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及其报酬由谁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17:28:20 349 人看过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及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的职权还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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