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能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20:20:08 466 人看过

律师解答:

看情况。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什么规定到达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到达应当依照的规定:1、以对话方式作出要约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要约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一、要约需要撤销与撤回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2.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当事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二、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要约的生效时间为:1、
    2023-03-14
    444人看过
  • 要约的撤销是在承诺发出还是到达前
    一、什么叫做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二、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
    2023-03-15
    320人看过
  •  承诺能否实现?到达承诺能否实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以通知方式做出的承诺, 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 而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 则承诺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需要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通知方式做出的承诺,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而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则承诺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则需要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 诺 是 否 需 要 通 知 ? 何 时 生 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当依照一定规定到达。其中,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因此,书面承诺自要约确定的期限内或者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综上所述
    2023-09-17
    90人看过
  • 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表明要约人规定了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不承诺,要约的效力当然归于消灭。最通常的情形是,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受要约人也不对要约作答复,这种情况下,要约什么时候失效?一般而言,在通常的情况下如果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一段合理期间内没有收到承诺,则要约失效。本项的承诺期限包括合理的期限。确定该合理期间当然要考虑到通讯方式的便捷程度。要约承诺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概念,要约承诺在不同的法系中有不同特点,中国的要约承诺制度综合了各法系的合理成分,是比较先进的。现代社会,要约承诺制度仍具有重大意义,但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据此,要约承诺制度也因为对电子合同进行专门规制而得到了新的发展。民法典要求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
    2023-06-18
    226人看过
  • 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
    法律规定参考了公约和通则,规定了两种标准。(一)信件与电报,以信件作出的要约,其承诺期限自信件中载明的日期起算,如果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则从信封上的日期起算,电报则从交发时起算。(二)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承诺期限从到达受要约人时起算。一、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认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即是说,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了承诺,但由于其他原因(如由于邮政部门传递信件迟延)而导致承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该承诺,则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生效时间按承诺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确定。如何确定承诺是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的,就要根据要约的方式来确定承诺发出的时间。如果要约是以信件或
    2023-03-14
    89人看过
  • 承诺期限到,是否还能取消?
    写明了承诺期限的要约的话,那么就是指的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之内不进行撤销;也就是说在这个承诺有效期限之内,对方是没有撤销权的,只能履行下去直到承诺期限过期,过期之后,那么这个承诺是可以进行撤回的但是不可以撤销,但是要约可以进行撤销。要约的撤消和撤回发价于送达被发价人时生效。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发价人。(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2023-07-24
    142人看过
  • 什么是迟到承诺,承诺迟到是否还有效
    一、什么是迟到承诺迟到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对这样的承诺,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即负有对承诺人发迟到通知的义务。要约人及时发出迟到通知后,该迟到的承诺不生效力、合同不成立。如果要约人怠于发迟到通知,则该迟到的承诺视为未迟到的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这是大陆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二、承诺迟到是否还有效承诺迟到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是无效的。第一,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一般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才发出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只能被视为新要约。所谓视为新要约,是指逾期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对要约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就不能导致合同的成立。只能将其视为一种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种新要约。第二,因其他原因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由于受要约人的承诺是在承诺期限内发出的,并且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承
    2023-05-06
    338人看过
  • 承诺期限内要约可否取消?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回,但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要约承诺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谓特定的当事人,应当是为外界所能客观确定的人,至于其为何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是本人还是其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在商品交换较为发达的国家广为流行的自动售货机,之所以可视为一种要约,原因在于其自
    2023-08-15
    167人看过
  • 变更要约的承诺是否生效
    律师解答:生效。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024-05-07
    442人看过
  •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吗
    承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产生预期的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因为超过承诺期限,则要约失效。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如果是口头要约,则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必须即时承诺才有效。口头发出的要约包括双方面谈提出的要约和在电话交谈中提出的要约,对于这种口头要约,如当时不立即表示接受,则在谈话结束后,该项口头要约即不复存在。如果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也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如何确定承诺的期限?此时,承诺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可分为三段:一、要约到达于受要约人的期间;二、为承诺所必要的期间;三、承诺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所必要的期间。第一段与第三段的期间,依通讯方式确定,如依邮寄或电
    2023-06-15
    232人看过
  • 要约人未确定承诺期限怎样处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人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如果要约以对话的形式作出的,应该即时作出承诺,如果是非对话形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一、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是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在实际中,遇到强制撤销要约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关于合同的撤销,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由此可知,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约是
    2023-03-04
    376人看过
  • 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承诺应当以什么形式作出呢?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说来,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所谓默示的方法,一般按照交易的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约人尽管
    2023-08-10
    485人看过
  • 撤销要约承诺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要约进行撤销的,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受要约人已经作了承诺并且生效的,要约不能撤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不得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023-06-15
    418人看过
  • 写明了承诺期限的要约还能撤消吗
    写明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能撤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的不能撤消。要约还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一、承诺函是合同吗?承诺函是合同,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函是指贷款人承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信函。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三、什么是要约的撤销和撤回(一)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未达到
    2023-04-11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未在承诺期限承诺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承诺的内容能与要约不一样吗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判断承诺的内容是否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非易
    • 承诺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到达才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9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承诺保证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 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8
      1.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根据这一规定,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发出承诺通知,依通常情形可于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而迟到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是承诺无效。如果要约人不愿意接受该迟到承诺,就需要对承诺人发出通知,告知受要约人不接受
    •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对于发出的承诺应当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