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2:18 115 人看过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以及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给予经营者补偿外,还应当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以及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给予经营者补偿外,还应当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为出租房的,按照拆迁时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的租金标准,对被拆迁人一次性给予三个月租金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并非所有经营性用房拆迁都给予停产停业补偿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20条规定: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应当条例下列条件: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一、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1、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这是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内容,其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于具体办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来会有所不同。2、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
    2023-04-11
    427人看过
  • 拆迁造成停业赔偿多久,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拆迁造成停业赔偿多久拆迁经营性房屋时,停产停业赔偿多长时间,要看停业多长时间而定,具体的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
    2023-06-17
    462人看过
  • 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如何补偿?
    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解释,只有拆迁非住宅房屋并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迁过渡而造成停产、停业的,才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存在三种情况:(1)拆迁非住宅房屋,因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解释,只有拆迁非住宅房屋并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迁过渡而造成停产、停业的,才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存在三种情况:(1)拆迁非住宅房屋,因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迁过渡而造成停产、停业的,过渡期限内应按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根据评估确定;(2)拆迁非住宅房屋,因实行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的,不另作补偿,因为货币补偿属于一次性了结;(3)拆迁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不予补偿。
    2023-06-08
    304人看过
  • 用于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否有停产停业的损失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性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为经营性的,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承租人拆除租赁商铺能否获得补偿是的,但应符合相关条件。企
    2023-05-31
    320人看过
  • 拆迁补偿: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区别
    对住改非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确定,而对居住房进行拆迁的,一般依据房屋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住改非房屋拆迁时如何补偿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的是,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
    2023-07-04
    143人看过
  • 经营性用房拆除不一定有停产停业赔偿
    根据《实施意见》第20条规定: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应当条例下列条件: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屋征收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
    2023-07-05
    461人看过
  • 拆迁的房屋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际经营,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屋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际经营的,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但获得的补偿可能是比较少的。一、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
    2023-06-24
    441人看过
  • 停产、停业损失能否因房屋拆迁获得赔偿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拆迁房屋由于拆迁活动不能用于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各地据此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和补偿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大致有以下五种计算方法:(1)、以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在产权调换的条件下,按照非住宅房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5按月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而江苏淮安则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营业用房,应以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指房屋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下同)为基数,根据实际营业状况给予不超过3%的补偿;对非营业用房,以非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为基数,给予不
    2023-07-04
    249人看过
  • 针对拆迁对非住宅、停产、停业的影响,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而停产、停业的拆迁人补偿方式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转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当根据征收房屋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拆迁引起的停产、停业的补偿费1、能提供与拆迁公告发布日期间隔3个月以上时间有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住宅房屋,按约定租金给予3个月的一次性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登记、备案凭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住宅房屋,不给予租赁经营损失补偿。2、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和使用性质,按照本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
    2023-07-02
    414人看过
  • 拆迁企业停产停业赔偿问题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征收的房屋不能用于生产经营的损失,必须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利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决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房屋的租金.因搬迁所支付的费用.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和生产经营的预期利润损失等。对于利润损失,以企业提供的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证明为依据,兼顾当地同业同类生产经营企业市场收益情况予以确认。一般来说,企业撤销停业损失有5种方法:1、协商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停产停业损失先由拆迁户和拆迁户协商确定;2、按实际经营损失计算;3、按房屋面积计算;4、按房屋补偿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5、按经营效益情况计算。工厂拆迁停业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应当以工厂的价值和损失应根据工厂规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涉及几个方面,首先对该厂土地的补偿。如果该厂使用国有土地应当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以获得土地补偿,其次对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
    2023-08-06
    101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1、对国家土地上非住宅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住宅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拆迁补偿。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1、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
    2023-03-25
    315人看过
  • 停产停业企业拆迁赔偿的标准化
    拆迁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为: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支付该一个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工损失是由于停工超过规定期限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等。停工损失的时间界限,一般由主管部门规定,或由主管部门授权企业自行规定。一般的界限是停工不满一个工作班的,可不计算停工损失,其停工费用仍应按正常费用处理。
    2023-07-01
    448人看过
  •  企业拆迁停产停业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企业拆迁停产停业会带来一定的损失,因为房屋被征收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生产和经营。然而,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会根据房子被征收之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制定。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所带来的补偿相对较高。由于房屋被征收导致其无法继续进行生产和经营,从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对于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子被征收之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确定。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拆迁政策等因素而异,但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在拆迁补偿中,政府会考虑到被拆迁企业的经营状况、拆迁面积、拆迁区域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评估,并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补偿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
    2023-08-24
    4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引起停产、停业损失是否可赔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是指被拆迁房屋由于拆迁活动不能用于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各地据此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和补偿方式进行了具体规定,大致有以下五种计算方法:(1)、以被拆迁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如《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在产权调换的条件下,按照非住宅房拆迁货币补偿单价的4.5‰按月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而江苏淮安则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营业用房,应以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指房屋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下同)为基数,根据实际营业状况给予不超过3%的补偿;对非营业用房,以非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为基数,给
    2023-04-23
    9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而造成停产、停业的,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解释,只有拆迁非住宅房屋并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迁过渡而造成停产、停业的,才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存在三种情况:(1)拆迁非住宅房屋,因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解释,只有拆迁非住宅房屋并实行产权调换,需要临迁过渡而造成停产、停业的,才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存在三种情况:(1)拆迁非住宅房屋,因实行产权调换需
    • 非住宅住宅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时,拆迁人应当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到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的实际年限每年按被拆迁非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3.5%(商业营业用房)、3.0%(办公等其他用房)的标准进行补偿;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上述标准的二倍向被拆迁人支付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
    • 拆迁住宅造成停产、停业,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时,拆迁人应当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到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的实际年限每年按被拆迁非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3.5%(商业营业用房)、3.0%(办公等其他用房)的标准进行补偿;拆迁人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未向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上述标准的二倍向被拆迁人支付因延期使用安置用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
    • 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如何给予经济补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1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至15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
    • 因为拆迁引起非住宅停业房屋赔偿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对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