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能不能拍卖其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13:00:09 427 人看过

本案主要涉及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两个方面的问题。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置问题,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指出:国有企业破产时,其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出让,变现资金设立专户,优先用于职工安置。笔者理解,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依法收回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出让。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1)15号)也对国有土地拍卖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的双重属性和政府既是所有者代表同时又是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决定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拍卖,不能完全照搬一般意义上拍卖的程序。《拍卖法》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不适用于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因此,国土资源部2007年制定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都对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笔者理解,拍卖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一种形式,应当是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属权力,其他单位是无权进行的。拍卖行为作为拍卖出让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委托的机构(比如各地的土地市场、土地交易中心或者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等)进行。综上所述,由于被拍卖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该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划拨土地处理的合法程序应是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依法收回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出让。本案中的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组无权委托拍卖行直接拍卖该土地使用权。由于该拍卖活动是违法无效的,王某并未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也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但是,王某可就其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申请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证划拨后能否过户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有什么两者的区别如下: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土地管理法》第54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2023-08-05
    12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缴纳
    对于划拨土地主要是指经过县级政府以上的政府批准可以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使用证啊,还必须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等各种费用,才能过将该土地交与使用,或者是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的交给土地使用者。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是否要缴纳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营业税税收特点1、征税范围广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收入也将逐步增长。2、计算方法简便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3、税率多样化营业税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
    2023-05-22
    174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地址: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受让方(乙方):地址: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
    2023-03-29
    57人看过
  • 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长时间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许对于这种说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有一部人他们对房屋土地证是划拨还是出让有什么区别的有些细则并不了解,并且也不太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重点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
    2023-05-05
    280人看过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或者依法支付补偿费、安装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1。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随着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增值。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当进行价值评估。新《城市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根据各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地价,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出估价对象的估价方法。由于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一般以出让金的形式体现,划拨土地的价值主要由前两项组成,即土地征用成
    2023-05-31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1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能否拍卖土地使用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土地使用权能拍卖,土地使用权拍卖是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企业资产是可以用于偿还企业债务的,从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看,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于偿还企业债务,也说明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不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来看。
    • 政府能否在国有企业之间调拨划拨土地使用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1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划拨土地使用权;2、受划拨土地人需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