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举证不能”,败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51:59 496 人看过

举证不能,要承担后果。近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一宗委托合同关系案。因原告提供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依法不予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原告>>>

讨欠款35250元

1992年10月9日,被告湛江市某某局聘请原告陈某某代其报建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一处基建的立项、规划许可等工程项目的工作。

通过原告努力,有关银行、职能部门先后于1992年11月8日批准同意立项报建,并于1992年12月23日办理了项目投资许可。相关的全部资料原件取得后即时转交给了被告。

原告除1993年赤坎北桥河国家改建工程停滞等候规划时间外,其余时间全部为被告委托的事务工作。在报建过程中,相关的报批表、申请报告和公函都是原告代为拟稿,被告盖章。

1998年6月1日,双方同意解除委托代理事项,被告同时向原告出具了欠原告35250元人民币的字据,并写明利息从1996年3月1日起按该欠款月利息1.1%计付给原告。6月24日,被告在建设工程报建汇审表中资金来源栏填写有职工集资、单位自筹解决和办理人陈某某出资金三万五千二百五十元由某某局给回办理人,并有湛江某集团设计室、湛江市某工程集团公司一公司和被告湛江市某某局加盖公章确认。

2000年1月,原告因工作需要移居东莞市生活,之后很少回湛江向被告追讨欠款及利息,该问题就拖了下来。

2014年4月15日,原告回湛江后发现被告早已搬离原办公地址,去向不明,几经打听才得知被告早已在9年前搬往湛江开发区办公,讨债未果,原告陈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清付欠款35250元给原告;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8530.5元(以35250元为本金,按约定的月利率1.1%计算,从1996年3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4年12月30日);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称,1992-1996年间,市某某局申请兴建北桥路一综合楼事的相关工作均由被告工作人员办理,没有委托非被告工作人员代办。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委托合同关系;该方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欠款的事实。

法院>>>

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原告主张其与被告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并提供欠款欠条、《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汇审表》、《关于兴建北桥综合楼的申请报告》等证据予以证明。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均为书证,其中:欠款欠条的印章与被告当时使用的印章明显不符,且该欠款欠条的形成也不符合政府机关的制作规范,故该证据不具有证明力;《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汇审表》现由原告持有,该表上职工集资,单位自筹解决和办理人陈某某出资金叁万伍仟贰佰伍拾元由某某局给回办理人和先由陈某某垫资报建,款35250元应由湛江市某某局给返其的内容均为原告书写添加,且该表的形成和保管也不符合政府机关的管理规范,故该证据不具有证明力。

《关于兴建北桥综合楼的申请报告》上存在受委托人:陈某某的内容,该内容的字体与申请报告的字体明显不一致,且是原告事后打印添加上去的,故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委托原告从事综合楼的报建工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原告提出的上述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原告主张其为被告垫付报建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并提供了服务业发票和管理费收据等票据,由于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未能证明其与被告存在关联性,故法院对原告提供的上述主张,不予采纳。而且,原告提供的欠款欠条和《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汇审表》不具有证明力,因此,原告主张被告拖欠其垫付款35250元的事实,依法不予认定,驳回原告陈某某的诉讼请求。

释义

举证不能

举证不能是应当举证证明自己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无法提出确凿的证据而要承担的可能败诉的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原告伪造证据就败诉吗
    原告伪造证据不一定会败诉,具体还要看其他证据是否能支持其诉讼请求,若是能支持的,则会胜诉。原告伪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民间借贷判决强制执行是否拘留民间借贷判决强制执行不会被拘留。一般情况下,强制执行民间借贷不会被拘留,但如果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可能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贿赂、胁迫别人作伪证的;3、隐瞒、转让、出售、毁损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经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被冻结的财产;4、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调查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
    2023-06-25
    226人看过
  • 被告举证还是原告举证
    被告举证还是原告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负责举证。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同时人民法院应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2023-06-14
    251人看过
  • 2023原告败诉被告能否提出赔偿
    一、原告败诉被告能否提出赔偿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败诉后被告是不能要求原告赔偿的,原告起诉败诉后审判已经结束,被告向原告要求赔偿,是属于另外的关系,但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2、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原告败诉的主要原因有哪些一.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所诉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者应以甲的名义起诉而以乙的名义进行(如应以分公司名义起诉,却由总公司名义出现或者应以总公司名义起诉,却由分公司名义进行)。二.告错了对象。有的案件,涉及了众多对象,各对象的法律地位并不相同,有的可能只作第三人处理,有的可能与案件并无实际利害关系。三.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
    2023-02-20
    335人看过
  • 原告撤诉就是说原告败诉了吗
    原告撤诉并不一定说是原告败诉,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撤诉是什么意思呢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
    2023-04-12
    342人看过
  • 被告不举证原件证据能合法吗
    这个是可以的。但必须是达到困难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等情形。
    2023-01-30
    70人看过
  • 原告举证不力导致官司败诉六万元借款成了糊涂账
    一起6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说借了,被告说没借。长宁区法院日前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而导致原告败诉的原因是举证不力。2007年6月,原告翔飞广告公司与被告张氏兄弟(均为化名)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翔飞广告公司将下属的货运分公司承包给张氏兄弟经营管理,期限两年。同年7月10日,张氏兄弟向翔飞广告公司出具借条:鉴于目前货运分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确保分公司能正常运营,特向广告公司暂借人民币伍万元整,于2007年底还清。翔飞广告公司负责人在借条上签字:同意。法庭上,原告称被告稍后又以同样理由借款1万元,但没有向法庭提供相应的证据。针对广告公司的说法,张氏兄弟明确表示,自己确有向原告借款5万元的意向,也得到了对方负责人的批示同意。但广告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向自己出借相应钱款。而另1万元借款则根本不存在。庭审中,法庭要求广告公司出示出借6万元给张氏兄弟的相关证据和财务账目,但原告没
    2023-04-26
    330人看过
  • 原告举证被告不认同举证证据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不认同的,被告可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原告提供的证据有问题的,由法院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民事诉讼质证技能1、合法。要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禁用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2、求疑。质证的对象,必然且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不能信口开河,当然更加不能信口雌黄嘛。3、有利。必须有利于实现诉讼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或者常识或者陈述,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诉讼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事实根据。总
    2023-04-29
    229人看过
  • 原告起诉被告要回抚养权原告败诉能给被告什么补偿
    一、原告起诉被告要回抚养权原告败诉能给被告什么补偿在法律程序中,原告败诉并不意味着其无理取闹或无资格提出权利主张。虽然原告被判定败诉且诉讼程序结束,但这并不代表被告有权请求原告赔偿。此类行为涉及到另一个法律关系,然而诉讼费用仍需由原告承担。即使原告败诉,也不能够否定其正当行使诉权的权利,因为这类行为本身并未构成需要赔偿的法律事由。在申请抚养权的过程中,若最终结果对申请人不利,通常情况下不会进行赔偿。因其属于民事责任研究范畴,一旦无法取得成功的起诉观点,双方均需要自行负担相关费用。当然,如果在抚养权申请的过程中有一方故意为法律障碍而提起诉讼,使受害人遭受了时间与金钱上的损失,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追偿的要求。《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
    2024-03-02
    265人看过
  • 原告败诉有案底吗
    不会,但败诉会有影响。如果是民事案件败诉,仅仅是败诉,是不会对你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的。但如果你拒不履行判决,会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会向社会公布的,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法院的判决都是上网公布的,如果你的做法比较过分,恰好被用人单位知晓,可能会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取保候审对孩子以后有影响吗?取保候审是不是留案底,关键看法院是否判刑,如果法院判刑就会留下案底,如果无罪就不会留下案底。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定罪量刑,不会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
    2023-06-21
    136人看过
  • 被告败诉可以在起诉原告吗
    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是可以在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2023-06-14
    125人看过
  • 被告败诉,原告如何退诉讼费
    原告可以写一份申请退还诉讼申请书递交到法院。退诉讼费申请书一: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XX路XX花园XX区502室。联系电话:059********委托代理人: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申请事项:请求退还二审上诉费13110元。申请理由:我因与云南德钦县景区管理局、扎西某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XX)迪法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而上诉到贵院,并预交了13110元上诉费。贵院于20XX年4月11日裁定发回重审,现一审法院审理完毕,已做出(20XX)迪法民初字第17号民事调解书。从20XX年8月受伤至今,为了筹措巨额的治疗费用,我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将父母的住房抵押借了十几万元的外债。目前,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因此恳请贵院退还预交的13110元上诉费,请贵院予以批准。此致云南省高级人民
    2024-04-19
    438人看过
  • 被告能看原告的举证材料吗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开庭质证的时候,对于对方的证据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核对原件或者申请鉴定。法官收到的案卷材料都是要存档的。案件结案之后,可以去法院档案室查档。双方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可以要求查阅和复印。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第七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第十条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参照本规定
    2023-06-14
    1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原告还是被告
    一、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是原告还是被告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是谁主张谁举证。1.当事人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一般民事诉讼公开宣判吗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公开宣判。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三、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
    2023-04-23
    466人看过
  • 因举证不能房屋“旧主”起诉新主人败诉
    中国法院网讯曹先生没有及时到物业部门领取产权证,不料等他前去领证时,却意外得知房屋已被卖给他人。情急之下,曹先生将房屋的新主人宋女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由于不能充分举证,曹先生的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2000年6月,曹先生与房管单位签订了《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出资购得了位于浦东上南路的一处公房产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曹先生并没有及时到物业部门领取产权证。没想到这一小小的疏忽,却为曹先生带来了麻烦。2001年底,一名自称曹先生的陌生男子领取了该产权证,并手持该证到中介挂牌。没几天,这套房子就被急于购房的宋女士看中。在简单的协商之后,中介公司与宋女士签订了《公有住房置换协议书》及《房屋售后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将这套房子以人民币13.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宋女士。2002年1月8日,宋女士与那名自称是曹先生的男子一起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了这套房子的产权交易
    2023-06-10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被告不出庭。判原告败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法庭不出席: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可能是原告、被告亲自到庭,也可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出庭,或是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在这几种情况下,除离婚案件当事人仍要求出庭外,法院所作的判决均不是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缺席判决:1.原告经传
    • 原告败诉能退诉讼费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
      只要判决书生效,就可以要求法院退还预交的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 原告撤诉是败诉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
      原告撤诉并不一定说是原告败诉,撤诉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
    • 原告败诉原告有权当庭反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被告可以另行起诉,原告不能再次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介入,协商不成积极准备应诉。律师通过搜集相关证据,并且梳理、审核对方提供的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原告伪造证据败诉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
      1、不是一定会败诉的,但是伪造证据,就是故意制造虚假的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模仿真实证据而制造假证据,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加以变更改造,使其失却或减弱证明作用的情形。 2、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