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买卖合同中的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5 21:44:49 149 人看过

一、如何应对买卖合同中的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

买卖合同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标的物有一般质量缺陷的,买方可以要求降价或者对方修理。如果自己修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2.如果有缺陷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买方可以要求更换。所谓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数量、衡量、衡量确定的物;

3.标的物存在重大、明显、根本缺陷,实际上剥夺了买方根据合同所期望获得的标的物的物的价值和效用,不能实现,买方甚至拒绝解除合同。

二、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发生质量纠纷的处理:

1.当事人约定优先。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当事人就有关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卖方在出卖标的物时,通过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等形式对标的物品质进行的说明,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该说明构成卖方对标的物品质的明示担保。如果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与该说明不符,则属于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三、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的质量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中还要明确规定供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品,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有关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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