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基本工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6:01:05 478 人看过

青岛市最低标准为16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半岛全媒体记者张昌威通讯员张晓明

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于9月份启动。近期,山东省最新公布的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山东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据此,市社保部门已完成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底封顶调整工作。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同时予以调整,按2021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300%、200%、100%、80%、60%五档为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3979.8元、2653.2元、1326.6元、1061.2元、796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根据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安排,2022年9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将按照新标准缴纳,2022年1至8月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产生社会保险费差额部分的补收、退费工作预计于10月份开始,请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关注市人社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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