相互冲突侵权责任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2023-08-18
    200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劳务责任的竞合怎么处理?
    赔偿权利人可以同时将雇主和第三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从诉讼标的的新解释来探寻是否可将雇主和第三人同时作为被告的法律依据。基于旧诉讼标的理论,诉讼标的是双方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有多少个实体法律关系,就有多少个诉讼标的。这样,在同时起诉雇主和第三人的情形下,无疑存在了多个诉讼标的。但是,根据新诉讼标的理论,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就是“当事人关于对方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请求,至于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仅仅是请求的法律依据,即诉讼请求的理由。”基于这种诉讼标的的新解释,赔偿权利人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或原因请求雇主和第三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的,可以理解为因为只有一个诉讼请求,故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因而一般可以同时起诉。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类雇主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案件,多数法院都认同可以将雇主和第三人同时作为被告一起审理,应当说也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一个突破。一、侵权责任构成的因素有哪些?一般
    2023-06-20
    227人看过
  • 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违约行为是什么?
    一、违反合同不追究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
    2023-06-26
    281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
    一、前言合同责任是通过签订合同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侵权责任可以在任何人之间发生(如交通事故时的损害赔偿关系)。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当成立合同责任时,由于违反合同的当事人给对方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于是就可以发生与侵权责任的竞和(由于违反合同的行为侵害了对方的权利并造成损害)。因此,应该如何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双方的责任是同时成立的,还是某一方优先成立)就成为一个问题。现存的各种互相对立的学说大体如下:1.请求权竞合说。该学说认为为两种责任同时成立。即某一行为如果同时具备债务不履行要件与侵权行为要件,建立在各个要件基础之上分别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因该违反(合同)行为而受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可以选择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中对自己有利的一种责任方式.因为该学说承认实体法(民法)中的请求权竞合,因此被称为请求权竞合说。2.请求权不竞合说(法条竞合说)。该学说认为合同责任优先成立。也就是说,这一学说认为
    2023-03-17
    93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的不同形式与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形式包括如下:1、强制履行,即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措施进行补救;3、由违约者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5、违约罚款,又称违约金责任,即由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或一定价值的财物。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违约责任形态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主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未毁约和默示毁约。实际违约,则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发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分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类
    2023-07-02
    45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是合理的吗
    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是合理的。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一、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2、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3、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
    2023-03-01
    332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违约金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民法典》第114条第
    2023-04-04
    49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的区别,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责任聚合,是指同一法律事实产生
    • 侵权竞合与违约竞合都有哪些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9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存在竞合时,当事人可以择一进行主张,而当事人选择何种诉由进行主张将会导致审理结果的差异。 【相关延伸】 违约和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和侵权的区别是责任构成要件与免责条件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
    • 侵权责任是否一定与民法典违约责任竞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2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一定条件下是竞合的。 2、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明确承认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 什么是责任竞合, 责任竞合与违约类型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出卖人交付的物品有瑕疵,致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买受人向出卖人既可主张侵权责任,又可主张违约责任,但这两种责任不能同时追究,只能追究其一,这种情况即是法律责任的竞合。责任聚合,亦称请求权聚合,是指
    • 违约竞合与侵权竞合各负相对应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8
      侵权与违约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一进行主张。 根据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相关延伸】 问:侵权与违约怎么区分? 答: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 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