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8:31:52 192 人看过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保障员工权益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一)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

(二)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系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

(四)使加强职代会自身建设与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相结合

一、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在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新形势下的重大任务和基本职责。着重抓好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广阔平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元,一些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工会组织如何实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并在企事业单位发展建设中找准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摆在当前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这方面,我所工会坚持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从而使余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职工积极性明显增强。

二、员工权益被侵害的怎样维权

1、未帮助员工购买社保的维权措施:

用工单位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因此,员工遇到用工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形,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针对于公司领导将社会保险的款项不缴纳的原因是否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如果有,可以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检察院进行举报。

2、侵犯女员工权益的维权措施:

①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企业或地方的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②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③女职工的民事权益(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受到公民或组织的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普通侵犯员工权益的维权措施:

(1)协商与和解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均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职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诉讼

职工的民事权益(如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受到公民或组织的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可以用自诉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加班没有加班费等问题都是员工权益被侵害的表现,劳动者只有了解清楚维护员工权益的方法和渠道,才能保护好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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